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建差点儿就想破口大骂,走就走呗,给钱就行,可是你比利一惊一乍干嘛?可突然之间,荆建就想起,自己似乎……好像……曾经与比利说过“珍妮弗是非卖品?”
想了想,荆建就做出决定:“和珍妮弗谈谈,她是公司未来计划的核心,也就是我们力捧的重点,所以希望她留下。如果实在想走,就拿出全额赔偿金。”
关于珍妮弗的未来?还有她值多少赔偿金?荆建根本没兴趣去关心。可既然她倒霉,被选中成为了露米娜的“陪绑”,那就要有“陪绑”的觉悟。
“已经说过了。”比利回答道,“珍妮弗的经纪人就向我们提出,可以有另外的选择——结束新人合同,改签新合约,并且要大幅提高待遇。可这么一来,其他成员的待遇就没法控制,成本也将大幅提高。”
荆建其实是知道这情况的。作为老板,他也是与比利一条战壕的。
原先精灵鸟的十位成员,他们其实连新人都算不上,只要能有唱片公司签订合同,就已经是阿弥陀佛。甚至连比利这样的老板、经纪人身兼数职,也同样没有异议,也不敢有异议。
其实严格来说,这是违规行为。在欧美,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是绝不能天下大同的。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一家,艺人的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呢?
当然,随着后来北美经纪公司的势力大增,同样导致了唱片公司和影业公司的制作成本大增,甚至出现了许多不健康的高薪酬,并且导致唱片公司和影业公司的纷纷倒闭。不过,那已经是另外的问题。
因此,在第一张专辑推出后,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种子娱乐就放弃了原先那种违规的经纪资格,而那十位成员也都有了自己的经纪人。
经纪人为自己的艺人客户争取权益,这本身就是无可厚非。所以才会出现那三位成员的挖角跳槽。然而种子音乐也不可能改变那15年的新人合同,情愿每次唱片成功后,再发放一次性的奖金。要知道,这一改,就是足足十个人,加起来的钱实在不少。所以到最后,情愿是友好分手,也不愿意大幅提高待遇。总不见得,原先都是平起平坐的一个演唱组合成员,你提高待遇,而他却不提高吧?
而珍妮弗其实就是这样一个情况。所以到最后,比利请求道:“您还是来公司,我让珍妮弗和她经纪人与您面谈。”比利根本就摸不透荆建的想法,他还以为,也许想要潜呢。反正这种事你情我愿,最好当事人能当面说清楚,比利也没那个兴趣去掺和。
荆建并不知道,比利的小想法倒还挺多。他一琢磨,反正最近几天也没事,面谈就面谈吧。于是就答应第二天见面。
第二天,当荆建来到种子娱乐,珍妮弗和她的父母、经纪人早已经在等候。与比利一起,把他们迎进自己的办公室,荆建笑道:“珍妮弗、格林先生、格林太太(珍妮弗的父母),还有布洛克先生(珍妮弗的经纪人),不提公司的以前,自从我买下公司,公司变得蒸蒸日上。而且就只有你们这几位艺人,我们种子娱乐是一心培养,并且还想为你们打造个人专辑。有这么好的条件,你们为什么想要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