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天里,洪逸的食量照样奇大无比,吓得胡庆梁都看傻了眼睛。
背包里的二十多斤食物甚至不够洪逸塞牙缝的,还不够撑半天呢就被消灭殆尽。
眼看背包空空如也,胡庆梁以为洪逸马上就会去满大街搜集可以果腹之物,顺便救救美女、打打劫匪什么的。
但洪逸愣是没出去瞎转悠。
他的活动范围就定死在了小河边,压根不想走远,像是要时刻等着花蕾盛开,不想错过最奇妙的生命体诞生。
当然,对洪逸而言要填饱肚子可太简单了。
“大叔,这些蜈蚣的虫卵像不像鱼子酱,颗颗饱满鲜润,很美味的样子耶,拌着白糖吃颇有一番风味,你尝尝?”
“尝个屁!你抓得那几只老鼠都被毒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啊?大叔你还不笨嘛……不过你可以吃老鼠肉嘛,我帮你烤,听说鼠肉比鸡肉还好吃哩。”
“我吃屎也不吃那种东西!”
“哎正好……我最近胃口挺大的,吃完一顿要拉几大坨,大叔你有口福了。”
“呕呕呕,我宁可吃死老鼠也不吃屎!”
洪逸不过是挤兑一下胡庆梁而已,他还没窘迫到要吃拿鼠肉来充饥的地步。
住在河边,最不愁的是什么?
河鲜,当然是河鲜啦。
尽管河水里浮游着大量血线虫,以及一些诸如霜冻蝌蚪、葫芦孑孓这样的幼虫,可是非常神奇的是,它们竟然与水生土著河鲜相安无事,互不干扰。
那些鱼啊,虾啊,黄鳝啊,水蛇啊什么的,都在小河里活得好好的,而且好像更生猛了。
这让洪逸感异常地疑惑。
水里那么多土著河鲜,又有那么多古怪虫子,难道就不会耗尽氧气,导致两大阵营双双缺氧浮尸河面吗?
还是说,古怪的水生虫子压根就不消耗氧气,而是消耗氮气?
可是氮气是惰性气体,不可能给生物的新陈代谢带来能量啊……
还有更疑惑的,巨型虫子们会袭击人类,在人类尸体上产卵,但为什么它们就不攻击土著河鲜呢?难道是因为它们嫌弃土著河鲜的肉太少吗?
洪逸压下了种种疑问,跑到河边,用四根触须钻进水里捉鱼去了。
还别说……
灵活无比、迅猛如蛇的触须简直是鱼类杀手,但凡有任何鱼类靠近两米范围,它就逃不出洪逸的手掌心。
而洪逸只需要把怪虫解剖的内脏、残渣丢到河边,就能吸引到大片大片的河鲜前来抢食。
鲤鱼、草鱼、大头鱼、黑鱼、骨鱼实在不要太多,时不时还有些草龟、河蟹、水游蛇、黄鳝也会嗅着虫血味而来,全部都被洪逸一网打尽,别说有多丰收了。
胡庆梁都看傻了,因为洪逸早中晚三次去河边驻足一小会,每次都能抓满一大桶的河鲜。
这让胡庆梁不服不行,连连比起大拇指,一脸贱样地嘀咕着:
“小伙子的触须真特娘有用啊,能轻绞杀死虫子不说,还能像蜘蛛一样攀爬墙壁,现在连抓鱼都那么溜,我也好想要几条触须展现我的浮夸,漂亮大妈们一定说我顶呱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