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送我去当兵的时候,我已经25了,仅超了几年当兵的年龄。刚进新兵连都是一群群的毛头小子,城市的农村的都有。我算是有点年龄的,就是没多少文化,但也看出来有那种“粗人”。在我分配的班里也有,不过我们混的还不错。十几个人还都是比较好相处,里面我的年龄最大,他们习惯叫我潘哥。跟我最亲近的一个是我上铺的五头儿,数他小子嘴甜,人也挺有主见的;另一个是右铺的李志贵,看着挺文质彬彬的,爱干净,现在来说就是有点洁癖。他家就是在城市里;还有一个就是左铺的钱九,大冲脾气。刚在连里见到他时他就在和一人对骂,但是是个实在人,虚岁24岁,跟我年龄还挺近。跟他们混的熟了,他们就直接叫我潘子。
我们新兵连在军营里占了一席之地。在最南的营房过去,连里宿舍背后挨着一片小树林。宿舍前面是一个大的训练操场,穿过林子是第二个小型训练场,然后林子边上是洗漱的地方和厕所。饭堂是要跨过第一训练场,那边就不属于我们新兵连了。
我们这些小新兵蛋子城市来的志愿兵多,难免大部分的心浮气躁,连长不是个吃素的人,第一天就当面收拾了不少臭小子。这就叫杀鸡儆猴吗?在军营可不比在家,这样的教训定能磨了那些骄傲的性子。不是什么公子少爷的命;也不是什么后天崛起的有为之人。那时候当兵是唯一的出路,不用花太多的钱三年之后回来还能顶了个军人的好头衔。到了还是只有靠自己摸爬滚打的混。我家里那个年迈病弱的母亲也无非是这样想的吧……哪有心思去猜那个,再这样扯得就比较远了。
人已身在军营,严肃残酷的训练天天赶着,这还不算,伙食全是大锅烩,根本是吃不出什么味道,勉强是将将填饱肚子。相比几个叫苦连天的新兵蛋子,我对这条件是没有多大异议的。原先家里就是揭不开锅才让我征得兵,虽然这时候当兵都苦,可至少有的饭吃。在家的时候我骨头架子大,但身子是贼瘦,俨然是一种病态。一个月下来,身子倒显得精壮些,比起在家还是有好处的。
连着一个星期,伙食变得越来越不好。比如早餐,前个月还有个粥喝,这个星期就只剩下稀水了。连长仅解释了一次,说是有军队需要,过几天市里会拨下粮来,那时候就好了。尽管如此,还是少不了抱怨。
“怎么这粮还没下来啊?”今天早餐又是以水当粥,我们隔壁班的李典端着碗对那炊事班的老兵抱怨了几句。对方面无表情,只回了一句:“我当年比你们还苦,你不想喝就让开。”李典居然没有恼,同样面无表情地把饭端走了。都以为他是被老兵说的老实了,谁也不会想到第二天起来晨跑的时候会得到李典半夜去偷饭吃未遂的消息。而且还是由连长集合起我们告知的。这小子可是触了大忌了,我们来到军营的第一天就得把身为军人的那些规章制度背下来,他居然还敢去偷饭吃?!连长当着所有连里新兵的面狠狠地批评教育了一番,又罚他从上午起就在训练场中间没有一丝阴凉的地方站一天军姿,而且,不准吃饭。
这就是惩罚。让我们所有新兵都看在眼里。五头儿在我身后低吟了一句:“自作自受。”所有人对他都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反而更加要严于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