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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军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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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完了扩军,接下来,李维轩宣布了李国强的第三项命令:组建巡捕房和内卫部队。

刚才在县衙大堂开大会的时候,李国强明确的说明了要‘立法’,要用律法来保障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仅仅只是‘有法可依’而已,只是告诉了百姓,什么事是可以做,什么事是违法的。

但‘法’毕竟是字面上的,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又是一个大问题,李国强手里现在严重的缺乏这方面的人才,自己培养的学生,短时间内,根本就指望不上,好在现在地盘还小,也就一个县,还可以将就着先把架子立起来,以后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但人才再怎么缺乏,执法的队伍却不能没有,如果没有执法队,李国强的‘立法’就是空想。

正好,自乡勇队组建以来,在历次作战中,除开阵亡人员,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伤残军士,这部分人员,再作为一线的战斗人员是不可能了,但怎么安排这部份人,李国强以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好让他们在辎重伙里混着,或是去指导民兵训练。

现在要成立巡捕房,正好是这部分人员的好去处。以后如果士兵年纪大了要退伍,或是在战斗中又有了伤残军士,都可以让他们来巡捕房,这应该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安排。

李国强把这个方案提出来后,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伤残军士,多多少少都有残疾,在执法时,如果碰上了凶残的地痞**,如何镇压得住?

李国强哈哈大笑道:“这些伤残军士,如果是行动不便的,就做内务好了,如果伤残不影响行动,我给他们一人配一把37式燧发枪,什么样的地痞**见了,也只有逃跑的份,而且,巡捕房只负责缉拿盗匪和维持治安,真要是连巡捕房都抗不住了,我还有内卫部队呢。”

内卫部队的组成,是李国强参照后世做法,准备以原来乡勇队的宪兵为骨干来组建。

内卫部队分为两级:最低一级由民兵组成,这部分人员,平时都有正当职业,只是每年按要求集中若干次进行训练,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跟李国强在福新公司组建的民兵,性质是一样的,只是新增加了一条要求,各级民兵的正职军官,必须由虎贲军的退伍军人担任,李国强还每年给予这些民兵军官一定的钱粮补贴。

这次民兵经过重新定义后,还新增加了一部分人员构成,这部分人员,则由是各种保安队组成。

重新定义后的保安队,都是由各个公司或工厂的老板自己组建,训练也是由这些公司或工厂自己组织,李国强只派人进行考核和评定,平时该干嘛还是干嘛,只是训练的次数要比民兵多一些,强度和军事素质,也要比民兵高。

不过要取得组建保安队的资格,可不是什么公司都可以,李国强已经准备了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新组建保安队,保安队的人员构成中,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人是虎贲军的退伍军人,而且保安队的正负队长中,必须有一人是由虎贲军的退伍军人担任。只有通过了这些审核,才会发给组建保安队的执照。

以上两种人员在每年的例行训练时,李国强提供军事指导、钱粮补贴、和枪支弹药。

内卫部队的最后一级,是内卫部队唯一常设部队,由职业军人组成,内卫部队与虎贲军的最大区别是,虎贲军是对外作战,而内卫部队是对内作战,内卫部队的基本职能和任务跟后世的武警差不多。

虽然现在李国强才占了一县之地,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一张白纸是最好画画的,如果现在不把一些关键的构架建立好,等到以后摊子铺大了后再改,就会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纠葛,要麻烦得多。

原福新公司保安队队长王庆山(王大),很荣幸的被李国强任命为:第一任内卫部队的最高领导‘中队长’,第一项任务为:严厉打击嘉昌县的地痞**、城狐社鼠!简称:严打!

说完了组建巡捕房和内卫部队,李维轩宣布了李国强的第四项命令:清理这次做战的俘虏。由虎贲军新任翼监赵令德宣读俘虏情况。

赵令德拿起昨天连夜突击审问出来的情况报告,向李国强汇报:这次突发事件,一共俘虏和抓捕了大概1000多人,这些人组成很复杂,大致可分为三部分,1.俘虏的官军;2.俘虏的流寇和暴民;3.参与策划刺杀李国强和抢劫李家庄的土豪劣绅。

官军和流寇的俘虏要相对简单写,基本上跟以前历次俘虏的土匪和流寇差不多,处理这部分人,早就有经验,首恶该杀头的就杀头,该服苦役的就服苦役,其他手上没沾多少血腥的俘虏,按老办法,要么放掉,要么吸收进福新公司或分给土地,自谋生路去。

麻烦的是第三种人,这部分人员,情况相当复杂,不仅有陈灏的家人,也有像薛正生、万世显这样的首恶,就连县尊大人孔至发,也被李国强抓住了,赵令德现在对这部分人怎么处置,还没有头绪,只好派兵将这些人的府邸围了起来,然后来请示李国强处置办法。

昨天李国强在听赵令德汇报俘虏情况的时候,从流寇俘虏名单中,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郝摇旗!

郝摇旗这个人,李国强从历史书中,也只是知道一鳞半爪,并不全面,但郝摇旗在李自成死后,联明抗清,改名为郝永忠,受封为南明的南安侯,在湖南、广西屡次击败清军。后因受军中歧视,退回湖北,康熙二年,郝摇旗带兵攻打巫山时,与清军大战于天池寨,不敌被俘,满清想招降郝摇旗,被郝摇旗拒绝了,郝摇旗后被清廷杀害。

就凭郝摇旗抗清一直坚持到康熙二年,然后兵败被杀,没有投降满清这一点,李国强就觉得,这是条好汉子,比那些投降满清的软骨头汉奸强得太多了,现在历史已经改变,郝摇旗现在成了李国强的俘虏,那么郝摇旗就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结局。

至于薛正生、万世显,以及陈灏的家人这些人,李国强可不会轻易就放过他们,薛正生、万世显肯定是杀头,三家的家产,全部没收,家属不论男女,全部审讯,有罪的,按罪处罚,没罪的,一律赏给有功将士为奴。

可惜,林旭丰这小子太狡猾,让他跑了,不能不说是很遗憾,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县令孔至发嘛,县令是肯定当不成了,他对李国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用处,性命暂时保住了,收刮的民脂民膏,则一律没收。

处理完了俘虏事宜,会议进行到了最后一项,李维轩宣布了李国强第五项命令:清乡!

中国古代两千年来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稳定、相对封闭的传统小农经济社会,历代王朝为了维系所谓的‘太平盛世’,不仅仅需要强大的皇权和庞大的官僚机构,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来支撑。这种稳定的支撑,靠的就是社会结构中很关键的一环--士绅阶层。

在中国古代,历代朝廷的官员设置,最低只设置到县一级,县下的村、镇等地,县令是管不了的,村、镇等地的实际掌控者,是由士绅阶层在把持,这就是俗话说的‘皇权不下乡’。

但是,县级衙门作为一个王朝的政治基础与经济基础,又处在社会管理的最底层和最前沿,承担着支撑整个王朝大厦顽强屹立的重任,因而县衙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县衙的设置非常重要,而一个县的实际控制权又是由士绅阶层在控制,连最体现皇权的刑律,也基本上是由士绅阶层把持的宗族来决断,县令想管也管不了,干脆就不管了,这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究’。

但县衙毕竟是代表皇权统治的,那么县令要干些什么呢?古代县令实际上只干两件事:收税和教化百姓。

所以,每一任县令,不管是想做事,还是混日子,哪怕是想贪腐,新官到任,都必须和这些士绅阶层搞好关系,不然的话,这县官多半是当不下去。

所以说,在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历史中,士绅阶层才是皇权政治牢固统治的社会基础,士绅阶层的认同,才是一个王朝稳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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