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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一贯的英雄主义就不用说了,其中一个片段是,卡尔文把一个黑奴的头盖骨掰下来给舒尔茨分析头盖骨里面的凹槽。
他说:“从小的时候,我一直被黑色的面孔包围着,我有时会想,如果有一天他们反抗我们,我们怎么办?他们那么多人,明明有机会杀掉我们,但是他们没有。他们天生认为应该顺从,不知道反抗。”
“这是黑奴天生的奴性,所以他们把一切压迫都视为习惯和命中注定;但这块凹槽如果是伽利略等人,那里面则装的就是创造性。”
这个片段,彻底把颜细细给震撼了。
几千年来,子女必须无条件服从父母,不管父母是对是错;臣子天性该服从皇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民在****面前更必须忍辱负重,凡事替“大局着想”;甚至于女人必须服从男人,媳妇必须忍让婆婆……
大家都说这是应该的。
可是,凭什么是应该的?
就如那个陌生人所说:奴性,彻底的奴性。
影片的结局自然是姜戈把这些不可一世的奴隶主全部干掉了。
美国南北战争,废黜了奴隶制,黑人不再被白人奴役了,黑人甚至可以做总统了,这世界还是在继续前进,而且更加文明,不是吗?
可见,这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万古不变的法则——有的只是你敢不敢反抗的勇气而已!
她不知怎地,忽然对那个陌生人起了一种特殊的情怀:但觉这个人很不同,跟自己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但到底哪一点不同,她说不上来。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洗脑”,而是有大哲理在里面。
她忽然对那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极其好奇,甚至有了一种很强烈的想要见见他的冲动——到底是何方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