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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已不值我,期待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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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衣坊里的生意好得不得了,除了宣传到位以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画出来的衣裳款式全都是最新的,别家绝不会有。因为好看,质量也全都是精品,很快的,不论男款还是女款,都已成了京城权贵们争相追捧的奢侈品。

这种全新款的衣裳,被贵族们统称为羽裳天衣。羽裳是女裙,天衣是男装,合起来又有佳偶天成,天生一对之意。可以单卖,也可以成套出售,还可以预订独一无二只属于自己的衣裳。当然,这价格嘛,就不是一般人可以负担得起的了。

但也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年轻贵族,世家子女们,对羽裳天衣趋之若鹜。锦锈衣坊的招牌在最短的时间内,引领了京城贵族群的穿衣风潮。那些年轻的权贵们,都以有一件锦锈衣坊出品的羽裳天衣为身份象征。

为了在短时间内筹到足够花用的钱,她基本一有时间就会画,这半个月来,出手的图少说也得有两百张了吧!

辛苦归辛苦,其中利润却是相当可观,仅仅这一个生意已经暂时勉强够她支出了。原来她和娘一起收留下来的女人们,都有被安排着学各种养活自己的本事。

其中女人们最适合学的自然是女红,十多年下来,她手下手艺好的绣娘已经有两三百人,可是这些人日夜不停地赶工,羽裳天衣仍然是供不应求。

时间被挤得满满当当的,很累,却可以让自己没有空闲去胡思乱想。但是现在,因为面前多了一个男人,她绘画的动作不由的慢了下来。但是她没有抬头,神色平静到仿佛并不知房中还有另一个人一样,直到脖子上忽然传来一阵凉意,而后全身在一瞬间涌进一片清透的爽劲。

傅华衣连忙放下笔,伸手一摸,捏到一块凉透心肺的小圆珠子。

“这是什么?”她回头问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自己身后的凤离歌,凤离歌笑道:“这是灵玉髓,天生拥有致冷保温的奇妙功效。只要贴身收藏,夏天无论你穿多少衣裳都不会热。冬天的时候不管穿多少衣裳,也不会冷。”

他看到她又是缠腰,又是面纱的,这两天热坏了吧!

“它摸起来那么冷,冬天能戴吗?”之前,她当真是全身燥得慌,只不过因为后面还有一短时间得忍着,为了慢慢习惯以免往后不慎在别人面前露了马脚,所以不舒服她也忍着。

可是自从这小珠子贴上皮肤之后,瞬间就有了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凉到沁人心肺。

“它的温度会随着环境变化。”凤离歌解释道,“这是我师父找来给我的,我都戴了快十年了,保证你冬天不会冷。”

他一大男人自然不会戴这种圆珠形坠子,这是他戴在手腕上的。昨天晚上看到她在腰上缠那么厚的布时,他就想把珠子给她了,之所以迟到现在,是因为他回去换了一根长了一点,漂亮了一些的绳子。

“你也需要这个?”傅华衣好奇地问道,“我娘说,有内力在身的人,在寻常生活环境下,是不会惧热畏寒的。是真的吗?”

凤离歌笑着在她对面坐下来:“我用它不是为了冬暖夏凉,它还有别的妙用。”

“那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你的。”傅华衣说着就想把珠子摘下来,凤离歌连忙捉住她的手,着急道:“衣衣,你一定要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吗?你知道我的意思。”

傅华衣被他握住的手僵了僵,她正准备取下坠珠,手在脖子旁边,他握过来,大手正好将她其中一只小手完全的包裹其中,手背还贴上了她的脸。若是平日里,她肯定早就将他手推开,又生气了。

但是今天,她没有,任他握住她,她神情平静地说:“殿下,你明明知道,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又何必总是这样自欺欺人?”

年幼时期那一段属于他们的天真快乐,因为他的归来,记忆渐渐越来越清淅。十二年以后的今天,他除了长大了一点,仿佛什么也没有变。他还是最疼她的那个人,可是面对着如今的他,她却只觉得一生两世彼岸天涯,沧桑无垠。

她早已经不是当初年纪小的小衣衣,而他,即便是装得再像,也已经不再是那一年藏在娘的秘密里躲难,世界里只有她与娘亲的少年。他不再是她的小五哥哥,他是世人皆知的皇太孙。

她相信他对自己是有几分心的,幼年时他不遗余力,恨不能把天上星星都摘下来给她的宠爱历历在目。每一个许下诺言的人,在承诺当时都是真心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有几个人能够一生信守,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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