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里是小孩子,我都二十一岁了。”阿弃反驳。
“好好,不是小孩子了。”夏琉道。
他们现在是在唐人街最大的饭店里最大的包厢里,此时饭菜还没有上来。
等到敲门声响起以后,一队服务员鱼贯而入,这里的饭菜对陆离这样的存在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阿弃和阿敏来说,这是他们没有吃过的存在。
看着阿弃和阿敏两个人狼吞虎咽 夏琉和夏钟明的眼里均是热泪盈眶,这是他们的弟弟/儿子,如果一开始没有天堂岛,没有“零”,他们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在一起,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的事了。
夏琉没怎么吃,一直都是在看着阿弃,忽然,她的碗里多了一块肥肉,厚厚的油脂,这是夏琉以前绝对不会碰的东西。
对于在贫民窟里长大的阿弃来说,肥肉这种东西,对他们来说是很珍贵的,他们把这种东西视若珍宝,这一块肥肉,是阿弃夹过去的。
夏琉含泪吃了。
“那个,我突然忘记了,你是怀孕着的,一定很讨厌这些油腻的东西,我忘记了,对不起啊。”阿弃的声音里带着小心翼翼。
从一行人遇到他以后,说对不起的是夏钟明,是夏琉,但从来不是阿弃。
在低层里摸爬滚打,为了一口吃的使尽浑身解数的人,身上都带着些小心翼翼。
“很好吃,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夏琉含着泪微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吃饱肚子,上一次吃肉是啥时候来着,好像是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我从垃圾桶里找到了半个人家丢掉的鸡腿,然后我和阿弃两个人分着吃了,那是我们两个吃过最香的东西了。”阿敏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
“你们带阿弃回去,一定要对他好啊,他这些年吃了太多的苦了,我最起码是在这条街上长大的,没有人对我不好,当然,也没有人对我好,可是阿弃不行,那两个胖男人,整天的打他,他身上都是伤口,看的人难受。”阿敏絮絮叨叨。
阿弃一翻白眼,这家伙的话唠劲儿又上来了。
“我告诉你们,我和阿弃怎么认识的呢,那一年,我七岁,偷吃的被发现的,被人打的奄奄一息的,是阿弃看到我,分给我吃的,分给我水,要不是他,我早就死了,我当时就想,这是我一辈子的兄弟。”
安静的听完阿敏的话,夏琉只是微微一笑,“这个样子带你们回国,不太好,陆离,你身上带钱了吗?我要带他们去买东西。”
作为自家媳妇儿的坚实后盾,自然是财大气粗,陆离拍了拍自己的口袋,表示咱不差钱,媳妇儿你可劲儿的花就是。
当然,陆离的原话是:“这是我的卡。”
我的卡,你随意花。
其余的人坐在饭店的包厢里等着,夏琉带着阿弃和阿敏还有保镖,五个人去“花花花”。
路上遇到阿敏的熟人,还会有人调侃:“哟,这不是阿敏吗?怎么,这是傍上大腿了,走路都这么的雄赳赳气昂昂的,这么大的阵仗要去干嘛去啊。”
这是阿敏的熟人,因为阿弃身子弱,不常出门,认识他的人很少,那个古董店的店员也是偶然间看到过,才会知道他在哪儿。
“看你说的,真是一猜一个准,我还真是报上金大腿了,这个是我新任的姐姐,这不,看我身上穿的不好看,要带我去买东西,就咱们这儿最贵的那个卖衣服的那儿。”阿敏也乐的胡吹。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夏琉忽然转头,“你说的最贵的卖衣服的在哪儿?”
“不,不用了吧,那儿离的远,一会儿赶不上回国的飞机怎么办?”阿弃拉了拉这个是自己姐姐的女人,虽然和她还不太熟悉。
夏琉停下来,认真的看着阿弃的眼睛,“是姐姐疏忽了,姐姐没有告诉你,飞机是你陆离姐夫的,不用担心,阿敏想去那儿,咱们就去那儿买,哪儿买衣服不都一样吗?”
“可是,路易斯商行的衣服贵。”阿弃低下头。
“姐姐有钱,好多钱,可以让阿弃穿自己想穿的衣服,走,反正这可能是你们这一辈子最后在拉维加斯买衣服了。”
夏家虽然家庭条件并不算多么的优渥 但是夏钟明不会让夏琉在物质生活上有什么欠缺的,哪怕是后来的夏琉因为进修要出国,也是想去就去的。
看着面前的弟弟,夏琉只觉得心里难受。
“我知道你可能不差钱,可是你已经结婚了,这么在我们身上花钱,姐夫会不高兴的。”
“阿弃说的没错,电视上就是这么演的。”阿敏还在一旁符合。
夏琉只想问 这俩孩子在哪儿看的电视,这么三观不正?
“这就是飞机场,我还没进来过呢,乖乖,这可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飞机啊,阿弃,你也是,你怎么不激动呢。咱们也是坐过飞机的人。”阿敏很是兴奋,他性格外向,颇有些自来熟的意思。
“别丢人。”阿弃仍就在赌气,他心里憋着一口气,想要和自己的父亲姐姐划开界限,所以即便自己的内心也很激动,面子上人就是很淡定的表情。
夏琉靠在陆离的怀里,只感觉自己松了一口气。
“真好。”夏琉看向陆离。
“你在,就很好。”陆离摸了摸她的头发。
阿弃从飞机上下来,只觉得每一步都不真实,前几个小时还在M国的拉维加斯受苦,现在这就回国了,这么简单?那俩欺负他这么多年的胖男人,就这么远离了他们的阴影?
阿弃不知道,那两个男人是天堂岛的人,天堂岛都没了,他们两个没了后台,还敢怎么样,打又打不过,只好放这个“奴隶”走了。所幸的是,天堂岛已经没了,不用担心上面的人问罪了。
再说了,夏琉等人坐的是陆家的私人飞机,他们怎么跟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