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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火烈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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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女孩子听话的用双手死死抱住了他的腰,金择喜才终于空出左手,一起撑到了土坑上。可就是因为要强行撑住两个人下坠的力量,更要承受女孩子一开始下意识的挣扎,带来的冲击,就是这短短的十几秒钟,已经消耗了金择喜左手绝大部分力量,更拉伤了他的韧带,他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再支撑着两个人的体重,一点点的向上挪了。

两个人四目相对,两个月的相处,他们已经彼此都接受了对方,金择喜不止一次,对着女孩子弹起他用五块五毛钱,想方设法从别人手里买到的琵琶,女孩子也不止一次,对着金择喜,扬起让百花都为之失色的灿烂笑容,可是,他们还是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拥抱在一起,用自己的身体,直接感受到方胸膛里,那颗痴痴跳动的心脏。

也许,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亲密接触了。

身后的枪声越来越近,凄厉的惨叫,顺着远方吹来的风,隐隐传进了两个人的耳朵。豆粒大小的眼珠,已经从女孩子犹如喜马拉雅山上的白雪般纯洁无瑕的眼睛里倾淌而出。不用回头去看,她也清楚的知道,敌人已经追上了带着重伤员的担架队,正在肆意放手屠杀,而相当一部分女护士,要面临的,也许还是最惨无人道的轮歼与虐杀。

金择喜却突然笑了,他笑得是那样的温柔,在他的双眼中,更扬起了足以让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为之心醉的宽厚与宠溺,没有人知道,金择喜的心里,已经对眼前的女孩,留下了最后的遗言:“为了你,我无悔!”

就在金择喜准备用自己手臂最后的力量,把两个的身体翻转过来,用他的身躯,为心爱的女孩支撑起最后一道生命的桥梁时,女孩子突然抬起头,把她的嘴唇,直接印到了金择喜的嘴唇上。

这是他们两个人炽热的初吻,两个菜鸟中的菜鸟,根本没有经验,他们的鼻子碰到了鼻子,牙齿碰到了牙齿。可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却让他们的心灵,在瞬间有了如此亲密,如此完美锲合的相逢,就是在瞬间,金择喜的脸色大变,因为在冥冥中,他竟然听到了怀抱里的女孩子,最后无怨无悔的道别:“别了,吾爱!”

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为了保护自己最心爱的人,究竟会爆发出多么恐怖的力量,没有人知道。但是在这个时候金择喜知道了,他的身重,加上身上的武器弹药,已经超过了一百八十斤,可是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拼尽全力狠狠一撑,竟然把他推出了土坑。

就是在金择喜绝望的注视中,那个女孩子的脸上,猛然扬起了一缕无悔此生的笑意,迎着金择喜的目光,她笑着,哭叫道:“不要忘记我,答应我……”

“噗……”

物理学定律就是定律,下坠的时间,绝不会因为人类的心而变长或缩短,她整个人携着下坠的加速度,和把金择喜推出陷阱的反作用力,重重摔到了坑底,至少有十七八根锋利的竹签,同时刺穿了她的身体。

在金择喜目瞪口呆的注视下,鲜血就像是喷泉般从她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在瞬间就浸透了整个陷阱的坑底。只是在瞬间,她就失去了说话的力量,只是在瞬间,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就袭上了她的心头。但是她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会读唇语,所以,他还是能“听”到自己最后要说的话:“答应我,只为我一个人弹琵琶!”

在那个人人疯狂,就连女人都违心的喊着“不要红装爱武装”的年代,她最终,还是展现出了女人天姓中对爱情的占有欲。就算她不能占有这个男人的一生,不能和他一起慢慢变老,至少,她会因为这个要求,永远活在他的生命当中。就算过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当他偶然听到琵琶的声响时,他纵然已经儿孙满堂,也依然会遥遥想起,曾经有一个如此渺小,如此卑微的她吧?!

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小小的心愿,所以她是哭着并笑着,停止了呼吸。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死在了自己的面前,感受着她的悲伤与小小的“诡计”得逞后的快乐,金择喜猛然发出了一声疯狂到极点,悲伤到极点的狂嗥。

“当我们接到情报,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李向商说到这里,声音竟然微微发颤了,他脸上扬起的,更是混合着悲伤挽惜与骄傲的神采,“我们看到了一条血路,一条在战场上太过于不可思议,却真实存在的血路,一个人一条枪,不断追杀整整一个排敌军,用敌人的鲜血与尸体,铺出来的血路!”

