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薛进开始总结发言:“唯一能拿回钱的办法就是这位女士对所有捡到钱的人提起刑事自诉。不过,我从专业的角度提醒你一下。”薛进看着胖女人道:“刑事自诉案件是不收取诉讼费的,但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的出庭日期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都是需要你来出的——这里捡到钱的我看了一下,大约有三百到四百人,也就是说,他们在是被告的同时也是证人,你明白吗?”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说如果想要回钱,自己就得把这三四百人一起告了,同时还得承担他们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及误工补贴。交通费不算,一个人一天的住宿费最少也得二百块钱,三百人就是六万,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就更高了,再加上这种涉及上百人被告的官司是不可能一天就解决的,那花费将会以几何的数额增长。等官司打完,没个三五百万都下不来。
在算清楚这笔帐后,胖女人一下就崩溃了,神情呆滞的瘫坐在地上,嘴里絮絮叨叨的不知道在说什么,那老板也好不到哪去,一看平时在家也是个蔫儿货,大事小事都是老婆做主,一点主见也没有。
林杰心情也很不爽,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流氓懂法律,天下无敌。在他看来,律师这个群体就是一群懂法律的流氓。这个薛进的把“懂法律的流氓”诠释的很完美,虽然没有一句威胁的话,可通篇的话最后总结出来只有一个意思——要么认倒霉,拿着剩下的钱走人。要么打官司,费时费力耗心血,最后还是得不偿失。你选个不费劲儿的吧。
虽然不知道这夫妻俩会不会起诉,但林杰依旧让人登记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身份信息,以免以后发生什么扯皮的事。
“别发呆了。”十三走到那老板面前,说道:“趁着钱还没都飞走,赶紧存银行吧,正好押款车还没走。”
老板看了看已经处于奔溃的胖女人,喃喃道:“我的店——”
“不,现在是我的店。”十三晃晃手里的合同和房产证:“你忘了?刚才已经过户了。”
老板闻言顿时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跟胖女人瘫坐成一排,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不就是因为一万多块钱么,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以前也不是没这么做过啊,可是,不该是这样啊。
可怜吗?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十三一点也不觉得他们可怜。换成任何一个行业,哪怕是他花了一万多块买了一件山寨的名牌衣服,也最多会让律师处理一下,毕竟不管怎么说,衣服还是衣服。可药材不一样,这是药,是会吃死人的。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不值得让人可怜。
十三傻吗?花超出市场价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价格买房子,或许在别人眼里就是傻子。但是要知道,两千万花出去,他还得到一座房子,而且以锦绣集团的赚钱能力,两千万或许只要一个晚上,或许更快就能赚回来。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他的钱花的并不亏。至于那些不知道被风吹到哪个犄角旮旯没被人捡到的钱,他相信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流浪汉也好,拾荒者也好,他不关心,总之都不会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