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
宋春红先是一愣,旋即暗自欣喜。
如果能够花三百块钱,就能让老四主动提出来分家,那么也不是不可以!
宋春红这次会闹开,不只是心疼钱、心疼闺女,而是知道,这种事儿没完没了。
郑老四就像一只吸血虫,一直趴在他们大房吸血。
平时好吃懒做已经不算什么了,宋春红最怕的是,他们大房不但要养一个郑老四,还要给他养媳妇、养孩子……
只要王老太还活着,只要自家男人还惦记什么“长兄如父”,郑读这个麻烦,他们一家永远都摆脱不了。
“对!树大分枝,咱家早就该分了!”
“这次的事,都是我惹出来的,我让大哥大嫂为难了,我、我心里也很不落忍!”
“……所以,我想着,不管我能不能结婚,这件事过去,咱们就分家!”
郑读看得清楚,便宜大嫂心动了。
她甚至会觉得,如果能够丢掉郑读这个麻烦,把女儿嫁给王屠户也不是不可以!
看到了吧,宋春红不是真的坚决反对女儿嫁给一个人渣,而是要看做这件事,对着自己而言值不值!
若是能够换回足够大的好处,咳咳,也就是彻底摆脱极品小叔子。
宋春红或许会心疼,会愧疚,最终还是会答应。
宋春红之前会那般激烈的反对,除了心疼女儿外,更多的还是不甘心。
如果把郑读换成郑棋或是郑画,是她宋春红的亲儿子惹了麻烦,需要嫁掉女儿换回彩礼才能救命。
你看宋春红还会不会反对?!
这、就是人性!
没办法,人有亲疏远近,就算是亲生的儿女,也有偏心的时候。
郑读可以理解,他甚至会利用这种偏心而达成自己的目的——
分家!
宋春红不想继续被极品小叔子吸血,郑读还不想便宜了这么一个整天嫌弃原主的大嫂呢。
当然,郑读不会真的逼郑渔两口子去卖闺女。
他的三观有点儿歪,却还没有碎裂成渣。
他不会明知道王屠户是个人渣,还把郑琴推进火坑。
别说郑琴是原主的亲侄女了,就是个陌生人,郑读也不会不管不顾。
郑棋虽然是重生的,且一路开挂。
但就目前而言,他还只是个半大少年。
在郑家,郑棋并没有多少话语权。
即便想做点儿什么,也要通过宋春红来达成。
可如果宋春红心动了,觉得用一个女儿换得全家的“安宁”也不错,郑棋再撺掇,也无济于事。
所以啊,救郑琴的事儿,还是要落到郑读这个极品小叔的身上。
郑读早就有计划,他先装成被三百块钱巨债压得方寸大乱的模样。
他怕大哥大嫂不同意给钱,便“无奈”的表示:只要你们帮我,我就分家!
他是“不甘不愿”,是“被逼无奈”。
等分了家,郑读大受刺激,奋发图强。
赶在郑琴嫁给王屠户之前,弄到三百块钱,然后丢到郑渔、宋春红两口子面前。
如此,他不但顺利完成了“蜕变”,还把自己洗的白白净净!
没错!
洗白!
郑读怎么能够背负“为了自己,逼得大哥卖闺女”的罪名呢。
虽然,用极品的说辞,可以狡辩:“卖闺女的又不是我,怎么能怪到我的头上?”
但,郑渔会把女儿嫁给一个三婚的家暴男,确实是为了钱。
而这笔钱,也都花在了郑读身上。
这中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再结合原主过去的种种极品行径,他恶毒反派的形象,简直不要太生动、太丰满哟!
郑读的任务就是要洗白原主,成为四个儿子中最有出息、最孝顺老娘的人。
而与肖建英“殉情”这件事,便是他蜕变外加洗白的最好契机。
何甜甜:……想得还挺美!
“不行!不能分家!”
还不等王老太哼哼唧唧的表示不满,何甜甜先开口了。
“咱爹临终前,拉着我的手再三叮嘱,让我好好照顾弟弟们!”
“小四儿,这次的事确实是你不对,可你还小,还是个孩子呢,惹了麻烦,自然由我这个大哥帮你解决!”
“再说,咱娘还活着呢,怎么能分家?”
“不行!绝对不行!”
何甜甜连连摇头,嘴里不住的说着反对的话。
宋春红正暗自窃喜,并在心里悄悄衡量整件事的得失利弊。
耳边就传来丈夫那一连串的“不行”。
宋春红刚刚飞扬的心,瞬间被打落地面。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脸上更是带着明显的阴郁。
这个死男人,怎么这么死脑筋?
过去王老太压着,郑小四也装傻,死活不肯分家。
郑渔作为长子、作为长兄,不能主动开口,没得落人话柄。
所以,宋春红多少理解一些。
可现在,郑小四自己提了分家,王老太虽然一脸的不忿,还不住的冷哼,显然是非常不乐意。
但,王老太到底没有跳起来喊“我不同意”呀!
估计是这对母子被肖知青威胁了,真的知道怕了,担心她宋春红不愿意拿出三百块钱来帮郑小四解决麻烦。
这才决定分家,想以此作为跟宋春红“谈判”的筹码。
多好的形势啊,都不用郑渔自己开口,他只需要被动的默认,他们大房就能彻底摆脱郑小四这么一条蚂蟥。
偏偏——
宋春红那叫一个恨啊。
郑琴的心也仿佛坐上了凌霄飞车,一会上、一会下。
但很快,她就意识到:不管分不分家,她似乎都要嫁给一个年龄都能给自己当爹的三婚老男人!
郑棋则面沉似水。
早在郑读喊出“分家”的时候,他就有种怪异的感觉。
事情,似乎变得前世不一样了。
而按照郑棋的计划,他准备利用这件事,既逼得亲爹跟极品小叔做切割,还要保住姐姐!
可是,郑读自己要求分家,主动权瞬间就落到了郑读手里。
他和亲妈反倒有些被动。
如果是过去,听到亲爹喊“不许分家”,他会无比排斥、愤怒。
但,此刻,郑棋看到亲爹急赤白脸的模样,竟有点儿莫名的欢喜。
对!
不能分家!
至少这个分家,不能由郑读提出来!
他们大房过去的十几年里,让郑读占尽了好处。
可如果任由郑读分了家,而三百块钱的事儿,又不能对外人说得太明白。
一个弄不好,外人就会议论——
“啧,郑渔这是嫌弃弟弟了呀!郑读还没结婚,就被赶了出来!”
“嫌弃也是应该的。郑读太不像话了,好吃懒做,装病骗人。十六七的大小伙子了,还让哥哥嫂子养活。”
“郑读确实不像话,可他到底是郑渔的亲弟弟啊。郑木匠没了,长兄如父,郑渔好歹要帮着郑读成个家呀!”
“就是就是,我早就觉得郑渔不像外人说的那般老实、厚道。兴许啊,他早就想把郑读赶出去了!”
“……”
这就是人性!
一来,大家天然的同情弱者。
郑读确实极品,可他还没成家,就被大哥赶了出去。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二来,烈女失贞不如老妓从良。
一个人做了十几年的好事,忽然有一件事做得不够好,他整个人就会被人全盘否定。
而另一个人,作天作地了十几年,忽然做了一件还算不错的事儿,他的名声就会被彻底洗白!
郑读想争抢道德的制高点,郑棋又何尝没有这样的盘算?
用力握了握拳头,郑棋的脸上晦暗莫名。
唯有王老太,她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一听大儿子说不分家,她阴沉的脸瞬间有了笑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