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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今天开始做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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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染发啊?”留姬穿着冯雪提供的女士道袍,不满的摸着自己已经被一根玉簪束成相当复杂发型的长发。

其实发型倒是无所谓,但是硬要她把一头褐中带金的长发染黑,这就成了少女不满的源头。

“拜托!种花家古代清一水的黑发,你的发色太显眼了!难道你想多一个【金毛魔女】之类的外号吗?”冯雪也很无奈,穿界门的穿越机制类似于替代存在而非单纯地外表模拟,简单举例,就是不是把你变成谁谁谁的模样,而是让别人觉得你就是谁谁谁。

但这就产生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那就是外观。

比如西方系场景,大家都是白种人黑种人,你却一个黄种人扎进去,显眼程度不用多说。

而更令人厌恶的则是满清时代的剧情,在那个时间段里,即使是穿越者也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弄一个金钱鼠尾——即使是假的。

当然了,你要是已经有了一人能挡百万兵的能力,不剃头也没什么,当然就是麻烦点而已,比如小二不让你住店,到哪都有追兵找麻烦之类的。

不过冯雪此时是在宋代,这方面问题到不算是太过严重,而且作为种花家古代史上经济文化最发达的时代,这年头也不少外国人,但问题是,江湖人总是第一时间用外表作为一个人的代号,接触的久了才会慢慢换成武功、兵器之类,如果武功兵器统统比不上外表显眼而具有代表性的话,就会像金毛狮王那样,剃头之前都还是外貌级别的代号(金毛狮王剃了毛,就不是狮王了……)。

也许是“金毛魔女”这个代号的槽点着实太多,留姬还是点了点头。

找了一家号称种花家最大连锁产业的悦来客栈,令人就这么穿着道袍走了进去。

至于说为什么要穿道袍,主要是因为这个时代国教就是道教,穿一身道袍的话,至少不会被人随便欺上门来,更重要的是——

“壮士,我见你骨骼惊奇,今日便送你一场缘分。”冯雪打了个稽首,拿出一枚怪莫怪样的二十面骰子摊在手心,就这么对着正对门那张桌子上坐着的大汉说道。说起来,北宋的官话和普通话完全不同,反而更偏向于粤语的发音,这让冯雪说起来十分的不习惯,好在巴别塔时代各种方言都是要掌握的基本课程,虽然有些走音倒也没什么大碍,毕竟种花家是出了名的十里不同音,口有有些偏倒不是什么问题。

不过说到这里,冯雪又不免想起了前世那大批的文抄流前辈,真不知道他们回到古代之后究竟是如何适应口音的,另外,种花家古代可是有五音十二韵之说,而现代普通话只有五音,换句话说,到了古代他们连书都不会读,就算能抄诗词,人家让你读一下你都读不了,还敢说是自己写的?

脑中思绪杂乱间,那大汉却已经将头扭了过来,只见他口阔鼻方,太阳穴高高隆起,桌上放一把环首大刀,虽然看似随意,但却随时能够拿起,看他虎口处的茧子,想必是一个用刀的好手。

虽然前世经常吐槽太阳穴高高隆起的都是龙套,但这却是由外而内的征兆,要知道古代江湖散客(指没有高级传承的普通游侠,江南七怪就是典型)大多是没有高深内功的,凭借粗浅的吐纳功法修出足以在体内形成循环的内力之时,内力便会于周身穴道经脉游走,而太阳穴这个没多少肉的地方自然会高高鼓起。

因此但凡太阳穴隆起,便已经是江湖散客中最高的那一层次了。

只见那大汉将右手放在刀柄之上,却也不曾起身,就这么用铜铃般的双眼盯着冯雪——“兀那道士!秦爷我今天有件大买卖,你最好说几句好听的讨个吉利,不然……哼哼!”

说着,那大汉还浮夸的瞄了一眼手边的大刀,其中含义自然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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