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这时,监听器里响起一个淡淡的声音,“我还以为是真手枪呢,原来是山寨的!不过,这山寨货也太次了点吧,打出的弹珠都是生锈的!”
沈非站在距离歹徒一米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枚指甲盖大小的钢珠,满脸的失望。
他是真的失望,吸血鬼至今没有下落,他心里多少有些烦躁。本以为终于碰上一件,让他觉得有意思的事情呢,哪想到,这家伙废的跟渣似的,拿着一把破烂的弹珠枪,当冲锋枪似的,对着外面。
那些警察也够废物的,这样一个不专业的劫匪,也能耗这么长时间?
沈非摇了摇头,一脚踹开银行的玻璃门,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留在一众震惊的围观群众和指挥车里的宋晓洁等人。
“姐,怎么了,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宋晓雅一直捂着眼,没敢看画面。一直没听到动静,她忍不住问道。
宋晓雅秀眉微皱,旁边的张沧海也算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此时还是忍不住道:“晓雅,你当兵的时候,一直在前线,有没有听说过,谁能徒手接子弹的?”
宋晓雅摇了摇头,道:“能是能!但也要分情况,超过一定距离,完全没可能。这人和枪口中间不过一米距离,这种情况下,就算持枪的人是瞎子,也能打到这个叫沈非的身上。”
宋晓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心里的震惊。
如果单纯是徒手接子弹,她倒觉得还好。部队了也有一两个变态的家伙能做到,但是沈非这个就有点太不符合常理了。
在那么近的距离下,子弹的精准度能达到百分之百,完全没有可能躲开。
而且,那么近的距离下,子弹的力道也是极大的,就算是一厘米厚的钢板,也能打出个坑来,沈非倒好,竟然徒手接住,看他的样子,好像接住的不是子弹,而是一颗球,脸上没有丝毫的痛苦神色。
关键是,以宋晓雅的眼力,竟然没看到陆天羽是怎么做到的!
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她在突击队,担任狙击手的角色,最自豪的便是眼力,毫不夸张的说,几米外的蚊子从她面前飞过,她都能清晰的看清楚蚊子的飞行轨迹。
现在却没有看清楚沈非是怎么躲避那枚子弹,并且接住它的。
震惊的不止他们,那名持枪的劫匪,也是错愕的看着大摇大摆的走到他面前的沈非,道: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手枪虽然不是真枪,但也是特制的,威力很强。近距离的情况下,打死人完全没问题。这也就是他明明看到沈非朝自己走来,却丝毫不慌张的缘故。
反正他有手枪在手,有什么好怕的!
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沈非竟然能徒手接住他的子弹。
如果不是光天白日的,他都以为自己看错了。
“你别那么紧张!”看出了歹徒的紧张,沈非笑眯眯的说道:“想要徒手接子弹,其实很简单,有机会了,我教你。不过,现在你得跟我走一趟,要不然,我没办法交差!”
“你他妈想的美!信不信我毙了你!”极度的恐惧,更激发了歹徒的狠意,“咔咔”给子弹上了膛,指向沈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