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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我下面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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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座,今天打了一个大胜仗,咱们吃龙须面吧。”都头黄得兴笑嘻嘻的上前来,黄得兴是骑十八团五个都头之一,前后中左右五都前都都头,年纪不大才二十五岁,在骑十八团的五个都头中算是最年轻的,可体重却是最重的,长的跟个弥勒佛似的,不但有张猪头胖脸,还有一个大肚子,体重过二百斤,不但是五都头中最胖的,甚至可以说骑十八团就没有比他再胖的了。

本来他这样的胖子,是不适合骑兵队伍的,毕竟对坐骑的负重太大。不过黄得兴胖归胖,但却是个老骑兵了,做为骑士有超过十年的经验,加之他又是高夫人那边的老人了,骑射本事也很厉害,最终还是得以继续留在骑兵中,甚至这次新编四个骑兵团后,他还得以提升为骑十八团的前都都头。

郭孝恪望着黄得兴那有些越来越胖的身体,摇了摇头道:“你个吃货,再这样吃下去,你就别想再找到能驮得动你的战马了。”

黄得兴却是不以为意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才两百多斤而已,朝中上柱国王世积可是腰围十尺呢。”

“王世积都已经没命了,你跟他比?”郭孝恪笑道。

“啥?王世积没命了,团座你跟我开玩笑吧,他可是上柱国啊,而且去年不还挂帅东征吗?”黄得兴惊讶的道,他也不知道以前从哪里听说了王世积这个大胖子,因此一直对同是胖子的王世积很是崇拜,人家也是胖子,比他还胖,腰围十尺的大胖子啊,可人家照样当武将,而且还是朝中大将,上柱国,元帅,多威风啊。

旁边几个正拿着铅笔头在小记事本上写写划划做着战后记录的几个军官闻言也都一起凑了过来,惊讶的问:“王世积死了?不什么啊,团座是不是有什么内部消息啊,快说来听听。”

郭孝恪有些得意的对着部下的军官们扫了一遍,然后不急不缓的道:“嗯,也不算什么新消息了。也就过年时的事情吧,凉州总管、上柱国王世积图谋不轨,蓄意谋反,事泄被皇帝处死了,跟着一起牵连此案中的还有京中的两位大将军,据说是左、右卫大将军上柱国元胄、上柱国元旻也一起事涉谋反,一起被问罪处死了,听说连左仆射高颎也牵连其中。总之,京师地震。”

一听三位上柱国因谋反而处死,那些军官们都不由的激动起来。虽然对那三位大将军他们也只是听过点名字而已,甚至有的连那两个元姓上柱国名字都没听过,不过听到皇帝一下子斩了三位上柱国,还是一个个激动不已,有种说不出来的兴奋感觉。

“哎呀,那大帅在京中不会被牵连吧?”有人问。

黄得兴立即不满的白了那个家伙一眼,“瞎说什么呢,大帅怎么会有事,你难道没听说,大帅一入京中就深得皇帝喜欢,已经被正式册封为赵王了呢。”

“你那是过时消息了好吧,我可是听说皇帝已经正式任命大帅为幽州总管了呢。”

“是啊,燕荣那老家伙已经被皇帝斩于京师午门外了,听说幽州府还有好些小总管和州刺史也被牵连问罪而被夺职下狱呢。”

又一个问道:“燕荣好像也是个上柱国吧。”

“嗯,没错,他也是上柱国,好像还是个什么郡公,是中总管。”

一直在旁边拿磨刀石擦着骑兵刀的团副那豹手上的动作不由停了下来,眼中满是惊讶的神色,上柱国啊,那可是高高在上,仿若云端般存在啊,如今居然一下子被中原的皇帝处死了四个。他有些弄不明白中原的皇帝是怎么想的,也搞不明白这一切。他咂巴了下嘴,摇了摇头,然后拿起磨刀石继续打磨手中的骑兵刀。那些离他太遥远了,虽然如今他也已经属于隋军中的一员,可他一直觉得自己并非就是隋人,自己只是给易帅卖命而已,以此换取易帅给予的钱财,太多的并没有去想过。

易风远去京师,怀荒与之也是一直保持着联系的,易风在京师的动态怀荒这边也是时刻关注着,最多两天的延迟就已经能知道京师发生的大事。不过郭孝恪这样的团级军官,知道的就不是太清楚了,怀荒现在光是战兵就有一百多个团,还不提守备的一百多个团。至于团以下的军官们更是知之不详,顶多是从自己的上司或者乡党那里打听到一些小道消息而已,至于下面的小兵,那完全就是云山雾绕中了。易风已经成为了皇太孙,成为了幽州大总管,成为了北伐东路元帅等等,这些情况也只有怀荒留守的高级文武知道清楚,次一级的营级军官们则落后了很多,至于团级,甚至还只是知道易帅成了幽州总管,赵王而已。

郭孝恪倒是知道的多些,这还是他与下山虎王伏宝关系近,又因为是河南许州人,因此与单雄信、徐盖这些河南系大佬们也算关系很近,出来前才偶然从他们那里得知,易帅如今已经是东路元帅、幽州府大总管、皇太孙了。知道这些消失时,郭孝恪是震惊无比的,然后镇定下来后,他又不由的激动万分。大帅是皇太孙啊,虽然他有些弄不明白为何皇帝立了一个皇太子后又要立一个皇太孙,但他也知道皇太孙是国之储君。也就是说,他追随的易大帅会是未来的皇帝。未来皇帝的潜邸旧部元从啊,想想就让人莫名的兴奋。

郭孝恪是河南许州人,家里不是什么世族豪门,但也是许州的一个小地主,家里有着几百亩田地,虽然不全是良田,可凭着这些田地,再加上平时借贷收佃也能让一家维持着还不错的富足生活了。他打小的时候,家里就把他送入私塾中进学,不过郭孝恪虽然打小聪明活泼,却不是个肯读书的人,在私塾里基本上就是个人嫌狗厌的家伙,好不容易熬到十来岁的时候,他终于再不去读那头疼的书了。再大点,他便整日里游手好闲,结识了一帮狐朋狗友,四处惹事生非,成了一帮子游侠儿,说游侠儿还是好听的,说难听点的就是一群地方上的地痞流氓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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