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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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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芦对真元一窍不通,可是听说边角余料也能炼续命丹,立刻将眼睛瞪得老大,俨然就是一副土包子德行。

“别看了,回去我送你两颗碧青丹,行不行?”胖子一边说话,一边干活,手法比专业的石匠还要娴熟。正干得起劲,肩膀突然被人点了点,就听见李芦说道:“估计你要送我很多碧青丹才行。”

胖子疑惑不解的站起身来,在他的指点下放眼望去,冰壁被夕阳染成金黄落,无数闪烁的光点夹杂其间,宛若繁星。每一个闪烁的亮点都是晶石,难怪当地的百姓将贡嘎山称为金山,他们看见的光点并非黄金,而是晶石在夕阳下的折射。

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叫人几乎疯狂,犹如穷鬼突然掉进了银行的保险库,身边堆满了取之不尽的钞票。

“还愣住干什么?快点收取呀,天黑以前必须赶回去,能收集多少是多少,先寻找多彩的晶石。”王浩早就开始行动了,如此多的晶石足够让任何修真者疯狂,保存到今天实在难得,应该感激那个在贡嘎山设下封魔阵的人。

叮当悦耳的响声此起彼伏,原来李芦也携带了工具,虽然不是什么法宝,不过用来碎冰仍然绰绰有余。两人在入夜以前就捞了个够本,不过相对漫山遍野的储存来说,那仅仅是冰山的一角。为了不让别人生疑,胖子决定适可而止,反正那些晶石在贡嘎山躺了上千年,再留一段时间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不能将消息泄漏出去。可以想象,凭借晶石对修真者的吸引力,必然有成千上万的修士蜂拥而至,将贡嘎山洗劫一空。

一旦宝山被劫掠一空,人们自然联想到最先发现宝藏的人一定捞得最多,到时胖子小命难保。保险起见,王浩连火修也没有透露,知情人只有他和李芦。这就是考验李芦的时候,所以说人品非常重要。

入夜,格桑的儿子升起了篝火取暖,烧火的东西全是他背上山的,累一点总比冻死在山上强。众人甚至能听见寒风刮上山体发出的恐怖声音,假如此刻他们是待在贡嘎山的另外一面,非被冻成冰块不可。

藏族青年带来的还有食物,一大块冻肉,出发之前就涂抹好了调料,放在火上烤了片刻就变得油滋滋的,焦黄颜色,香味飘出去老远,卖相也非常不错。

火修散人数百年来第一次重温饥饿的滋味,也顾不上修真者的面子,迅速夺来一块大嚼起来。相比之下胖子反而斯文多了,取来不大一块用小刀割着吃,既优雅,又卫生。

“我们还要多久能赶到冰蚕的所在?”王浩突然想起说冰蚕他可能听不懂,解释道:“我是说你当初遇险的地方,赶到那里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是我自己去需要三天时间,来回。但是现在,至少要一周的时间才行。” 因为要避开山风和夜晚,动作慢一点就要耽搁双倍时间。

王浩心知肚明,拖慢队伍速度的人就是自己,咬了咬牙说道:“明天开始全力赶路,我们争取在三天内赶到。”

藏族青年有些不解的望着他,一路上就是胖子嚷嚷辛苦,要求自己慢一点,再慢一点,如今为什么突然间转姓了。“我们带的食物和柴火足够使用了,不用赶得太辛苦,实际上也就差三天而已,我下山的时候都是从正面滑下去。”

“既然你都能滑,我没有不行的道理,明天开始全力赶路,争取三天内赶到。”虽然非常的困倦,胖子仍然失眠了,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成堆的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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