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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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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有心帮她们全付了的,不过有心无力,我总共就存了一万五,吃饭用去了差不多八千,各种车费旅店什么的又用了三千,我身上就只剩下四千了,如果全付了就回不去了,这下身上还剩下两千,接下来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了。

当初一个月拿两千我都能每月省出几百上千,现在一个月拿一万五居然还缺钱用,果真是随着待遇的提高,物质条件要求也直线上升。

送别了那对婆媳,我跟晓晴又要重新出发了。不过这次变成了四人,麻老师徒也要回去,刚好和我们顺路。

这一次进山比我和晓晴第一次顺利多了,而且速度也快的多,在天黑之前就到达了之前的赶尸客店,今晚要在这留宿一晚,在老林里面走夜路实在是太危险了。

这一次我没有吃那压缩干粮,而是由麻勇出去逮了一只兔子回来了,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下的套,就见他说要出去一会儿,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一只兔子。

听说今晚要吃兔子,我可是口水都要掉下来了,野生兔肉可比家养的要劲道的多,一般也难得吃上一次野味。

晓晴这时候爱心开始泛滥,女生天生对这种可爱的物种有着一股爱意,总是想要打消我们吃兔子的计划。不过在我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之下,晓晴她终于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选择了接受了事实。

麻勇不仅是一个逮兔子的好手,烹饪兔子更是麻利。只见他来到了山溪旁边,迅速的完成了剥皮,去内脏等一切步骤。不过我看他拿着内脏一直走的远远的才丢掉我不由有点好奇。

“麻勇,你这直接把内脏随手一丢就是了,这深山老林的何必这么麻烦,丢的这么远干什么。”

麻勇依旧是对着我憨厚的一笑道:“飞哥,这是因为内脏腥味什么的太重,我怕丢水里被石块给挂住冲不下去。晚上吸引来狼或者熊瞎子。”

听到这个解释我才恍然大悟,学习到了。不愧是大山的儿子,就比我这种门外汉要注意的多。

带着整理好的兔子回到了赶尸客店,这一次没有尸体站在门后,晓晴也放开了,主动请缨帮麻老收集柴火用来等下烤兔子。

只见麻老从包袱里面拿出盐巴,胡椒粉等调味品涂抹在兔子身上,看样子他们是经常在野外烤这些野味,所以一直随身携带着调味品。抹好了之后用一根树枝把兔子从头部穿了进去,架在火上慢慢熏烤。

没过一会儿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香味,看着兔子慢慢变的金黄,一滴滴的油脂掉落在火堆中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我真是馋的不行。

终于等到了兔子烤好,麻老用小刀分成了四块,把前腿和前胸脯肉这两块最好的地方递给了我和晓晴,这就是湘西人的热情。随后麻老又把兔头递给了我,并且表示这是美味。

我一般吃动物都不吃头的,因为看着头的感觉怪怪的,不过我知道兔头在重庆四川就是一道名菜。不过我还是接受不了,问了下晓晴,她也摆了摆头,我只得把兔头还给了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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