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台《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中央政府的出台的《移民法》,则是鼓励普通民众进行移民。
但凡愿意移民到政府划定的那些地区,即可自己开垦土地,土地所有权将归开垦人员,但前提是无土地、产业者。
也就是说,这个政策是对低产阶级开的大门,只有低产阶级才能在这些移民区开垦土地并拥有所有权。
为此国家还可以对其土地在耕种或放牧之后免税三年,而银行则对这些小型农场主进行低息农业贷款,但这些贷款只能用在农机、牲畜购买上,以及对农场设施的改造上。
三年过后,国家对这些农场主征税,但是征税只是低额度税收,这个税收期为十年,这十年中,这些地区的农场主可以享受比较低的税收。这是为了这些移民区的稳定,因为这些农场主还要偿还银行贷款。
等于说在这十三年里,财团不大规模兼并移民区的土地。
但是如果实在太懒了,还不起贷款。那么土地将被财团的银行收走。
等于说,在这十三年里,就算是发生经济萧条,只要时间不是太长,这些农场主们都能挨过去。
从而保持移民区的人口稳定,不至于出现大量破产,使人口回流到民族传统活动区域。
而《退耕法》则重点针对陕西省、山西省的黄土高原,光是一个陕西,在地图上看去,除了屁点大的关中平原还算富庶之外,其他一千多万人口都集中在黄土高原之上。
黄土高原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第一次是秦汉时期,第二次是明王朝时期,第三次是清代时期。
整个黄土高原的植被被大量破坏,人们为了获取燃料而大肆砍伐森林,为了养活更多的人口,而开垦更多的土地。
结果就陷入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当中。
大量耕地都开在斜坡上,雨水一下就马上发生大量的水土流失,每年从黄土高原流入黄河的泥沙占90左右。
而在陕西对岸的山西西部,情况也差不多。
同时山区里面的人口,创造不了多少个人生产总值,个人生产总值对国家几乎无贡献,因为每个人都在忙着维系自己的生存,创造不出什么可以长久使用的重工业产品和建设成果。
因此国家要强制将黄土高原上的人口迁移出来。
但这种迁移也不是全面性的迁移,黄土高原上还是留有一些农业资源可以利用,但绝对不是发展粮食种植。留在黄土高原上的人口,可以承担对黄土高原进行绿化,同时建设拦沙大坝的任务。
他们每年种树、种草,并维护这些草木,国家可以给他们补贴。
也就是说,农业人口迁移掉绝大部分,只剩下那些开矿、工业人口,在黄土高原上还是有一些工业可以发展的。
同时黄土高原上的能源、矿产比较丰富。
不过中华民国也只是小规模开发,未进行大规模的乱挖,这是为了避免破坏黄土高原的地下水。
黄土高原的地下水一旦超过两米深,那里的地下水一旦用掉就很难自然补充了。
这也是为什么在黄土高原上种树,前几年长势喜人,接着就枯萎死亡的原因,黄土高原上完全不适合种植那种根系发达、耗水量大的树木和植物。
毕竟黄土高原不是说寸草不生,搞绿化并非太难,怕就怕那种极为干旱的天气,从黄巢之乱开始,黄土高原上人竞相食的记载就不绝于书,发生人吃人的时候,往往是草根、树皮、树根都被吃光的时候。
也就是说,历史上黄土高原出现了许多次植被被破坏一空的情况。
黄土高原仅仅只有4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实际上并不是太大,但也绝对不小,起码比江苏省还要大上三分之一。
治理黄土高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治理黄河。
如果没有黄河的原因,这块地方就当成沙漠掉掉也无所谓,但是每年的泥沙流入黄河,给华北地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治理的方法,实际上只要肯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都还是能治理得差不多的。
首先就是绿化,第二就是修建拦沙大坝,第三可以调水灌溉。
绿化是保持水土的前提,拦沙大坝则可以把肥沃的泥沙拦截下来,俗话说村有百口坝,再旱也不怕。
拦沙大坝积存的泥沙,可以改变黄土高原的沟壑状态,并且形成非常肥沃的种植条件,可以在这些积存的泥沙上种植草木。
调水喷灌可以从贝加尔湖调水,可以逐步的把喷灌搞起来,等科技进步了,可以搞滴灌。
最有效和最快速的还是拦沙大坝,不仅可以把泥沙拦下来,快速的减少入黄泥沙,还可以把水引入大水池里储存起来,从而大量减少黄河水的含沙量。
但是中大型拦沙大坝工程量大,以当地经济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必须一国之力去建设才能建设起来。
当前的中国是别想了,因为当前要把资源用在更需要建设的地方,因此只能先通过成本比较低的绿化,以及建设部分拦沙大坝来减少入黄泥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