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灵庄是药灵镇第一大户。先有药灵庄再有药灵镇。镇上一半以上的人家是靠着药灵庄生活。家传妙手回春的医术让林家在江湖中也颇有声望。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江湖朋友总有受伤的一天,少有人没事去找林家的麻烦。相反,药灵庄如有什么事,主动赶来雪中送炭的大有人在。林家感恩,自己就多了条后路。
居然有贼闯进了药灵庄,这事自然惊动了庄主林老爷。
单凭死了条狗,林老爷绝不会大动肝火。菜园传来消息时,管理山上药圃的林家二老爷也遣人跑来禀报说,有贼闯入了进去。那贼想偷药,打斗中差一点毁了给知府黄大人家的小妾制的百花冷香丸。林老爷的眼睛便瞪圆了,连颌下三络长须都随风飘了起来。
此时再从菜园里传来发现小贼的声音,林老爷急声下令,护院兵分几路,不找到此贼绝不罢休。
庄主动了真怒,药灵庄忙成了一团粥。召集人手,分配路线,点火把出庄抓贼。
先追至菜园的护卫问了花不弃几句就匆忙走了。不弃在小屋里转了几圈后,拿起花九留下的讨饭陶钵,包了几根红薯,简单收拾了些东西打了个包袱从狗洞逃出了药灵庄。
脖子上还留着那个小贼冰凉手指的感觉,耳边还回响着那个小贼阴寒的声音。不弃心想,与其留在药灵庄等人上门报仇,不如脚底抹油先溜。反正在药灵庄林家人的眼中,她不过是个靠林家施恩才有了活路的乞丐丫头。
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风似鱼鳞刀一般刮着脸。不弃用布巾兜住脸和脖子,双手笼在袖子里仍挡不住鱼鳞刀似的风,直冻得牙齿打架。她知道再不找个地方升火取暖,怕是挨不到天明。想起冻死的花九,她憋着一口气跑到镇外的城隍庙,希望能躲过这场风雪。
老远的就看到破败的庙门里有火光透出。不弃犹豫了下,轻手蹑脚的绕到了庙后,生怕那个跑掉的小贼正巧也逃到了这里。
踮起脚透过破窗棂往里看。一个年轻公子与一个书僮打扮的人升了堆火烤了只兔子。不弃的口水哗的涌了出来。
就在这时,那个年轻公子回转了头。不弃躲闪不及和他的目光撞了个正着。
那公子愣了,不弃花痴了。
这公子看上去十八九岁,可是他居然长得比林府的四小姐还漂亮!他还披着件不带丝毫杂色的白狐裘,衬得腰带正中镶的玉佩像冬天里的青菜,翠生生的。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有钱男人是什么?是勾引天下女子犯罪的妖孽!美色当前,不弃只差没磕头感谢上天有好生之德。穿越女可以无貌可以无钱,但是她一定会有独一无二的特权:出门遇帅哥,而美男独钟情她一个!
她赶紧去翻包袱。美男在烤兔子,她正巧备有几只红薯。
“公子,同时天涯避雪人,借个火?”
“姑娘,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这是什么?”
“红薯!有钱家的少爷怎么可能吃得到!”
多么自然的搭讪,足以凸现有钱公子的白痴与无钱少女的个性!不弃傻呼呼的想象着,仿佛觉得自己已经嫁入豪门,捧上了金饭碗。
这一刻她激动握紧了只大红薯正要实施泡男大计时,就看到一行人举着火把正往庙里来,头又猛的缩了回去。
莫若菲看到那双黑不溜秋的眼睛一下子消失,禁不住笑了笑。回头就看到几个林府护卫举着火把进了庙。
“请问公子是何方人士,为何来到药灵庄?”领头的护卫见庙里是两个人,公子打扮的人相貌俊美异常,穿着件名贵狐裘,不由得客气起来。
“在下望京人士,来药灵镇有事。因客栈人满,只得在庙里将就一晚。敢问兄台何事?”莫若菲微笑着回道。
这时,他身边的小书僮却咳了几声。那护卫一看,小书僮十来五六岁,却是趴在草堆上,病秧秧的。护卫在药灵庄呆得久了,也有几分经验,听咳嗽声便知是受了伤的。他扭头嚷嚷起来:“这书僮受了伤!”
听到这话,庙外的护卫全提剑涌了进来,将二人团团围住。
莫若菲皱了皱眉,温言道:“我这书僮后背受了伤。因离药灵庄不远,正想天明后去庄上求医。”
晚上跑掉的小贼与书僮年纪相仿,听花不弃说也是后背受了伤。护卫们哪肯听莫若菲解释,有护卫便喝道:“哪有这么巧的事,一定是他!”
“对,指不定一个进庄偷药,另一个在外接应!”
“绑了回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