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肉么?好咧,要多少?”
“一样来一份吧。”
一碟子盐干花生米,一碟子烟熏芦笋,一碟子猪头肉,一碟子卤鸭子。每一样份量都是少少的。芳菲夹一筷放在嘴边,天气太大,卤肉已经微微有点变味了,可是,她自从进了神殿,已经七八年从未尝到过肉味,只觉得浓香可口,一口下去,不禁大吃大嚼,大声说:“好吃,太好吃了……”
店小二昏昏地看着她,这个不男不女的客官,就这卤肉,有那么好吃么?
她浑然不觉旁人的眼色,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将几碟子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才心满意足说:“小二,客房在哪里啊?我先去歇歇。”
小二满脸堆笑,手伸出来:“客官,小店的规矩,先结算饭钱,喏,这饭菜,三十钱。”
芳菲一愣,给钱?给什么钱?
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从没用过钱。到了北国后,在神殿生活,别说用钱,简直连钱都没有看到过。就算和安特烈一路的逃亡,也是因为太子在马车里准备了干粮和清水。二人都没什么生活经验,不过是偶尔晚上露宿时,打了点野味,拼命奔逃的途中,也没有住过店。
她好生惊奇,还要钱的么?到哪里去拿钱呢?
店小二见她满面愕然,脸上的笑容逐渐地就不见了,他上下打量这个“客官”,一身灰色单衫,头发半尺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说是女的吧,又像个牧马的小厮;说是男的吧,她露出的手,十指纤细,如削葱尖。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竟然连三十文也拿不出?
他尖声问:“客官,不过三十文而已,小店已经是这附近最便宜的了……”这附近唯他一家而已,谁知道他算不算便宜?
“可是……”
“可是什么?吃饭付钱,天经地义。”
他的手,几乎要伸到芳菲的脸上,“先给钱,后住店。”
“可是我没有钱耶。”
他几乎要跳起来:“没有钱,你还学人家住什么店,吃什么饭?你充什么大爷?难不成,你是专门吃霸王餐的?”
芳菲见他目露凶光,吓了一跳,后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