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筷子落地的声音,不是我的。
我扭头,“师父,你回来拉,要一起吃早饭吗?”
伟岸的男子低头俯视我和我手里的面,他身上带着外面的寒气,一身碧水蓝的长衫外面罩了件雪白的貂裘,十分高大上,这些年他的魅力蹭蹭往上涨,可人品没从土里冒过芽。
“这些天牙婆不在,你把人带进来白养几天赔钱。”
“……”
“……”
趁我们无言以对的时候,他已经悠哉哉转身回房,留下一个高大性感的背影。你看,我说过,这厮的人品太差,嘴贱。
“没事,他胡说的,我们这儿只交易死物,不卖活的。”我好心安慰那姑凉两句,结果我瞧见她的脸刷地煞白,小嘴微张,大眼睛里满是恐慌…
哎。
后来这个小姑娘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吃了秤砣就不肯走了,应了那句古话,请神容易送神难。我就不明白这间小小的玉石行里有什么值得她冒着生命危险也要留下来的理由。
她说:“姐姐,我姓宋,叫宋之飘,家里住在七日城东的宁荣巷里,你可以让人去问,宁荣巷里做棺材生意的宋家,我不骗你,大家都知道。上个月我爹爹过世,哥哥离家出走多年,我娘死得早,叔叔伯伯见我爹房里只剩下我一个小女子,就把家产都抢走了!本来想要投奔堂叔的,可现在堂叔也不见了!我真是天下最可怜的小女子了……”说罢就要抹眼泪,鼻涕还想往我衣袖上蹭。
棺材生意啊!我浑身打了个哆嗦,莲步悄移躲开这个长相可爱身世复杂说话夸张的小姑娘,我天生胆子小,怕惹尘埃,没办法。
宋之飘见我退一步,她就进三步,死缠烂打:“姐姐,我什么都会做,尤其会做木刻。那些上等棺材外面要雕刻的图案,都是我爹手把手教我,不信我可以刻给你看!求求你收留我吧,若把我当一桩生意来做,铁定是稳赚不赔的。”
我发现这小姑娘除了嘴巴甜之外,还有一个优点让我十分喜欢——她见风使舵的本事与我真可谓是伯仲之间,不相上下。都肯把我这儿当牙婆子了,我还能怎么样?何况冲着她与我同为宋姓,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份上,也得帮她在季越跟前说两句好话。
“师父,她肯定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我和季越关上门说悄悄话。
季越正在书桌前看书,听了我这话,把书慢慢放下,冷飕飕的目光打落在我的脸上,挺寒掺人。季越的眼珠子太黑,深不见底。
片刻,只听他说,“为师这些年好像从未教过你良心这两字如何写,你是自学成才?”
擦,季越嘴皮子的杀伤力已到臻化入境!
“师父,这个宋之飘,手上带的是点云妆的血玉手镯,脚上穿的是朝云阁的软云锦,单单这两样就是价值千金,她还能在大雪夜里站了一宿只是红了个小鼻子,肯定不是简单的商户之女,料得她有备而来,认准了我们,送也送不出走的。你看她长得挺可爱,就当养只会挠人的小花猫在家里,静观其变,何必闹僵。”我也见风使舵,不提良心。
季越这时才收了脸上的鄙夷,认认真真吐出一个字:“准。”我瞧见他眉头微微皱起,似是在想一些十分复杂的问题。
他就是这样,非要让我把问题想得复杂,好像只有把问题复杂了,人活着才有意思。我看着季越的俊脸,这般想着发了个呆,季越不动声色,指尖轻弹,我的额头上已经落了朵水墨花,“诶哟!”倒不是疼,就是恼火他总这样作弄我,愤愤地扭身离开了他的屋子,去玩我“妹妹”。
其实我也不总是蠢笨,只是懒得想。今次脑子一动,也不难想明白,我和季越四处游玩的这些年,发现他认识许多人,偷偷做着什么事。相比他的人缘,我从小除了赵小葱,连个玩伴也没有。我这人比较谦虚,今日宋之飘突然找上门,十之八九是冲着招风的季越而来,我此生顶着他唯一的弟子的身份,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自然不能叫师父吃亏,定要好好看住那个奇怪的小姑娘。
我让宋之飘睡在最里面的小厢房里,特别叮嘱她,“阿飘,我师父有个坏毛病,见到大眼睛的小姑娘就喜欢挖人家眼珠子当玻璃球丢,他武功十分好,你眼睛又那么大,见到他千万小心些。”
其实我的本意是想让她离季越远一点,但或许是季越第一回给阿飘心底留下的震撼太过强烈,就如“魔教教主”四个字于我而言的威慑力一般,每个少女在成长的过程上,心中或许都藏着那么一个无法战胜的小怪物。
从此她一旦与我师父打照面就抬手按着自己的眼见往外扯,硬生生让一双漂亮的小鹿眼变成了猥琐的狐狸眼,再诚惶诚恐喊一声:“季爷!”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尖利又走音,我老错听成鸡爷。
季越对她越来越嫌弃。
然后有一天我问她,“阿飘,你想出去逛街不?”
阿飘的大眼睛噌地闪亮,她这几天不是穿我的旧衣服就是她自己仅剩的那一件,女孩子家都要美,何况是她这种出身的?虽然我说不出她到底是哪种出身,反正不会是能将就衣着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于是我和阿飘手拉手,高高兴兴出门去。归根结底我仍然愿意接受好像天上掉下来的阿飘,不光是因为她将我视作女侠,还是因为我这些年里一直处于孤独之中。季越是我师父,又是个男的,从八岁到十三岁,从平胸到小咪咪,从小清新到大姨妈,没有了赵小葱陪伴的童年,真的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