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人吧,就不能胡思乱想。
赵传玉刚刚有种亲妈很靠谱的错觉,亲妈就又“打脸”了。
在米国,何甜甜只待了一年,便与理查德十分有默契的“分居”了。
理查德有自己的情妇和私生子,何甜甜呢,则开始包养好莱坞的明星。
夫妻俩,顶着夫妻的名头,各玩儿各的。
何甜甜很快就厌恶了米国的面包、热狗,准备重新回归大吃货国。
听到亲妈要回国的理由,赵传玉真是哭笑不得,“您如果想吃中餐,在米国也有唐人街啊,找个靠谱的厨子,或者我给你送过去一个都可以啊!”
就为了一口吃的,亲妈就抛下丈夫,一个人回了国?!
“米国那边的中餐根本就不地道,不说别的,食材就不全,就算国内的厨子也做不出原本的味道。”
何甜甜却还是一副任性的模样。
她根本不管自己与理查德除了是夫妻,还是利益合作伙伴。
她就是个熊孩子,自己过得不舒坦,就尽量让自己舒坦。
哪怕为此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她与理查德还没有孩子,这样的夫妻关系,并不十分牢靠。
且在某些方面来说,“赵文绣”是处于弱势的,而坐地户理查德更有资本“翻脸”。
可“赵文绣”还是任着性子,没有继续跟理查德加深羁绊,而是坚持回国。
赵传玉都快急死了。
磺胺的问世,果然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这种特效药的价格,更是比黄金还要贵,关键是有价无市。
全世界都在打仗,对于消炎药的需求,十分的巨大。
不说别的地方,单单是在华国,校长作为领导,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拿到足够的磺胺。
下头的部队,大小军阀就更不用说了。
黑市上,磺胺的价格更是炒上了天。
这般紧要的药品,注定要备受关注。
而赵家,不过是华国的一个小商贾,很难保住这样的宝贝。
理查德家族呢,确实是赵家的“姻亲”。
但,对于资本家来说,利益才是永恒的。
为了钱,不说一个老婆了,就是自己的亲爸、亲儿子,都能反目!
“赵文绣”与理查德的关系太薄弱了,连个共同的孩子都没有。
赵传玉真的担心,自家亲妈这么作,早晚会被理查德算计。
赵管家却比较乐观,“小小姐,您大可放心。咱们大小姐,可是个福星呢。”
“您可能还不知道,大小姐资助的一个律师,正在竞选州长。”
“还有啊,大小姐在米国这一年,可没少交际。与好几个财团的女眷都建立了亲密的友情!”
虽然现在还看不到这些人脉的作用,但,“赵文绣”以往的战绩太辉煌了。
歪打正着也好,提前投资也罢,她总能在自己结识的人身上获得“惊喜”——
因为捧戏子,“赵文绣”与程老板成为密友。
因为程老板,她捡到了狗儿;
因为狗儿,“赵文绣”顺利接触到了府城的使臣夫人圈儿;
因为使臣夫人,她在米国投资了几个产业;
好巧不巧的,她收购的实验室研制出了价比黄金的磺胺;
又因为一个磺胺,赵文绣与米国财团联姻;
而有了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赵文绣又进入到了更高一层的圈子。
有钱有身份,有喜欢乱花钱的赵文绣,在米国没少投资。
未来的州长,现任的副总统,还有许多贵妇……
自家大小姐这人脉圈,赵管家看了都有些咋舌。
拥有这么多的人脉,理查德不傻不呆的,定然不会轻易翻脸。
即便理查德或是他的家族“利欲熏心”,非要从赵家手里夺走磺胺,赵管家相信,自家大小姐也有办法收拾他们!
所以,现在的“赵文绣”,早已今非昔比,不用太忌惮理查德。
既然如此,她跟随自己的心意,任性而为,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赵传玉:……
说得好有道理,我都无言以对。
唉,算了,就算没有道理,亲妈死活要回来,她还能拦着不成?!
赵传玉捏着鼻子,认了亲妈的作妖。
但,赵传玉还是没想到,亲妈竟能作到这种程度。
“我不要去港城,我要去雾都!”
何甜甜还是那副任性的熊孩子的模样,直接跟女儿表示,“港城那边我不习惯,我还是喜欢呆在内陆!”
赵传玉麻木脸,“妈,雾都也不是咱们的家乡,您确定您在那里会习惯?”
他们赵家是北方人,而雾都,在他们看来,绝对的南方。???.biQuPai.coM
从气候到饮食,再到语言,肯定有诸多差异。
亲妈在港城住不惯,难道就能适应雾都的生活?
赵传玉根本不信亲妈的借口。
亲妈拿着习不习惯说事儿,还不如直接说,她看烦了洋鬼子,想去体验一下巴蜀美男子呢!
后者更有说服力,也更符合亲妈“花痴”的性格。
“嘿嘿,果然还是我家传玉最了解我,那什么,我听说许多大学都搬迁到了雾都,还有好多文豪、知名人士,他们也都在那里……”
被亲闺女揭了老底,何甜甜非但没有恼怒,反而一副“不愧是我闺女,就是贴心”的得意模样。
赵传玉用力闭了闭眼睛,她就不该对亲妈有任何幻想。
算了,亲妈想玩就玩儿吧,反正他们赵家现在有钱有地位,亲妈还有个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
即便到了权贵如云的雾都,也不敢有人欺负她。
兴许,亲妈还能凭借自己的钱与特权,在雾都过得恣意舒适呢。
何甜甜:……亲,不要轻易立FLAG呀,我都有些不忍心刺激你了!
但,还做的事儿,何甜甜还是要做!
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民国,再一次体验到了百姓疾苦、民族危机,何甜甜很难坐视不管。
任务,她会继续完成;
她还会想方设法的救国救民!
校长,咳咳,他靠不住啊。
抗击鬼砸,拯救百姓于水火,还是要靠那些人!
而何甜甜如果总是呆在米国或是港城,很难接触到他们。
雾都,哪怕是魔都,都更方便何甜甜。
“伯母,您怎么来雾都了,老大呢?她是不是也来了?”
何甜甜来到雾都,与校长夫人等一众夫人周旋了几日,便开始了纸醉金迷的享受。
在舞厅,何甜甜竟遇到了一个熟人。
“余二少爷,你也在雾都呀!”
何甜甜讶然的看着一身军装的余二。
今年这个少年也才十七岁吧,居然就当兵了?
“余将军和少将军呢?他们还好吗?”
离开府城后,何甜甜就再也没有听到余家的消息。
不过,何甜甜并不为这家人担心。
余将军是个老狐狸,土匪出身的他,当了二十多年的军阀,骨子里根本没有家国天下的概念。
鬼砸逼近,余将军会第一个弃城逃走。
余少将军或许比余将军好些,但他只是少将军,还是做儿子的,肯定无法违逆父亲。
这家人,在余将军的带领下,肯定能全须全尾的离开府城。
只是,往后的日子,估计不能像在府城时那般风光。
“我爹在魔都,我哥、我哥他——”
提到余少将军,余二脸上闪过一抹哀伤,“去年鬼砸大轰炸,我哥以身殉国了!”
也是因为兄长的死,让天真单纯的余二瞬间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