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大剧院,二楼的包厢里。
何甜甜拿着一把小巧的折扇,坐在舒适的椅子上,手搭在二楼的栏杆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
说实话,何甜甜不是个戏迷,对于戏曲,一向都是“敬”大于“爱”。
没办法啊,作为一个在娱乐至死、文娱高度发达的现代长大的孩子,戏曲什么的,只是一个传统艺术的符号,根本走不到她的生活当中。
她和许多年轻人一样,看到那些戏曲演员的扮相、绝活会啧啧称奇,可要让她耐着性子听完一整场表演,却有些做不到。
穿越这么多的书中世界,何甜甜也去过架空的民国,这还是她第一次走进戏院。
不过,当何甜甜坐在大剧院里,忽然发现,听戏跟看电影有着相似的地方。
即,都需要一个氛围、一个环境。
如果是一个人在家里欣赏,哪怕是电影,也未必有那种感觉。
还是需要走到专业的剧场,跟无数观众一起观看。
听到周围人的喝彩声,或是看到他们沉浸般的享受,何甜甜慢慢的也被感染了。
“好!”
舞台上的杨贵妃咬着酒杯,那妖娆的身段,那哀怨凄婉的表情,半点没有男人的痕迹,反而比女人还要女人。
何甜甜忍不住跟着剧场里的观众,一起喊了声“好”。
接着,便有戏迷开始往舞台上丢东西,银元、铜板,还有一些小礼物。
受到气氛的感染,当然何甜甜也是要演戏,她赶忙将皮包里的银元都掏出来,一股脑的砸向了舞台。
“程老板,唱的正好啊!”
“那身段,那唱腔,那眼神,绝了!”
何甜甜仿佛一个小迷妹,戏都散场了,还意犹未尽。
坐着黄包车,回到家,进门就看到了等候已久的赵管家。
何甜甜兴奋的对他说,“九叔,吉庆班不愧是京城来的大戏班,戏真好!”
“还有程老板,哎呀,他的贵妃醉酒简直太棒了!”
“九叔,我给你说呀,他那身段儿——”
何甜甜一边说着,还一边忍不住模仿起来。
翘起兰花指,拿出舞台范儿,一个转身,一个弯腰,还别说,何甜甜学得有模有样。
看到这般欢快的“赵文绣”,赵管家竟有瞬间的恍惚。
他似乎看到了十几年前的大小姐,刚刚看了霍明庭的戏回来之后,也是这般的兴奋。
像个小戏迷般叽叽喳喳,眼睛里满都是小女儿的娇态与崇敬。
“九叔,你别愣神儿啊,你说我唱的好不好?像不像程老板?”
何甜甜唱了几句,见赵管家一副出神的模样,便像过去那般,拉着人家的袖子撒娇。
“像!太像了!大小姐唱得真好!”
赵管家哪里见过什么程老板?
更没有去看过程老板的贵妃醉酒。
但,作为一个忠心的老管家,对于自己看着长大的大小姐,他只有宠溺的份儿。
笑得一脸褶子,赵管家明明只比赵文绣大七八岁,却硬是慈爱的像个长辈。
他近乎无脑般的吹捧着,“我们家大小姐最聪明了,学什么像什么?”
“您现在还没有扮上妆、穿上行头,就已经非常像了,等明儿装扮齐全了,肯定比那些角儿还要好看!”
何甜甜像个单纯的孩子,被大人哄了几句,就信以为真。
她故作谦逊的说了句,“也没有啦!我还是不如人家程老板!”
“不过,明天我再去大剧院,好好跟程老板说说,兴许还能请他来咱家教我唱戏呢!”
