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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争夺(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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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顷尽天色,千寻穷地根。

舟移城入树,岸阔水浮村。

闲鹭惊萧管,潜虬傍酒樽。

螟来呼小吏,列火俨归轩。

当刘稷听到父亲吟出这首诗时,已经是第二日的午时了,眼前的景象,让他恍惚以为到了后世的江南,水路纵横,阡陌如织,闾桑相闻,渭水的支流涝水与宽阔的官道平行,沿岸两旁是一块块开垦齐整的灰色田地,县城的主街便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每隔上数百步,架设着一座木制的便桥或是拱桥,桥下舟揖紧连,肤色紧致的渔家女一边撑杆,一边用粗俗的话语与男子争吵,河边的浣衣女子捣衣如杵,嬉笑怒骂之声不绝于耳,活脱脱一付水乡风情画。

鄠县,他在这个世上的根,到了。

刘氏一族在这里算是个外来户,他们的祖籍位于隔壁岐州的岐山,就是刘稷所去过的马场所在地,为什么迁来此地,他猜到答案,已经是到家的第三天了。

与这世上所有的大族一样,刘氏也居于县城外乡村中,乡绅乡绅,掌握着乡镇以下的行政权,这是华夏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只有从商、进学、为官、做工的才会跑到城里去住,当然了,家中是不是在县城置有别院就不得而知了。

刘氏不算大族,是因为族中丁口的数量太少,举例来说,刘稷年方十七,在族中排行第五,三十五岁的岑参,排行二十七,近四十岁的高适,排行三十五,由此可见,刘氏一族中男丁有多稀少。

当然了,除了数量,男丁成材的质量也是个重要的标准,不过总得来说,数量是可以碾压质量的,这便是为什么古人重男轻女的原因,男丁太少,抢水争地都打不过啊。

他在族中行五,家中行二,上头还有一位哥哥,刘单的嫡长子,姓刘,好吧这是废话,名字同样是第三天才知道的。

名社。

简单粗暴得令人发指。

当时看到记于族谱上的这个名字,刘稷忍不住看了便宜老爹好几眼,心说,您这志向,是不是也忒雄伟了一点,臣妾要多难才做得到啊。

“见过爹爹!”

鄠县县城外秦岭乡岸头村村外,二十二岁的刘社带着家中仆役,早早地候在路旁,看到他们的到来,赶紧上前牵过马头,恭敬地将刘单扶下鞍,后退两步,也不顾地上的尘土,便拜伏于地,叩首再三方被叫起。

回到家中,刘单才找到了一家之长的感觉,此时他并没有亲手去扶,而是目视身后的刘稷,正在好奇打量地下之人的某人被盯了好几眼,才后知后觉地上前将这位兄长扶起,然后,后退一步,长揖作礼。

“见过兄长。”

“阿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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