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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当劫匪遇见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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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时光异常的醉人,透过落地玻璃照射进来的阳光带着暖暖的温意,楚天像只懒猫似的躺在床上,肆意的舒展着四肢,昨晚的竹叶青第一次把楚天喝醉了,楚天清晰的记得醉意中那种久违的惬意,几百年前的感觉,在现代一样让人回味。

房门“笃笃笃”的被敲响了,楚天懒洋洋的说:“请进。”

媚姐一身素装,长长的头发用一支筷子盘了起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高贵大方,楚天再次明白,一个美丽优雅又有气质的女人,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动作或者什么样的装饰,都会显得恰到好处,让人赞叹。

媚姐缓缓的走到床边,俯下身子,一阵幽香扑入楚天的鼻子,媚姐笑笑说:“我的懒虫弟弟,已经快两点了,该起床吃饭了喔?”

楚天勾住媚姐的脖子,说:“那姐姐就把我抱起来吧。”

媚姐微微用力,却始终抱不起楚天,接着用尽全力,刚抱离几公分,终因体力不支,不仅楚天再次跌入床上,自己也俯在楚天身上,娇喘吁吁,说:“是弟弟太重还是姐姐无力呢?”

楚天一个翻身下床,伸手抱起媚姐,软弱无骨的感觉立刻涌上了心头,楚天微微一笑,轻轻松松的抱着媚姐,然后扔在饭厅的沙发上,自己则去洗刷。

媚姐果然人美手巧,中午熬的那一锅及第粥,,看来媚姐花费了不少心思,制作精良,鲜味可口,粥底又以瑶柱、腐竹、猪骨等原料精心熬制、味道特别鲜美,它的肉丸是用七成瘦肉和三成肥肉搭配,加以拌制,故肉丸特别鲜爽,猪肝、猪肚也选用鲜品,吃起来更加可口,风味独特。

吃过媚姐亲手熬的香浓及第粥粥之后,媚姐就取车带楚天出去外面走走,今天阳光明媚,又是大年初一,呆在家里实在是浪费了美好时光,而且媚姐想要给楚天添置点东西,虽然楚天全身气质逼人,身上的衣服却有点不合穿了,而且有点旧,楚天虽然不在意,她这个做姐姐的却不能不理。

楚天知道自己最近好像长高了那么一点,身体强壮了那么一点,又打过几场架,身上的几套衣服都显得残旧了,何况楚天这几年都没有买过衣服,这几年寄住在势利的叔父叔母家里,根本没钱给自己添置过衣服鞋子,都是穿父母在世之时给自己买的那些衣服,简单来说,就是吃老本;虽然自己后来有了二十万,但给了胡彪十八万之后,剩下的两万是自己的生活费和未来大学的学费,所以楚天也是能省则省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在楚天的记忆里,今天是亲朋好友互相拜年的日子,汉族拜年之风,汉代已有;唐宋之后十分盛行,有些不必亲身前往的,可用名帖投贺。东汉时称为"刺",故名片又称"名刺";明代之后,许多人家在门口贴一个红纸袋,专收名帖,叫"门簿"。

楚天原以为街上会很少人,却没想到人山人海,好像都不愿意浪费今天的阳光一样,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无比灿烂的笑容,小朋友更是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各种新玩具,两旁的店铺也各出新花样,打折促销,回报顾客,买一送一,显示着无与伦比的实力,而以往的跳楼价,吐血价却消失的无影无踪,想必是大过年的,显得不吉利。

媚姐把车停在一间商场的门前,拉着楚天直接往服装区钻去,在男士服装区里,媚姐指着一排一排的高档服装说:“弟弟,喜欢就拿,姐姐今天带够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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