何甜甜继续表演着。
赵管家却又是一阵恍惚。
当年大小姐迷上霍明庭的时候,也是先听戏,然后跑去后台,再然后,就把人请到家里唱堂会。
最后,大小姐更是以跟着学唱戏为由,让霍明庭成了赵家的座上客。
朝夕相处,一个教,一个学,大小姐学会了几段唱腔,也成功被霍明庭勾去了魂儿。
……接下来的事儿,就有些不堪回首了。
至少对于赵管家来说,真心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作为被赵老爷子养大的孩子,赵管家绝对是最崇拜、最信任赵老爷子的人。
赵老爷子不喜欢霍明庭,赵管家也不待见他。
但赵老爷子都拗不过赵文绣,赵管家更不可能违逆他的大小姐。
所以,他们主仆两个只能眼睁睁看着赵文绣跳了火坑。
过去十几年,霍明庭还算安分。
赵管家与赵老爷子的想法一样,只要他们守住了赵家,霍明庭不过是给大小姐养的一个玩意儿。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赵老爷子走得会这么早。
还没有熬到小主人(也就是赵传玉啦)长大,赵老爷子就忽然离世。
赵管家伤心的同时,也加倍戒备起来。
赵老爷子死了都一年了,霍明庭还没有真正接管赵家,赵管家绝对居功甚伟。
然而,赵管家到底是个下人,如果任由赵文绣继续纵容下去,赵家早晚会改姓霍。
这段时间,亲眼看到霍明庭又是把私生子接回来,又是逼着小小姐“认祖归宗”,赵管家又怒又急。
偏偏他又无计可施,唉,投鼠忌器啊。
大小姐只听霍明庭的话,他这个老仆也只能忍着。
现在,忽然看到自家大小姐又露出了当年的神情——
赵管家不知道什么恋爱脑,也没有察觉赵文绣已经换了个人。
他就是本能的觉得,自家大小姐如果能够“移情别恋”,也挺好的!
霍明庭有什么?
一没家世,二没才学,只是个下九流。
当初若不是自家大小姐年少无知,他又有一张俏脸和一张巧嘴,他根本就高攀不上赵家。
如今霍明庭也都三十多岁的人了,不能说人老珠黄吧,但也确实不如年轻时粉嫩、新鲜,甚至有点儿中年发福。
而小白脸什么的,这个世上最不缺了。
他们家大小姐有钱,能包养霍明庭一个,就能再换一个!
霍明庭本来就是个赘婿,是赵家花钱弄来的一个玩意儿。
现如今,这玩意儿竟然还想反客为主,呵呵,要不是顾忌大小姐,赵管家早就出手了!
他们赵家,可是靠着……咳咳,不可说!不可说呀!
“好!明天再去!”
“只要大小姐喜欢,咱就把程老板请到家里来唱堂会!”
“对了,不只是程老板!大小姐,我可听说了,最近出了好多新角儿,十几岁的孩子,模样好,嗓子更好……”
所以,霍明庭这种油腻的白眼狼,还是丢一边吧。
赵管家像极了纵容熊孩子的熊家长,竟积极挑唆自家大小姐“红杏出墙”。
呸!
什么红杏出墙!
姓霍的也配?
他们家大小姐可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若是搁在过去,早就——
呃,算了,不提过去的事儿。
就是搁在现在,赵管家也不认为自家大小姐该为霍明庭一个赘婿守身如玉。
赘婿,哼,就是拿来给赵家生孩子的玩意儿。
如今已经有了小小姐,而大小姐又不愿意再生,赘婿什么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这可不是赵管家“过河拆桥”。
而是在过去,赘婿就是这样。
为什么好人家的儿子不愿意给人倒插门,除了受人歧视外,也是很有可能会被女方赶出家门。
也就是赵文绣喜欢,认准了霍明庭。
否则,在赵老爷子离世的时候,赵管家就动手了。
“……嗯,我明天再去!”
何甜甜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已经不算年轻的脸上,却露出了小女儿的娇态。
赵管家看了,愈发高兴。
“明天我给您留着汽车,再让账房给您准备好打赏的钱……”
赵管家仿佛有了底气,对于霍明庭这个姑爷,真是半点敬畏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