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回到屋中,将玉钗从头上摘了下来,放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看,一寸一毫也不放过。
玉钗是淡粉色的玉种雕刻而成,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色,样式虽然是简单的桃花,但玉质的颜色与桃花饰样堪称绝配,似真真切切的将桃花摘下来放在发髻绽放,娇艳而纯粹,尤其在这冬季,看着凭添了一丝生气,当真是称得人比花娇,雅致不俗,想不夺人眼球都难。
欢喜出生寒门,贫穷限制了她的想象力,任她绞尽脑汗也想不出这玉钗的价值,但她毕竟跟着魏知行多日,见过的商贾小吏不少,见识也长了不少,虽然估不出这玉钗的价值,但却知道它是她所见过的最好的,就连和泯王妃头上戴的饰物,也在伯仲之间。
欢喜喜孜孜的将玉钗再次戴在头上,脸上的笑容掩也掩不住,心中一动,将笑容一收,正襟危坐,脸上一肃,学着泯王妃的样子轻撩眼睑,似从鼻子发出来的声音道:“你是谁家的奴才啊?遇到本夫人还不跪下,这样不懂礼束?”
随即换上一幅谄媚的表情回道:“回夫人,奴婢是向阳村的殷氏明月,冲撞了夫人,奴婢罪该万死!!!”
欢喜自顾自的扮演着一主一仆,甚为开怀,脸上笑纹荡漾,桃色缤纷,春意盎然,笑着笑着却是脸色突的一肃,却是与装扮“夫人”的拿腔做势不同,连脸色也白了几分,慌忙从头上摘下钗子,疑神疑鬼的向四周望了望,长吁了一口气,这东西虽好,却不是人人能戴的,最起码,要等泯王妃走了以后再戴,欢喜后怕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薄汗。
......
泯王妃轻轻啜了一口蜂蜜水,眼睛看着窗外,一片枯槁败迹的冬季萧瑟中,魏知行身穿深蓝色的短袿长裤,英姿飒爽的练着长鞭,那长鞭被挥得凛凛生风、啪啪作响,如刮在了刘嘉怡死灰般的心上,打在了刘嘉怡娇羞的脸上。
长鞭舞毕,男子接过随从递过来的巾子,轻拭着脸上的薄汗,矫健的身姿在初升的阳光中,愈发的焕发着青春活力与沉稳大气,就连那汗珠也似乎闪着煜煜的光辉,甚至让人嗅到了那种男子独有的汗水与力量的味道,而这种味道,她似乎已经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嗅到了。
刘嘉怡就这样望着,眼睛深遂得如同深不见底的深渊,浓浓的看不清里面的思绪。
常年的王府生活,早就练成了她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的性子,只是这种性子,却总是在关键时刻挑战她的底线,如火山下积存多年的熔岩,到达了临 界点就会爆发,让她变得歇斯底里。
泯王对自己表面深情、实则冷清,六十岁的年纪也不允许他承受她的热情如火,更可怕的是,他的后宅里摆设着上百个女人,这些女人,命好的,一年能承受恩泽一次两次,命不好的,就真成了摆设。
泯王妃无疑就是这些摆设中,地位最高也最为光鲜的一个,只是,摆设在怎么光鲜,它也总是个摆设,甚至被遗忘在角落里,独自承载着尘埃,直到终有一天,化为枯骨,和那尘埃融为一体。
若是后宅的女子均是如此也就罢了,可怕的是,后宅的女人们各个肚皮争气,一年只那么一次两次就怀孕的大有人在,如今泯王妃是屈屈二十有三,却己是二十九个郡王和郡主的嫡母。
泯王最大的儿子安阳郡王,比她这个王妃还要大上二十岁,见了自己却要叫声嫡母,她过府那一年,安阳郡王恰好当上了祖父,也就是说,她这个泯王妃,从进门那天开始,就明正言顺、顺理成章的成了太祖母,当年十八岁、现在二十三岁的太祖母?!简直是莫大的讽刺。
对子嗣的渴望,成了刘嘉怡最大的期盼,所以临近年关,她力邀泯王共赴太湖,借此机会独霸泯王几日,一举得男,没想到泯王以第一百零一个小妾身怀有孕拒绝了,即使自己不息被血荼鱼所伤,仍是未挽回泯王,刘嘉怡过去从未像现在这般觉得生活如此绝望,恨不得一把火将泯王和他的女人们、儿子们、孙子们一起烧成灰烬;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恨,在听说魏知行滞留朝阳县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来到了这里,本想气气泯王,没想到在见到如行走僧人一般守身如玉的魏知行后,她的心活了,并如野草般的疯长,且一发而不可收拾,更理所当然的将魏知行当成了他人不可亵玩的独有财产。
刘嘉怡甚至万分的后悔,那日在朝堂之上,为何不跟着魏知行离开,抛却家族,抛却权贵,抛却虚荣,虽然可能没有今日的权贵涛天,但也不会守活寡般的空有王妃之名,连床帷缠绵都是一种奢望。
刘嘉怡突然脸色一红,身体如练功的魏知行一般,浑身汗浸浸的,呼吸也急促了,刘嘉怡忙伸手将窗户关了起来,咽了咽发干的喉咙,喊道:“奶娘,我渴了。”
“小姐。”莲儿战战兢兢的走上前来,小心答道:“小姐,嬷嬷出去了。”
刘嘉怡赫然想起,自己叮嘱奶娘去查一些自己心存狐疑的事情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刘嘉怡点了点头道:“莲儿,去打盆子水来,本妃要洗把脸,这天太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