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杨振邦看了战侠歌一眼,问道:“如果换成是你,你觉得应该不应该这么做?”
“很公平!”战侠歌道:“逃兵虽然是可耻,但是每个人都有生存下去的欲望,军人也一样。拿回一份最基本,也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的口粮,只要能留下他的武器,不算过分。”
“对,当时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也是这么想的。”
杨振邦轻声道:“他以为取走半袋炒面并不算什么,就算大家发现他当了可耻的逃兵,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来追捕他。可是他错了!那个司务长发现他留下了武器偷走半袋炒面当了逃兵后,竟然独自返身沿着他留下的脚印,杀过来了!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当时吓坏了,无论那个司务长怎么向他叫喊,他就是不敢回头,哪怕听到背后的枪响,他还是拼命向前跑,结果他最后脚下一软,摔进了大草原不知道吞没了多少生命的泥潭里。那个娇生惯养的少爷下意识的挣扎,结果他越挣扎,陷得就越快。就在烂泥已经没过他的脖子,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他却得救了,是那个司务长把他救出了绝境。但是,那个司务长自己却留在了那里。”
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蓄满了李振邦的双眼,他轻声道:“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拼尽全力,但是他真的跑得太累了,他最后还是没有把司务长拽出那片泥潭。在沉入泥潭之前,司务长把他手中的枪,和一小块用棉布包着的黄糖,连带那个大少爷偷出来让他最终送了命的炒面,一起挂到了大少爷的脖子上。他最后留下来的一句话是……记住,这是大家的!你想活,我们大家都要活下去!”
战侠歌怔怔的望着杨振邦,他知道杨振邦大哥嘴里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是谁,但是他真的无法想象,原来杨振邦竟然还有过当逃兵的经历。
“后来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带着那半袋炒面追上了自己的部队,他这个应该被枪毙的人,得到了宽容。可是大草原没有原谅他,他在掉入泥沼时,大腿被泥潭里尖锐的东西给划伤,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几天后伤口就恶化了。大少爷认为,这是大草原要让他留在这里了。”
杨振邦突然瞪着战侠歌,叫道:“可是其他连饭都吃不到的兄弟,硬是用几根树枝扎成的担架,轮流把那个大少爷抬出了两百里路,把他抬出了那片大草原!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因为当我成为一个军人的时候,我的命已经不单单是自己的,我在同时,也是属于大家的!没有人可以浪费大家的东西,所以他们没有放弃我!”
说到最后,杨振邦已经忘记再用“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来掩饰这个故事主角的身份。杨振邦轻抚着战侠歌随手丢到一边的悍马军用吉普车,用手指轻轻抹掉汽车厢壁上一块黑色的泥点,道:“记住,这也是……大家的!”
这大概就是不同时代,军人面对战略物资,或者是国家资产时,皆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在杨振邦那个时代的军人眼里,这些物资就代表了战争延续的根本,就是身边每一个兄弟赖以生存和战斗不息的保障,甚至就是生命!
战侠歌的身体再次次狠狠一颤,如果说开着汽车在城市的街头横冲直撞,是他的特权。那么,随意把价值上百万的汽车丢到路边,却不向上级报告,是不是也是少数人才会拥有的特权?明明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懂,用骗的方法,把苏27战斗机开到了空中,最后不顾这种战斗机的昂贵价格,硬是耗尽了燃料把战斗机丢进了大海里,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是不是更是一种极少数人才会拥有的特权?!
战侠歌勉强在心里给自己找足了理由:“不过特权有时候也是非常有用的,至少我可以用非常手段把杨振邦大哥从那个鬼地方救出来,却没有被当场打成马蜂窝。”
不过战侠歌在心里已经隐隐觉得,他实际上似乎并不是那种完美的职业军人,在他身上,被杨振邦大哥不接受的“特权”的确是太多了一点。
战侠歌最后伸手拦住了一名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交警,在出示了自己直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证件后,战侠歌把车钥匙塞进交警的手里,道:“麻烦你帮把这辆车送到八师的驻地去。”
交警丢下自己的摩托车,开着吉普车赶向当地的驻军营地,杨振邦在一旁冷哼道:“还是特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