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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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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识开始退居幕后,而另一个不知疲倦的顽皮意识如蛮牛莽夫冲向前头,让我称呼这个意识为血面具吧。这样的现象——在凡人眼中——被称为人格分裂,或者分裂性性格障碍,是人脑中情绪剧烈切换的产物,患者性格将因此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产生多重人格的人往往不自知,当人格发生转变的时候,其余人格仿佛酒醉的醉鬼,吸·毒的瘾君子,昏迷的病患一样懵懂而健忘。

但我的潜意识相当薄弱,而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以至于我能够如同外科医生那样冷静的解刨自己全身器官;我能够如同观众般在睡梦中旁观古怪梦境的产生和消亡;我能够如同奴隶主那样对我另外产生的人格的一举一动指手画脚。

虽然这人格不免心生厌烦,但哪有父母会把孩子的抱怨当真呢?

赘肉脸是第一个倒霉鬼。当血面具的手划过他脖子的时候,他的脸因为生气而扭曲,却并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恐惧。于是鲜血飞溅,他的表情凝固在那个时刻,他的头颅与肩膀分离开来,在空中转折圈,仿佛投出的篮球那样,试图寻找命运的归宿。

与他一道同来的那四个人惊呼起来,可悲的人,他们虽然身为血族,自诩为人类的捕猎者,可依旧无法摆脱人类情绪的波动。他们取出武器——清一色的西瓜刀,真是毫无创意——迅速合围,刀刃从正面挥击而来。

他们盲目而愚蠢,丝毫不知道配合与协作,如果他们机灵点儿,血面具也许会遇上麻烦。他们气昏了头,所有人一股脑的从一个方向攻击,这是血面具喜欢面对的敌人,邪恶而愚笨,能够完美的体现出心中所有的感情——他最喜欢别人担惊受怕,瑟瑟发抖;他也喜欢鲜血四溅、断肢残脏;当然,如果来那么点儿惨叫和求饶,血面具会更加狂热。

刀刃在空中行进到一半,血面具的手掌与它们碰撞在一块儿,两柄刀刃当场断裂成废物。敌人的表情变化,先是惊讶,而后慢慢向惊骇转变,但血面具无暇细细品味这样的时光,在下一秒钟,血面具的手伸入他们的胸口,刺入他们的心脏,停顿片刻,将它们扯了出来。

也许。。。。也许此刻应该有大雨落下,浇灭血面具身上炽热的火焰。他的眼前已经一片血红,剩下的敌人已经不再具备生命的象征,而成了单纯杀戮的符号,他们不再是人,不再是血族,不再是任何具备智慧的生物,而仅仅单纯只是必须结束的目标。

哦,他们跑了,大呼小叫、惊恐万状的跑着。如果先前对他们的身份有所存疑,但他们此刻所展现出来的迅捷和体能则证明了一切。他们的冲刺宛若猛兽,虽然在惊慌之中,他们的呼吸也并没有变得沉重,他们跳过障碍物——比如说围墙,比如说楼梯,比如说低矮的平房,比如说陡然出现的雕像,都显得相当轻松,仿佛跑酷爱好者跳跃过小小的沟渠一样,他们跑的非常快,在某个时刻,足以令牙买加的短跑冠军汗颜。

但血面具可并不傻,他知道这一带的地形,他不在躲避障碍物上浪费时间,他穿过小巷,埋伏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当第一个逃跑者出现的时候,血面具伸出手,那人的肠子被扯了出来。但逃跑者依旧生龙活虎,似乎不以为意。血面具意识到血族的生命力非比寻常,这样的伤势还不足以致命。他只能毫无新意的拧掉他们的脑袋,让血液凌乱的洒了一地。

最后的幸存者也跑不掉,他似乎是这群混混中最冷静的一位,巧妙的利用同伴当诱饵,朝反方向跑去,找某个地方躲藏了起来。但他犯了个小错误,这不能怨他,因为血面具比他机灵,血面具在最开始就卑鄙的算计了这位可怜虫。血面具在杀死前两个人的时候,让大量的鲜血沾染到这人的身上。

血迹未干,他边跑边滴落。血面具如同敏锐的猎犬,如同地狱的复仇者那样寻找着他的踪迹,血液在黑暗中凝聚成一条闪着光的丝线,将挂念着他的血面具如同救赎的天使般带到了他守护的孩子身边。

逃亡者抬起头,泪眼朦胧,身子在颤抖。血面具突然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他听说——血族都是些活死人,而活死人应当是不会发抖的。

也许,也许还算是人类吧。又或者,虽然血液已经变得冰冷,身体仿佛尸体般麻木,但身为人类的情感,依旧寄宿在这些人的体内。

现在,血面具有充裕的时间,来攫取他所希望的恐惧,享受折磨所带来的快乐,贪婪的沉浸在漫长的胜利庆典之中。

我在意识的角落里看着,像是年幼时躲在门外,看着缠绵亲吻的父母那样,看着血面具像他的杀戮告别。噢,我希望我能再深入到血面具的意识当中,看看他能从这样的肢解中获得怎样的乐趣。但我目前还做不到,我是个胆小鬼,一个哭泣的懦夫,一个眼睁睁看着唯一的朋友死亡的混蛋。

当血面具完成他的仪式之后,猎物已经分不出是人还是动物了,他已经变成了一滩纯粹的血肉。血面具俯瞰着他的成果,开始剧烈的喘息。我走上前,拍着他的肩膀,像哄骗小孩儿般将我们两人的位置交换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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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远方驶来了一辆车,一辆豪华的黑色轿车,它渐渐放慢速度,似乎是冲着地上的尸体而来。我蹲在某个废弃的小楼里,透过窗户看着那辆诡异的车。想:不,这夜晚还没有结束么?我应该回去睡觉,或者我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得记录笔记,我得回忆细节,我得比对之前的资料,我得将今晚的成果转化为我研究的里程碑。

车上走下来的人中,有好几位都是熟面孔。挚友先生穿着一身精神的米色大衣,脖子上围着围巾,看起来依旧是那么动人。我虽然不是同·性·恋,但正因为如此,他那酷似女性的侧脸更让人着迷。哦,但他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对他有非分之想。我必须将这念头从我脑海中驱逐,等我回家完成我例行的自我抚慰之后,我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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