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什么都没来得及。
我爸爸只有我一个儿子,好处是我享受了他全部的照顾,坏处是我必须别无选择地接手他的工作。
妞妞也是她父母唯一的孩子,我跟她一模一样,没有人能够妥协。
这是我爸爸在跟韩家接触之后,得来的结果。他说:“明知走不到一起,就不要放纵自己去开始。费家不是后继无人,但任何一个管事都容不下你。”
我爸爸常常说,男人要以大局为重,以家庭为重。谈恋爱不能要求对方完美,那是不可能的,应该容忍对方无伤大雅的小缺点。在一起过得久了,慢慢就会产生感情,结婚生子之后,渐渐就会离不开彼此,这已经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
我从小很崇拜我爸爸,愿意相信他说的话。既然徐家不肯,我只能克制自己别再去想她。毕竟我们并不了解,也许我只是与盛萌萌相识太久,太腻烦她身上的“女人味”,所以才会这么喜欢妞妞。
我这样说服自己,也着实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不久后,盛萌萌开始出国比赛,之后是不间断的演出。虽然她依然联络我,但终究好过她整天出现在我面前。有时堂哥堂弟会来跟我提泳装秀的事,我并不生气。倒不是因为我宽容,事实上我很苛刻,但她不是我的女人,她喜欢把她的身体展示给谁意淫或欣赏,又与我有何关系?
第三次见妞妞,是我帮我爸爸去见人,那时我还没有毕业,但他已经开始交给我一些工作。
见面结束已经挺晚,回去的路上路过公园,前面有红灯,司机放慢了车速,隐隐绰绰可以看到公园门口人影攒动。
我一直盯着那边看,梁默问:“需要去看看吗?”
“进去看看。”
虽然我家是卖枪的,也做些不正经的勾当。但费家家训里早就规定过,要女人可以,先得跟人家商量,若是家教严的姑娘,还需问过人家父母,给钱、给好处,总之,得好好商量,不能动粗。虽然这虚伪,但这是脸面。
当街把小姑娘拖走,这绝对是要管的。
虽是公园,但已经废弃,只有一扇巨大的拱形门。里面没有灯光,能听到清晰的吵嚷声,司机开车过去,梁默掏出枪,带着人过去。
这种事通常只需要制伏撵走,把女孩子送到医院,但梁默很快就开了枪。
他不是个鲁莽的人,这女孩子不是寻常人。
我的心突然间像是被一只手攥了一下,有点窒息。
我下了车,此时古惑仔已经死了一些,吓死几个,剩下的鸟兽四散。人总是这样,跟女人孩子过不去的男人,通常都是窝囊废。
梁默已经把女孩子扶了起来,她似乎惊魂未定,并没有出声。
直到我来到她面前,才徒然看清了她的脸。
她浑身是伤,衣衫残破,眼里露着受惊过度的呆滞。她可能还有点怕,浑身都在颤抖,因为她不认识梁默。
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向我,微微地眯起了肿着的眼睛,愣了几秒,突然就笑了。我怀疑她已经不记得我了,或是脑子一时没有转过弯,总之她只是笑,没有说话。
我脱了外套给她披上,扶着她上了车。
直到汽车慢慢开上有路灯的公路,她才出了声:“费先生?”
我对这称呼有点不满。
“谢谢。”她的眼睛肿着,因此不住地流泪,但她并没有带着哭腔,而是很欣喜的,精神十足地说:“谢谢,谢谢!”
“不用谢。”我将手帕递给她,心里五味杂陈。
爱情是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当它来时,没人可以无视它。
我的心失控般地狂跳着,有愤怒,有惊喜,有压抑,还有一丝隐隐的期待。
一时半会儿抓不到那些古惑仔,也还问不出来头,我让梁默带人留在医院,自己回了住处。
那时我还住在机场附近,因为这边转机还算方便,没有事,我不会过来。
我坐立不安,吃不下睡不着。我爸爸的话没有错,韩家的看法也非常正确。他们忌讳黑帮,我跟她并不能在一起。
可我是忘不了她的。
我还认为,越是这样躲着,越是不能说服自己。我从小就叛逆,不让我做什么,就偏要尝试。我应该试着接触她,也许接触之后就不再那么喜欢。
我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脑子里不停地回放着唯一的那次聊天,我竟然记得这么清楚,每一个字,每一个表情。我解读出了很多意义,我妈妈说妞妞不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比较沉默,喜欢读书。但我觉得她那天对我很热情,也许她也和我一样?
毕竟怦然心动只需要一秒。
我越想越觉得她很美丽,很可爱,很迷人……越发不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