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7月,巴黎市民攻占了巴士底狱,街上的一些女性商贩都纷纷拿起武器,提起裙摆,加入了攻占巴士底狱的大军。各阶层的妇女们也都聚集在一起,同他们父兄、丈夫一起为自己的利益而战斗。
10月初,受到饥饿和反革-命威胁的巴黎人民忍无可忍,以六千名妇女和少数儿童为前导,在马亚尔的带领下,于5日向凡尔赛进军。
6日凌晨,示威群众攻入王宫,迫使国王一家跟随制宪议会迁居马术厅与隔壁的杜伊勒里王宫。回到巴黎之后,路易十六很快就批准《八月法令》和《人-权宣言》,开始向巴黎供应粮食。
从此,法国宫廷被置于国民议会和巴黎人民的监视之下,加强了巴黎作为全国革-命中心的地位。
然而,在男人们获得了政治权利的时候,却不愿意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女性分享胜利的果实。
1789年8月,制宪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但是“性别歧视”,这个旧社会的意识毒瘤还盘根错节的潜伏在社会之中。尽管《人-权宣言》虽然宣布了公民的权利,但忽略了女性公民权利和选举权的问题。
从三级议会、制宪议会、立法议会,再到即将寿终正寝的国民公会,绝大部分议员表示:妇女就是天生的弱者,她们缺乏主见,感情用事,拒绝让他们参与到公共政治事务的治理中。
甚至,在连“妇女没有理性的天赋,只有少数杰出的妇女能够享有权利。”这种妥协性质的提案,也在议会大厅遭遇压倒性票数而被否决。
从1790年起,到1793年的上半年,在君主立宪派(斐扬派)和吉伦特派当政期间,法国妇女地位有所提升,很多议员默许了妇女“不太过火”的解放运动。
其间,斐扬派的资深议员,以及后来吉伦特派领袖之一的孔多塞,发表了《关于承认女性公民权》的小册子,他声称男女都有平等权利,女性与男性一样享有天赋人权。
很快,法国妇女开始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团体,当时较有影响力的“宪法保卫者俱乐部”,“雅各宾友爱会”等等。
不仅如此,1792年和1793年巴黎的妇女们首次携带武器,参加了军事游-行,在对外战争爆发后,想方设法入伍作战保卫祖国,在激烈的战斗中,出现了很多与男子一起出生入死,流血牺牲的妇女。
1793年,法国妇女争取政治权利的斗争更加高涨,妇女们用自己的理论将自己融入到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她们经常会强调是与男人一起生活在一个共和国中,所以所有成员都应该在公共事务中达成协作。妇女有“协助共同利益”的义务,因为共和国是一个互利的空间,妇女应该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
1793年6月,在对《共和元年宪法》进行全民表决的时候,妇女虽然没有权利出席初级的会议,但是因为实行了普遍投票的制度,很多妇女仍然和男性分开行使了投票表决的权利。
但是好景不长,等到激进的埃贝尔派控制了巴黎市政厅的时候,共和国政-府就开始扼杀君主立宪派和吉伦特派支持下的女权运动,让妇女所争取到的一些权利瞬间化为乌有。
1793年10月政府开始下令封闭,将各种妇女团体解散并禁止妇女参加公众活动,还将妇女参加政治活动当作叛逆罪来处理,并且下令全体妇女回到自己家里等待新的命令。
革-命初期作为中坚力量的妇女不仅被赶回了家,有些女权激进分子还被送上了断头台。从此一切成为了过去式,妇女被迫呆在家中,一切的政治权利都被剥夺了。
《女权宣言》就是在此背景下被创作了出来,它的作者奥兰浦说过一句名言:“如果妇女有上断头台的权利,那么她们也应该有上政坛的权利。
但是法国的雅各宾派并没有给她相应的权利,只是送她上了断头台,国民议会之后也把妇女逐出了公会席位。德·古日作为妇女权利的支持者,在她被处以极刑两周后,巴黎公社检察长皮埃尔·肖梅特发表演说,打压仍对争取权利抱有希望的妇女:
“从什么时候起允许妇女放弃她们的性别变成男人?从什么时候起习惯了看到妇女抛弃了对家庭和子女的精心照料,来到公共场所,来到演讲台,来到议会,来到我们的军队中间,履行天性只分派给男人的权利?
……
(你们)要记住这个‘泼妇’……这个无耻的德·古日……她不去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并且妄想参与政治事务,还犯下如此罪行。她的这些不道德的所作所为,已经被法律复仇的火焰所吞噬,你们难道还想要效仿她吗?不,当你们做回妇女天生应该做的事情的时候,你们一定会觉得那才是你们值得做的事情。”
从雅各宾派的“三巨头”时代,到安德鲁的热月政-府与督政-府,不停有政要官员站出来,严厉批评和谩骂所谓的“妇女平权主义”,在他们看来妇女参与政治活动就像是泼妇在街上乱逛,受到制裁都是罪有应得。
各种派别的政治家也表达不能理解和支持妇女运动。比如说,温和派的领袖,督政-府的第四执政官康巴塞雷斯,在他编撰与修订中的《民法典》中,就确立了丈夫具有“一家之长”的身份,是绝对的权威。
女性运动的之所以失败,首先是女性没有取得自己的法律地位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其次她们在经济上也缺乏自主权,家庭财产都是由丈夫管理,妻子对于财产的任何行为都需要得到丈夫的许可,但是丈夫在支配财产的时候并不用得到妻子的许可,甚至是妻子的工资,都必须由丈夫管理……
这一过程中,安德鲁一如既往的保持着“政治正确的道路”,坚持社会主流的道德观,而不会标新立异。他拒绝公开谈及任何有关女性运动的话题,却始终坚持慈善救济的主体,必须是老弱妇孺。
此外,安德鲁重新将法兰西的阴性词,赋予了“母亲”的角色。在热-月政府期间,尤其是1795年,他正式进入救国委员会成为法兰西执政官的时候,“法兰西母亲”一词,在各种政-府的宣传公文中,正逐渐等同于“法兰西祖国”。
由此,热月政-府与督政-府都先后加大了对处于贫困母亲(女性)的帮扶力度,包括从成人到婴幼儿的食物配给与医药救助等等。但绝不会涉及所谓的“妇女追求平等权利的运动”。
但在另一方面,安德鲁促使康巴塞雷斯编撰的《民法典》中,将女性不得主动提出离婚的条款,重新整修为:丈夫若存在有危及家庭成员生命并造成严重伤害的暴力行为,或是长达12个月时间内拒不履行家庭抚养义务,女方可以向民事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此外,未来的《民法典》还大幅度调整了丈夫对妻子陪嫁品与婚前财产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之规定,最终确定为夫妻双方拥有共同的支配权。但仅限于妻子的婚前财产。
还有一点,《民法典》删除了“女人想要穿裤子(套裤),必须要到当地警察局申请许可证”的不合理条例,修正为“女性的穿着只要不影响礼仪观瞻与社会风俗,可以不做限制”。
上述这些对妇女的保护措施,已经是穿越者能够做到的极限了。即便是安德鲁已成为法兰西的独-裁统治者,但他也必须依照社会约定成俗的规则行事,不能随意引发公众的强烈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