那一个排的敌军,是孤军深入,他们采取的是一击即走的战术,他们进攻战线后方的野战医院,不但可以有效消灭对手,更可以有效打击中[***]队士气,可以说,他们打出了一场经典的特种突袭战。可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任务完成,全军撤退的时候,在他们的身后,却多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死神!

他们不能全员停下脚步,去围剿金择喜,一旦为这一个敌人,耽误了时间,他们必然会陷入中[***]队的重重包围中,直至被愤怒的中[***]人撕成碎片,所以他们只能不断的派出精锐成员,层层狙击。

一个不行,两个;两个不行,三个;三个不行,四个……

当那个特种排的指挥官惊愕的发现,他留下了整整一个班,依然被金择喜单枪匹马的消灭掉,而金择喜竟然再一次追到他们身后的时候,他的一个排,已经被金择喜用逐个击破的方法,整整打掉一半了!

“最终对方一个排,四十五个人,只有十四个人,活着撤回了他们的防区。”

听到这样的战绩,就连风影楼都要为之耸然动容。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李向商竟然还没有讲完。“从此,金择喜脱离了我们的正规编制,他再也不受任何人指挥,他死死盯住了那个特种排,那十四个人,无论走到了哪里,无论对方又补充了多少新兵,他就是盯着那十四个人死也不松手。当越战结束的时候,算上那个因为军功积累,已经升为连长的指挥官在内,袭击野战医院剩下的人,还有四个。”

“战争结束了,双方重新签署了和平协议,可是对金择喜来说,他的战争还没有结束。”李向商深深吸着气,道:“那四个参加过袭击野战医院的特种兵,跑到了香港,去做一些打劫银楼,绑架勒索的事情,并把越南难民营,当成了他们的大本营。就连香港警方,都不敢深入那种鱼龙混杂,到处都是亡命之徒的区域,可是金择喜却在身上绑了十公斤tnt炸药,手里拎着机关枪冲了进去,在那种地方,他挨了二十七刀,中了两发子弹,在这种情况下,他又宰掉了三个不说,还在警察赶到之前,活着成功撤退。”

风影楼低声道:“佩服!”

这种战绩,这种胆气,这种堪比“小强”的生命力,和不死不休的执着,就算是拿龙王和金择喜相比,都要稍逊一筹!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有金择喜这种死敌,都会连睡觉都不安稳!

那个已经成为连长的敌军指挥官,真的被金择喜吓到了,他开始不停的跑,金择喜就跟在他身后不停的追。战争结束后,两个人追追逃逃的对峙了四年,那个敌军指挥官,为了摆脱金择喜,他进入过到处都是致命危机的热带雨林,进入过海拔超过六千米的山地雪原,进入过南非原始部落,到最后,他连必要的装备都没有弄全,就慌不择路的逃进了大沙漠。而同样没有足够生存设备的金择喜,也毫不犹豫的追了进去。在那里,他们遇到了大沙漠,遇到了沙匪打劫,遇到了食人蚁大搬迁,就在金择喜明白自己的体力已经到了极发,再也撑不下去的时候,那个一直在逃跑的敌军指挥官,终于倒下了。

两个前前后后生死对拼了十年时间的军人,就在沙漠上重逢了。

根本不需要金择喜再补上致命一击,那个敌军指挥官,已经是气弱游丝,就算是神仙下凡,也要摇头叹息了。在金择喜疯狂追杀中,那个敌军指挥官,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在金择喜的手中,直至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每天都在极度恐怖与紧张中度过,他食不知味,睡不能寐,他的健康已经被彻底催毁,当他终于倒下的时候,看他的样子,似乎体重已经不足八十斤!

对着同样体力到了极限,却摇摇晃晃怎么也不肯倒下的金择喜,那个躺在地上的敌军指挥官,用最后一丝力量,对着金择喜竖起了一根大拇指,留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句话:“你是一个大疯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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