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望办理案件习惯就事论事,不想过多的参杂其他的无关因素。尽管对方律师有点耍泼,但是易望也没有过多的跟他计较。
既然当事人已经同意离婚,只要案件能够顺利的了结,也没有必要过多的纠缠其他的细节。
于是,易望根据毛飞的意愿,积极的支持了毛飞的主张。最后,促成了他们协商离婚。
经过协商,毛飞自愿同意离婚,养女由他一人抚育,不要王蓉拿生活费,婚后共同住房一套毛飞觉得自己无脸在那居住,归王蓉所有,毛飞只要王蓉补5000元。诉讼费400元由王蓉负担。
就这样,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毛飞说,不管怎样,都是自己对不起王蓉,是自己没有能力生育,不能让王蓉生育自己的孩子,干脆把婚离了,让她去自由的寻找自己的幸福。房子就算给她十几年的补偿,女儿是收养的,她不愿意跟王蓉也就算了,自己应该能养活她。他说,要是他们自己如果生了孩子,王蓉或许也不会这样。
不过,王蓉太过出格的表现在当地影响非常不好,不少人对她的评价都不太好。就这样,一对本来很幸福的夫妻因没有生育子女,在走过了11个年头后,最终走到了尽头。
只不过,后来听说王蓉离婚后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幸福,而是无数次的被男人甩,到头来还是孑然一生。
而毛飞却不同,他离婚后又遇到了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一起组建了小家庭。在这个女人的帮助下,毛飞的病终于治疗好了,还生了一个胖胖的儿子。
当然,这都是以后很久的事情了,不在这里细说。
话说易望在接受了这个案子的委托之后,又陆陆续续的接受了不少的小纠纷、小案子,还有一些代书、咨询之类的法律服务业务。
另外,就在易望办理完他父亲的病退手续之后,易望有幸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合作办理了一起案件,并深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赏识。
就在2005年,易望从县某法律服务所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从事法律服务。
到了市里,易望的业务面一下子扩大了很多倍,而且位置的变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的优势。这些隐形的优势,为易望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之前,易望只是一个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主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下他突然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
从表面上看,他的身份还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但是实际上各个区县的法院法官以及其他区县的律师同行还是对他另眼相看了,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
真的是人挪活树挪死。易望这一异动,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渐渐的,他的业务量上升了,收入自然也提升了,接受的案件也不再是芝麻绿豆之类的小纠纷了。
而且,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那些不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案件,经过易望的接待、解释,他们委托易望代理的机会也非常多,且成功率还比较大。
因此,易望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收入自然就相对稳定多了,而且也不再像在基层那样经常需要经常跟法官应酬这样应酬那样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在2006年的全国司法考试中,易望终于以离全国统考a证的录取分数线相差几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对贫困县的照顾分数线,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的c证资格。
也就是说,易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通过了国家的司法考试,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不过,易望取得的仅仅是c证。按照规定,他只能在当地的县属律师事务所注册。
虽然,注册地有所限制,但是易望的执业范围却没有限制,他同样可以全国执业,代理案件。
尽管这仅仅是一个c证,但是这也是通过了司法考试,这对于他实现梦想,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又迈进了一大步。
关于这个司法考试资格证的问题,按照当时的规定,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地区,可以放宽录取,降低录取分数线,但是取得的资格证属于c证,只能在县级的律师事务所备案登记注册。
要是当时已经取得法律专业大专学历,而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上了全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那么可以取得b级职业资格证,简称b证。
只有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并通过全国的统一录取分数线,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才属于a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