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们完全可以排除值班的这四个人,因为大家的命运是一样的,都面临着被炒鱿鱼和赔偿的问题。
其次,不会是客人,这些客人没有人认识保安队长,他们也不会去向保安队长说他们保安值班打牌的事情。更何况他们在值班室打牌,进出的人一般不会轻易看到的。
最后,他们回想起保安队长有一个朋友进来过,而且进出都开着一辆货长安车,会不会是保安队长故意安排的呢?这几辆自行车会不会就在那个货长安里面被运走的呢?
他们越想越觉得队长的嫌疑越大,因此认为这肯定是队长在故意整他们,他们要求直接向派出所报案,调查自行车丢失的事情,希望查清楚事情真相。
但是,他们这也是在猜测,没有任何证据,也不好过分提出来,否则他们担心惹怒了队长会更不利。所以,他们对队长的怀疑也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可是,保安队长却认为丢失几辆自行车,这样小的事情用不着报警,不需要惊动派出所来调查处理。
于是,两方意见不一致。一个要求炒掉这四个保安的鱿鱼,直接在工资里面扣钱,让他们赔偿。一个又觉得是冤枉,不服气,非要报警把事情查清楚,弄过明白,否则他们不会罢休。
没有办法,这个时候他们又只好按照程序向易望请示,请求易望来做出处理决定。
可是,易望又应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呢?实际上,他心中也没有底。
保安队长在当地有一些关系,而且跟老板之间也有着关系,他是典型的“关系户”,这在酒店也是大家公知的事情。
虽然,平时保安队长对保安很看不起,经常找这些外地保安的岔子,为难他们。但是,他对易望还是比较尊重的,也服从易望的管理和安排。
不但如此,吉祥上下班的接送实际上也完全是这个保安队长的安排,他觉得吉祥是总经理(虽然易望在酒店里是副总经理,但是大家都把他当成总经理在对待,因为真正的总经理实际上什么都不管,全部交给易望了)的老婆,上下班来回走路很没有面子,再说还有点路程,保安队有车,送一下也无妨。
对于易望来说,左边是保安队长,右边是贵州保安,大家是老乡关系相处得非常好,怎么处理都有点棘手。
如果要说公道的处置,这几个值班玩扑克的保安肯定是应该受到处罚,他们在上班时间玩扑克这已经就违规违纪了。
再说,因为他们的疏忽,自行车确实又丢失了。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还造成了损失,不处罚难以服众。
要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的话,这几个贵州保安他们确实应该被辞退,还要被罚款,自行车的损失也应该从他们的工资里面扣除。
假如不处罚他们几个,保安队长以后如何管理这个保安队呢?易望又怎么服众呢?他又如何向保安队长交代呢?
可是,真要处罚他们易望又于心不忍,找一份工作不容易啊,而且像花园酒店这样条件的保安工作就更不容易找到了。
不管怎样,既然制定了游戏规则,谁违反了就应当按照规则办事,否者这些游戏规则制定又有何意义呢?
从一个管理者的角度,必须用制度管理人,不能感情用事,决不能徇私情,当初自己把吉祥安排到外面去就是为了便于自己管理,现在如果处理不好,即便自己要走了也会留下很不好的印象,反而对自己不利。
最为重要的是,反正自己也要离开了,如果坚持违反规则把这几个贵州老乡留下来,自己走了之后这个保安队长还不是要再次为难他们,早晚也得把他们排挤掉。
算了,还是秉公处置,不留下话柄。
接到保安队长提交的整个事情的报告和处理建议后,易望告诉他,这样的情况等到自己调查清楚之后,一定会严肃处理,而且也会按照规章制度公示处理结果。
有了易望的这个承诺,保安队长很高兴,只要易望按照制度处理了他们几个,以后自己在这个酒店的保安队就会更有威望了,再不会担心贵州保安人多势众的问题了。
于是,易望找到值班期间玩扑克的几个贵州保安,先是跟他们闲聊,后就言归正传,找他们商量这个事情如何处理的问题。
易望先是听了听他们几个自己的意见,他们都承认自己值班期间确实打了扑克,这是不对,愿意检讨,公开书面检讨,该罚款也认了。
但是,对于自行车丢失的问题他们几个心里非常不服气,认为一定是保安队长在故意收拾他们,这几辆自行车不会自己长翅膀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