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跑?”默欢突然一把抓住李同的腿,狠命地将其撕扯倒地,一只脚,直直地压在李同的胸口上。
因为是刚过午膳时间,御膳房内,仅剩李同在烧水,其它人,该偷懒的偷懒,该休息的休息去了。
而她在御景亭内,已经等了好一会儿,确定只有李同在此,才只身前来。
“啊……。”李同发出凄厉恐怖的叫声。
“说,是谁主使的你?”默欢突然前倾到李同的眼前,张开长长的红色指甲,掐在李同的脖子上。
“长欢公主,饶命,这一切,都不关小的的事,小的只是奉命行事,长欢公主饶命。”李同只觉眼前一晃,脖子处,便传来指甲掐进肉里的刺痛,更为惊恐,急忙跪地哀求。
“奉谁的命?”默欢看着李同的可怜相儿,有片刻的同情之心,差点一脱手,把他放了。
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若不他的一杯热茶里有迷药,还在自己逃出地下仓储时,去偷偷报信,自己又怎么会斗不过几个小太监,惨糟劫难?
默欢一想到这点,急忙收拾心情,继续卡着李同的脖子,问道。
“这个小的真不知道,我们只是按照大总管吩咐做事。”
李同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太监,一见默欢,就已吓的屁滚尿流,哪还敢撒谎?
“带我去找总管,记住,不要耍花招,否则,我要你的狗命。”
层层剥茧,就算找不到原凶,也可以杀杀他的威风。
周总管卧于榻上,哼着戏曲,昏昏欲睡。
能在宫外,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宅子,是他的多年心愿。
没想到,一个楼兰国的公主,竟于冥冥之中成全了他。
想来,也是一大美事。
一个御膳房的总管,没什么油头,却偏偏被人相中,略施小计,便宅子到手。
哈哈哈。
每每想来,周总管半夜都要笑醒。
“咔嚓!”
门开,从外面猛地吹进一股凉风,吹散了周总管的睡意,恼怒回头,便看到了楼兰国的公主,长欢,正擒着李同的脖子,近了他的榻。
呵呵。
看来,这长欢公主,命,还不是一般地硬。
“哟,长欢公主,这是从鬼门关里走一糟,回来讨债来了?”
周连海一见这阵势,就知道,李同早供出了自己,遂起身,笑言。
这后宫风云变幻,想他周连海在此浮沉近二十年,什么糟心的事没遇过?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
既然有强大的主子护着,狗,又怕什么?
自己不过是一个阉人,得主子赏识,赐予大宅子,还有什么豁不出去?
况且,只是一个小小的外姓异国公主。
“即已知晓,无须多费口舌,只要你说出幕后指使,我保证,饶你不死。”
默欢一见周连海,就感觉被他打过的后脑,刺痛难耐,眼睛里,更是喷出火来,扔下李同,便奔着总连海飞去。
轻功,果然是个好东西。
在情急时,可以直达敌人身侧,直中要害!
周连海只觉一阵百合的馨香,胸口,便受到重重地踹击,随即口鼻一热,鲜红的血,便吐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