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伯伦纳兹的讲解,王磊几个人终于对案情有了清晰的了解。
第一桩凶案发生在5天之前。
德怀特?里特,40岁,中午下班回家,在纽约14大街一个十字路口被人一枪击中后脑勺,当场死亡,凶手很冷静的不慌不忙的慢慢走开。
从警方和fbi纽约分部找到的周围几个摄像头监控内容来看,这是一个身穿灰色卫衣、用连衫帽遮住面部的未知身份嫌疑人作案。
第二桩案件是3天之后的中午,一个走在地铁通道里的年轻黑人,正一边走一边打电话,同样是灰色卫衣、连衫帽未知嫌疑人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突然把插在衣兜里的右手抽出来,对准死者的眉心就是一枪。
第三起案件就是前一天的中午,茱莉?本兹,女性,2岁。中午下班走出办公楼准备去吃午餐的时候,在等候出租车的时候,被一个灰色卫衣、连衫帽嫌疑人开枪打死。
最初开始,纽约警方也没有想到这会是一个系列杀人案。一直到第二起案件,还是媒体把这两起案件联系在一起并大肆宣扬的时候,警方才恍然大悟。
然后,在fbi纽约分部介入之后,第三起案件2天之后同一个时间段再次发生。无奈之下,米歇尔向匡提科求援。
伯伦纳兹说到这里,有点磕磕巴巴:“案件都是发生在不同的街区,不同的分局,所以这个实在不能怪我们当初的疏忽。”
没有人会责备他们,在美国历史上,很多凶手利用跨区、跨市、州际边境来逃脱警方的调查和追捕,并有人屡屡得手,这不是伯伦纳兹的责任。
“验尸官办公室给出的结论是,未知身份嫌疑人使用的是一把点22口径的手枪。”大卫?弗朗西斯科补充道。
王磊略一沉吟,他明白凶手为什么用这种手枪的原因。
按照常规来说,这种枪民间很少使用,威力不足,需要近距离精确射击。一般没有经过大量实弹训练的人不会选择这种类型的枪支。
就连伯伦纳兹,从警几十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凶手使用这种型号的武器。
“这种枪我知道,国际上用得最多的是以色列的情报机构摩萨德,他们在进行政治暗杀的时候最喜欢使用这种武器。”说到这个,在场的人里面最了解的莫过于杨倩。
杨倩虽然要保持低调,但是还是偶尔忍不住要彰显自己的存在,刷个感觉也好嘛。
点了点头,王磊说道:“我倒是明白未知身份嫌疑人为什么要使用这个近距离武器了。”
纽约的街头和地铁入口处,根据当地环保机构测试,平时大概是在100分贝左右的噪音。而点22口径的手枪在击发的时候声音也不会超过120分贝。
这样的话,未知身份嫌疑人可以确保他的枪声在短时间里不会被人察觉到,而监控里面显示的也是这样。
往往是在死者躺在地上几分钟之后,周围经过的路人才会发现死者已没有了呼吸。
最后一个一直没有吭声的警长罗索?克劳终于开口了:“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凶手为什么使用这种武器的原因,原来是这样啊,终于解开这个谜底了。”
就连杨倩都瞪大眼睛,她熟悉这种武器,但是没有熟悉到了解到枪支击发时候的分贝大小,这需要非常博览的知识才会记住这些细节。
“我们也调查过……”送了茱莉倒回来的米歇尔站在门口,王磊霸占了她的位置,她不愿意走进去站在屋子中间,那样会让她有一种无法掌控局势的感觉。
纽约分部调查了3名死者互相之间没有任何人际交往之间的联系,也没有查出来3个人曾经去过哪怕任何同一个地点。
“我觉得,这个和山姆之子特别像,你们认为呢?除了没有给媒体写信。”伯伦纳兹有些恐惧,声音有些发抖。
无预谋随机杀人,初步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一次的未知身份嫌疑人和山姆之子还有两个区别,山姆之子使用的是大口径的手枪,是晚上驱车在纽约乱逛,碰上谁就是谁倒霉。
“这一次的未知嫌疑人胆子很大,全部选择是中午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开枪,我认为他一定受过某种程度的训练。再加上他使用的特殊口径枪支,我认为有很大可能性是刚刚退役的军人。”考尔曼一直在沉思,在脑子里不同的综合各方面证据和有限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