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小孟,你别介意,小玉就这样的脾气。”曹达华憨憨的笑了笑,抖了抖身上的中山装,说道。
孟凡摇摇头,笑道:“大哥,没事,客气了。”说完,孟凡走进正房。
一进入房间,豁然一愣,房间内,摆放着两张沙发,中间放着新的茶几,一台二十七寸的大彩电,放在电视柜上,房内收拾的挺干净,在柜子上摆放着一些陈旧的照片。
孟凡看的有些发愣问道:“曹玉,你妈呢!?”
闻言,曹玉忽然愣住了,脸上带着苦涩的笑容说:“五年前就过世了?!”
“啊!对不起。”孟凡放下两箱月饼,愧疚的说道。
曹玉大大咧咧的一笑:“这有什么,没事,别忘了现在你是我丈夫,按照农村的规矩,八月十五,你得跟我去坟上拜拜我妈?!要不然我爸能拿着菜刀把你赶出去。”
“真的假的?!死者为大,你确定要拜,别忘了我们可是假冒的,欺骗你哥,你爸没什么,可你妈呢!?”孟凡打量着房间问道。
一句话,堵住了曹玉的嘴,还真是这么回事,一时间百感交集,有些哀伤的说:“其实我早就想到了,只是没办法才带你来的,我爸在这个村子是个老实人,村里有个姓张的是个土霸王,一直想贿赂我爸,让我嫁给张家,可是张家没有一个好东西,都不是善男信女,我爸也不同意,所以大学毕业以后,我来过几次,从此很少回来了。”
孟凡一愣:“还真是哪里都有小地主,行了,现在你是我媳妇,不嫌弃就跟着我,啊……”
孟凡随口的说说,却让曹玉当真了,乐呵呵的笑笑,然后拉着孟凡在家里来回的打转,到处看看,曹达华在院子内收拾完东西之后,进了厨房,忙东忙西,锅碗瓢盆的乱想,片刻的功夫烟囱上升起浓浓的一股青烟。
此时,已经日上三竿,八点多了,火红的抬眼从东方升起,然而在农村却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倒有些秋风的吹拂,让人不由的感觉到寒冷。
“哎哟,达华哥,小玉回来了是吗?!”这时,大门口传来一男子的声音。
孟凡和曹玉正在卧室内收拾东西,听到外面的声音,两人不由的站起来,透过窗户看到一名二十郎当岁的男子,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身穿一件黑色的皮夹克,手里夹着烟,中等身高,一米七多,穿着蓝色的牛仔裤,看起来很不搭配的样子,却满脸的得瑟,边说还边打量着曹玉家的院子。
“这就是张家的儿子张剑锋,二混子,是我们二嘎子村出了名的混蛋,祸害的女孩不少,跟村东头的徐寡妇经常往来。”曹玉咬牙切齿的说道。
孟凡正要出去,但忽然想到一件事,自己现在身上背着案子,这样的小地主绝对跟当地的狗官有来往,尤其是公安局,否者不会这么嚣张。
想到这,孟凡犹豫着,然后狠狠的一点头说:“走吧,出去再说,先看看。”说完,拉着曹玉走了出去。
正好此时,张剑锋在厨房门口听到开门声,闻声看来,当看到身穿粉红夹克的曹玉,豁然一愣,满脸谄笑着正要上前,同时也注意到了孟凡,一下子脸色拉了下来,问道:“哎呦,小玉,这小白脸是谁啊!?”
曹玉对张剑锋恨之入骨,因为有一次在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差点被他糟蹋了,要不是村里的傻子刘大,经过那里,曹玉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样?
再加上张家对曹家的欺负,让曹玉一直对张剑锋没有任何的好感。此时,看着面前的张剑锋,曹玉挽着孟凡的胳膊,喝道:“张剑锋,谁让你来我家的,滚。”
“小玉,哎……”
这时,曹达华从厨房内钻了出来,脸上被熏得有些灰尘,拍了拍衣服,似乎有些为难,抿着嘴说:“你离开家之后,剑锋对咱爸一直都很照顾,还给我在村支部找了个工作,张叔对我也好着呢,所以,别这样说剑锋。”
“呵呵,达华哥,你见外了不是,小玉以后是我们张家的媳妇,你就是我大舅子哥,有啥客气的。”张剑锋从皮夹克中掏出一盒刚开口的黄鹤楼,递给曹达华,然后又对着孟凡比划了比划。
孟凡呵呵一笑,摆摆手说道:“抽不惯那种烟,我都抽这种的。”
说着,孟凡从兜里掏出盒抽了一半的两块五哈德门,烟盒都被挤得扁扁的,一根烟弯弯曲曲的被孟凡抽出来,放在嘴里,点着。
张剑锋原以为孟凡会掏出什么好烟,最起码也是软中华,却看到孟凡掏出的是哈德门,一下子笑了。
曹达华的脸跟着拉了下来,显然有些失望,从孟凡一进来,并且坐得车是曹玉的,完全可以肯定孟凡没车,身上穿的衣服也不是什么名牌,在县城的小摊上到处都是,在加上孟凡现在又拿出这么个烟,着实的让曹达华心寒。
张剑锋哈哈大笑着,身子都快弯了,说道:“我说这位哥们,你不是城里的吗?怎么还抽这烟,来来,我这盒刚开口,拿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