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这个暗杀小队之前,程做过类似的训练——如果他的卧底身份被识破、或者面临着被识破的危险,他需要怎么做。
他的直属长官是伯恩将军,三角洲特种部队的反恐作战指挥官。
伯恩将军说,“我们是军人,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医生可以无国界,军人不可以。牺牲不可避免,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减少无谓的牺牲,但如果是必要的牺牲,那就要执行。”
那时他觉得很对。
军人的天职不是保护国家,也不是保护平民,而是执行命令。许多人弄错这一点,所以成了回不来的英雄。
对他来说,国家和民族没那么伟大——连他自己都无法判定真正的家在哪里,又如何去沸腾一腔热血?
但是他也有自己的一条原则,雷打不动:不伤害无辜。
程觉得这两者并不矛盾,我可以不保护,但至少不去伤害。
可是出发前,他忽然想救下库房杰瑞口中的那个亚洲女孩。
他不清楚那一刻是杰瑞的哪句话刺痛了他——是把活生生的人称为货物,还是说那个女孩也许是中国人?
他不确定。
从前他只负责把这类消息报告给伯恩将军,并不会干预。
当时他忽然怕了一下——如果有一天,执行的命令和自己的原则冲突了呢?
他没想出好答案,所以一切只能尽力。
眼下,麦克大尉给他出了一个难题:一百名平民。
暴露自己……显然那不可行。程不是伟人,做不到决绝赴死。
程只是在想,任何人的计划里都有底线。麦克大尉这个决定的底线是什么?
如果他如刚才喇叭里吆喝的那样不计后果,那还抓什么卧底,直接把这些人都扫射一遍不是更干净?至少,麦克大尉应该不会允许在抓不到卧底的情况下出现全军覆灭的局面。
程目光渐深,这样就好办了。
不暴露自己和解救一百名平民,原则上并不冲突啊。
但是他需要帮手。
还没等他开口,约翰就贼兮兮地凑在他耳边说,“程,情况有点棘手。”
程没什么表情,这不废话嘛。
约翰苦恼,“我没觉得那个卧底有多重要,反正他没威胁到我。但是那一百个平民,有点可怜。”
约翰来自以色列,血统里一半是天生逞强的日耳曼,一半是受惯欺压的犹太。因为历史的缘故,约翰对上升为杀戮的恃强凌弱格外敏感。在以色列的历史长河上,绝大部分时间里它的姿态都是被迫跪着的。从公元前到公元后,外来的强势民族源源不断地奴役着这个以智慧著称的种族。
他痛恨所有理由的屠杀,这时候当然要挺身而出。
“我需要你来帮我,把他们救出去。”约翰正色。
程有点意外。以前任务里的目标都不是无辜者,所以大家各执其事,没有脱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