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
出门后,我没有去坐地铁和王姐回合,而是找了条相对僻静的街道,自己慢慢地走。
我的生活圈子只有这么小:子衿,叶子和梁正则。
到此刻,我终于确定,这几个人我全都失去了。
下一个会轮到谁?是我的老头导师?还是……温励。
我觉得好绝望,这种感觉如同生了一场大病,酷似两年前我接到消息的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被全世界抛弃。
脑子里甚至闪过一个念头:要不要给莫妮卡打个电话?
转念又觉得自己很可笑,她远在国外,对发生在这里的事能了解多少?即使是温励的母亲,也不一定能帮我的忙。
况且,她这样洒脱的人,会不会怪我太小气,太多心?
可我就是觉得他们之间有问题,轻则秘密,重则……
因为之前陪我,很多会议都押后开,所以这段日子,温励很忙,忙到我经常见不到他,有时甚至是布朗来告诉我他出差的事。
大约过了两周,所有的事依然没有进展,局面仍是那样。我在学校偶尔能碰到叶子,但谁都不理谁。
为了抑制我的坏心情,我开始吃很多零食,很快就粗了一大圈,布朗建议我减肥,但我一句也不想听。
这天下午,我照例去逛超市,搬了满满一车东西,程序和每个人逛超市一样,结账,验票出门。
唯一的意外就是有个横眉冷对的男人插到了我前面,我敢怒不敢言,便谦让他了。
结果出门时,保安忽然拦住了我。
似乎是早等在这里,四个人,拦住我,凶狠地说:“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我很茫然,放下手里的口袋,一看我的包,顿时大惊失色:是敞开的!
我赶紧掏出钱夹,里面的东西并没有少,这时,保安继续冷着脸:“赶紧把你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我继续翻。我的包是个大口袋,里面东西很多,我翻了很久,才发现我包里的东西非但没少,还多了一瓶未开封的面霜。
我连忙掏出来,说:“谁放进来的,我没选过这个。”
“谁还能给你放进来!”保安不由分说地把我押进了办公室。
办公室在后面,里面坐着保安队长。
我解释:“我的确去过那边,不过只买了一管润唇膏。这个牌子不适合我,是三十多岁的人用的。”
“你就说这东西是不是你包里的?”保安队长也是个粗鲁的人,完全不听我解释,指着墙上的红纸,企图用大吼大叫来震我:“偷一罚百你懂不懂!拿钱来!”
我上温励的当就是因为法盲,这么久了,我怎么可以再不懂法:“你这个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这样,你们超市有监控记录吧?”
保安队长混蛋地说:“监控今天坏了。”
“那是你们的事。”我其实都怕的要死了,但一定要力求镇定:“反正我没碰过的东西,我不会赔的,更别说罚。我甚至觉得这是不是你们故意骗我钱的计谋?”
“胡扯啊你!”保安队长立刻站起身,冲我鬼吼撒泼:“不赔就把她的衣服扒了,当街示众!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再偷东西!”
妈呀!
这是要闹哪样?我果然是图样图森破了。
但我还是不想给钱,给了就证明我是小偷了。
于是我也站起身,用我具有视觉压迫性,最近又胖了,但其实一点用也没有的身高造势:“你知道我是谁吗?就敢扒我的衣服?我买你整间超市都可以啊!”
“你还装上了!”保安队长继续吼,他真的好多肥:“有钱你偷什么东西?手脚不干净的玩意儿!看我把你扭送到公安局的!”
“好!”我一点都不介意,掏出了手机:“现在就打110,警察说了算!”
“你……”保安队长气节地坐下。
这时旁边进来个面善的经理,问了问情况,坐到了我身边,说:“小姑娘啊,我们也是为你考虑才不送你去公安局,否则以后就有污点了,毕竟你这人赃俱获,到哪都说不通啊。我看就罚十倍吧,也别百,我们也放你一把。”
“我要去公安局。”我坚决道:“如果警察说东西是我偷的,那我就陪,不过我相信警察不会诬陷我的。”
我跟着温励这么久了,身上穿的戴的,也的确比较习惯。女人看这些似乎比较准,她一直盯着我的裙子,又去看我的包。
女经理便又说:“那就照价赔偿,好吧?”
“我说了,我不赔。”
“你也不想想,你一个女孩子,都人赃并获了,你还有什么闹的?我们是为你考虑你知不知道?”女经理也急了:“算了!我看就把她弄进去吧,盗窃罪你到时候得交多少罚款!好心当成驴肝肺!”
她不再说话了,坐在旁边瞪着我。
我这样一个弱女子,在这样四面楚歌的环境里自然是别扭的,呆在这,心情糟透了。
于是我拿出手机,说:“我要给我家人打电话。”
对方同意了。
我打给温励,把事情说了一遍,温励问:“没有监控吗?”
“他们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