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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对外防守紧密,对内的纪律却算不上有多么严明。如果说日本人对于日本人本身还有纪律约束。那么对于中国人,在如今日本人的眼中,便是怎么欺侮都不算过分的。
这种政策越是在前线地区,越是执行的透彻。所以有所谓的三光政策。有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对于已经被占领的大型城市,则会略有怀柔。胡萝卜和大棒并用。
陈天和余生潜入日本宪兵队的时候,正是日本宪兵忙完一天后,难得的休息时间。各类太君们每天不过也只有这么一个小时多些的自由时间而已,哪能不抓紧。吃吃喝喝,听歌广播,唱个歌,看个书读个报纸,或者给人写两封信,不一而足。连长官都不会干预。
所以,余生和陈天在进入到日本宪兵队的驻地后,行动反而便捷起来。凭借陈天的超常感知,完全可以避开所有人的视线。
余生和陈天这一次来日本宪兵队,主要便是为了找到南造云子。收集资料,仔细观察,如果有可能的话,就地格杀!对日本宪兵队的伺机反击,不过是次要目标而已。
但是,南造云子在日本宪兵队的情报并不精准,一切都是余生根据后世资料与上一次和南造云子接触推断出的资料。他和陈天并不知道南造云子在何处。一切,只能凭借陈天的感应。
而陈天的至诚之境,威力似乎还要比预料的强一些。很快便找到了一个方位。便拉着余生潜行匿踪而去。到了地方,却是一道铁门。门上竟是写着“留置所”几个字。
因为日本宪兵队从法理上讲,其实并没有司法权,所以,并不能对逮捕的人犯进行所谓的判决。但是,日本宪兵队却有拘留权,而且,这拘留权是没有期限的。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日本人逮捕了人犯,那么,想关这个人犯多久就是多久!而每个日本宪兵队关押人犯的地方,便是留置所!
不过,日本宪兵队由于在中国的特殊性,针对的都是中国的抗日志士。所以,所谓的没有司法权,也只是名义上没有而已。日本宪兵队对人犯的结案,都是事先拟定好罪名和处理方式的。拟定好以后,便送到日本驻军最高司令部军法机关,进行宣判。
而这日本驻军最高司令部军法机关,例如上海滩最初的第七十军和后来的第十三军,并没有闲情去管日本宪兵队的烂事。宣判只不过是个程序,具体案情审理,军部其实从不过问。日本宪兵队拟定好判徒刑的,便送往监狱,拟定好判死刑的,便就地枪决。公告之类的事情,更是没有。反正对日本人来说,中国人具体死了几个,关系不大。
所以,“留置所”中的管理便极为混乱。真的是一入此门中,生死不由己。
抓人的时候,具体抓什么人,由日本人说了算。而有时,抱着“宁可错抓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想法,日本人会抓到许多无辜。不过,即便是抓错了人,也是白抓,当事人只有自认倒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