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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九、系马高楼垂柳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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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銮放低姿态问道:“后学疑问之一,便是为何北京法政专门学校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其前身之一的京师法律学堂却不在其中?虽然现在京师法律学堂已不复存在,但据王某亲身经历而言,京师法律学堂应当具备《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的条件才是。”

“韧兄请稍等片刻。”说罢孙元起起身在书架上翻找起来,然后拿出几页纸递给王锡銮:“这些分别■沈寄老先生(沈家本)光绪三十一年(1qc5)年向朝廷上奏妁《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孙家鼐)光绪三十二年(1906)《筹设法律学堂折》以及贵校建校之初的《章程》,从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师法律学堂是‘考取各部属员,入堂肄习,、‘以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识,足资应用为宗旨,。

“请注意‘各部属员,‘已仕人员,这八个字!这充分说明贵校的学生都是选取当时各部在职的官吏,而不是学生,显然不符合《互选细则》中‘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的学生,这一条,故而京师法律学堂不应在具备互选资格的院校名单之内。不知韧兄有何异议?”

王锡銮道:“在下觉得先生你解释的内容中有两点值得商榷。第一,京师法律学堂学生身份问题。尽管我等在入学之前是已仕人员,但考取之时即脱离官场,入学之后便身为学生,本无‘官吏,‘学生,之别。中央学会又何必强分彼此?

“第二,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问题。我等虽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绝大多数都有贡生、监生、秀才功名。只恨我等生不逢时,求学之时唯有私塾、书院,并无中学堂之说;所读之书唯有四书、五经亦无化学物理。现在先生以中学相规矩,未免失之太苛。”

孙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顿地说道:“韧兄,你是京师法律学堂的毕业生,又是京师高等检查厅的书记长,还是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兼职教师。作为一名法政人员,你应该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钧,的道理因为法律条文是最严谨的,钉是钉铆是铆,容不得半点马虎。比如《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者不适用死刑,尽管都是十八周岁,但犯罪前满十八周岁和犯罪后满十八周岁能一样吗?

“同样道理,《中央学会法》及《互选细则》等都是通过临时参议院审议、内阁颁布的法令,明确规定入学前必须是学生,入学前是学生和入学后是学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学会自然要强分彼此。你怎么能说本无‘官吏,‘学生,之别呢?再者说,入学之后谁不是学生?”

王锡銮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

孙元起又道:“当然,你说之前并无物理、化学、中学堂以中学毕业或具有中学毕业程度相局限未免太过苛刻,这一点确实很有道理。不过自前清光绪三十一年(1qc5)年废除科举、推广新学以来,私塾、书院已经日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类大中小学,现在国家立法将中央学会会员资格定义如此,也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所以无可厚非。”

王锡銮气呼呼地说道:“照孙先生这么说,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只因没上过高等院校,没学过物理化学,便终生与中央学会无缘了?”

-元起笑道:“韧兄要想当选中央学会会员,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毕业生一条路!在《中央学会法》以及《互选细则》中都明文规定,除了高等院校毕业生之外,有专门著述经中央学会评定者也具有互选资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硕儒可没有被排斥在中央学会之外。”

王锡銮道:“如果有些耆宿硕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轻易下笔,致使没有著述问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顾炎武),积三十余年乃成一编《日知录》;潜丘先生(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八卷也是沉潜三十余年,乃尽得其症结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们岂不是名闻天下,身却不得入学会?

“又或者有些耆宿硕儒著述暂时不为学界所认可呢?像潜丘先生的《尚书古文疏证》,便被以博学著称的西河先生(毛奇龄)讥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锻炼成狱,,并针对该书撰写出《古文尚书冤词》;此后还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读古文尚书》、瓯北先生(赵翼)的《陔余丛考》加以驳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岂不是终生无望学会?”

孙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学者,对于著述留世都不萦于心,想来对于中央学会会员的名头更是弃如敝屣了,所以我们都不必太介怀。对于真正有学问而暂时无法获得公众认可,我们还可以中央学会会长、副会长直接提名当选荣誉会员,以免有遗珠之憾。当然,无论学会如何努力,总会有些杰出的学者无法入选,这是无论哪个朝代、无论哪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我们会尽量以公平公正的态度,采取多种评选渠道、多种评价方法挑选优秀的学者,避免遗憾。”

王锡銮微微点头,然后又问道:“在下还有个问题,现在中央学会只有先生一人,有专门著述者如何通过中央学会评定?难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揽对全国所有学者著述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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