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欢上林舞儿,还是真把她当兄弟,当家人看了?
一时嘴贱惹林二生气后,这一路上,陆宁都在反思这个问题。
虽说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并不等于就是爱上她了。
可不管怎么说,喜欢一个为救你、甘心去死的女孩子,这种感觉总是会让人感到甜蜜的。
从十四岁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某个站街女后,陆大哥这些年来接触过的漂亮妞儿,没有三百也有两百五了。
但他从没有喜欢上哪一个。
任何一个。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他承认他喜欢过的话,那么他也会说:我喜欢的,只是她们的*。
喜欢一个女人的*,只能说是她的*很诱人,能最大满足男人的生理需求,可跟感情没有丝毫的关系。
包括花小妖这个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妖精。
陆宁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喜欢上某个女人。
可是现在,他却对林二有了这种感觉。
是的,就是喜欢。
哪怕他固执的以为,喜欢不等于爱。
好,既然只是喜欢跟林舞儿在一起生活,只是把她当小弟,当家人对待,而不是爱上她--那么,为什么在她走了后,陆宁心中不仅仅是空落落的,还有着说不出的疲倦,烦躁?
让他很想站在车顶,朝天狂喊的发疯冲动。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陆宁绝不会捅破那层窗户纸,哪怕是有刀子架在他脖子上!
只是当前说啥都晚了,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几口就把一根香烟吸完后,陆宁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睁开眼对毛驴说:“行了,不管咋样,她都走了,哥们就算是再特么的后悔,也已经晚了--咱们也走。”
毛驴却拨楞了下脑袋。
“咋,你还不愿意走啊?你还以为,她会回心转意,再回来?”
陆宁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摸了几下,很沙比的说:“瞪着我干啥?哦,你想跟我打赌,赌林二会不会回来啊?行,那咱们就赌了。反正只要等到九点半,她要是没回来,你就输了,罚你一个月不许吃骨头。哥们要是输了的话--那就一个月不洗袜子。”
毛驴撇了撇嘴,好像在反问:咱们兄弟俩在一起时,你的袜子好像两个月才洗一次的,也就是林二住在咱家后,经常帮你洗罢了。
毛驴还满眼不以为然的说:我知道你跟我打赌,实际上就是盼着林二能自己回来……唉,傻兮兮的人啊,你既然舍不得她走,那为什么不趁着飞机还没起飞,把她死拉硬拽回来呢?哥们打赌,林二决不会誓死反抗的!
“草,那样大哥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陆宁轻轻扇了毛驴脑袋一巴掌,骂道:“就这么说定了,咱们等到九点半,到时候她要是还没有出现的话,哥们二话不说,*就走,现在先去吃饭!”
对于老大提议说要去吃饭,驴哥自然是摇头摆尾赞成的。
话说,自从大哥二哥俩人闹矛盾后,一路上都还没吃饭呢。
唉,这些站着走路的傻人儿啊,整天情啊爱啊的不干点正事!
好好的活着,吃饱喝足后睡大觉,春天来了后找个美丽小母狗谈场恋爱--这就是毛驴眼中最幸福的一生。
不过陆先生就算混的再惨,也不屑跟一条狗子有同样的人生观。
最起码,毛驴就不爱喝酒,不抽烟。
草,不抽烟不喝酒,还特么的叫男人吗?
Look,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只能成为毛驴,啃了几块大骨头后,就趴在大哥脚下,舒舒服服的闭上眼,开始怀念它的春天了。
才不管大哥好像牛饮一样,左手拿烟,右手拿酒,醉生梦死的沙比样,那不是驴哥能理解的。
以前送完快递没事干时,蹲在街头看来往的美女腿子,绝对是陆宁跟毛驴的一大爱好,仅次于美餐一顿。
虽说现在是大冬天,但在西北的女孩子,并没有让兄弟俩人失望,哪怕是不会像夏天那样,露出白花花的腿子,可总有那么三五个特别爱美的,走在大街上时的性感样子,恨不得让男人把她给剥光了看个明白。
陆宁就非常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确切的来说,应该是欣赏--正是她们的风骚,刺激了男人,间接给无数小警员,提供了宝贵的工作岗位。
其实毛驴看这个问题,最为透彻了,因为在它们的世界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母狗不撅腚,公狗不上身。
嗡、嗡……飞机起飞后的轰鸣声,不断从上空传来。
一晚上至少看到八个以上渴望被男人骚扰的女人的陆宁,抬头向天上看去,飞机下面那些红蓝色的指示灯,在夜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也格外的冷。
这架航班,就是夏州直达明珠的航班,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半,非常准时。
目送那架飞机,以很快的速度消失在黑夜中后,陆宁才低下头,看着毛驴得意的笑了笑,说:“特么的,你输了。往后的一个月内,别想再吃一块骨头了!”
毛驴翻了个白眼,表示抗议:丫的,驴哥好像从没有答应跟你打赌的!
“走了好,走了干净,不心烦。走了,咱们也走了!”
陆宁重重吐出一口混着酒味的浊气,拧开钥匙启动了车子。
车子大灯亮起,缓缓调头,沿着人行道往前驶了几米,陆宁轻打方向盘,驱车正要去路中间时,一个人却忽然横过马路,挡在了前面。
“草,想特么的找死啊?”
陆宁赶紧猛地刹车,脑袋噌地伸出落下玻璃的车窗,冲那个站住了人大骂道。
骂完后的下一秒,陆先生忽然又想抽自己嘴巴了。
尽管多喝了三五杯,可在雪亮的车灯下,陆宁仍然能认出那个站在车前的人,正是--林舞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