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富兰克林.罗斯福举办的一场场小小聚会当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间相当晚的时间。当然,唐云扬去参加这场聚会不是以什么华人街大佬之类的名目,他是一个受政客们所喜爱的杰出的媒体商人,麦克.普林斯.梅林军工集团实际拥有者的身份出席的。
聚会举办的很成功,作为媒体大亨,唐云扬也很受这些政客的喜欢。
毕竟无论怎么合作,政客与媒体往往都会是赢家。无论唐云扬在法国政客间周旋时学会的礼貌,以及稍加打扮立即露出强烈妩媚的玛丽安都受到大家的欢迎。
可没有一个政客知道,当他出了这间寓所,来到他的手下面前时,是怎么样的一个华人黑帮的大佬。
“纽约的斯潘尼黑帮!唔,这些家伙我们知道,连纽约州的部分官员也会惧怕他们,他们的势力很大,作为本地黑帮,其他侨民组织的黑帮远远不能与他们相比,而且……”
司徒美堂想说他们有不少著名的枪手,可随即又住了口,唐云扬手下那些人他见了。虽然他们看起来相当冷漠而又不大说话,可每次一走近这些人的时候,司徒美堂都能从他们身上感觉到一种相当强大的力量,仿佛事情都没有办法逃出他们的手心。
尤其,他们办事是只知道服从命令,根本不进行其他思考的时候,他知道这些家伙早就被训练成杀人机器,只不过不知道是战争还是那个唐云扬把他们训练成那个模样。
如果拿这些人和那些枪手们相比的话,司徒美堂知道那不能比。
一种是经过完整军事训练的军人,另外一种只是杀手。如果一对一他们未必是杀手的对手,但毁灭一个集团的时候,军人无疑比之杀手更加适宜,尤其在大规模行动的时候更是如此。
“我不管,我要他们地盘、每一个事业的地址、每间建筑的详细图纸、每一个地盘负责人的详细身份以及出没的场合,以及其它我们需要知道的事情。另外,就是准备好人手,我们要多准备接手一些新事业,毕竟我们还是很需要钱的!”
“是的,唐先生!”
司徒美堂现在也恐惧起来,因为面前这个年轻人似乎并不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个写法,似乎也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至于这样有可能会惹起美国黑帮的群起而攻,他似乎也没有放在心上,那么他最终打算怎么做呢?
现在,他已经不敢问了。黑帮有黑帮的规矩,可这个介乎于军人、黑帮、政客之间的人如果做起事来,可能不大会有那么多规矩。
结果是什么,司徒美堂想不到,但他可以保证明天的纽约将会很热闹。
时光非常快的流逝到第二天,清晨安良总堂前面就放起了鞭炮。
安良总堂的牌子也换成了“中华会馆”的金字招牌。今天,凡是有些头脸的华人,无论是商号还是其他小帮派的首领全都来到这儿,因为有人告诉他们,他们有了新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