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她都已经到了山西的地界了,但熊姥姥为人所擒,要在扬州公开审理的事情传出来后,叶云裳当机立断地往回赶。只可惜,路上的时候迷路了几回——很不幸,叶姑娘是个路痴——等到赶到扬州的时候,熊姥姥公孙兰已经被处决了,连尸体都被人盗走后仍在扬州郊外了。
叶云裳总不能鞭尸以清理门户吧。
于是,叶姑娘又一次往山西去了。在九成九会出现的迷路与花银子租马车兼车夫之间,叶云裳肉痛地选择了后者,花了五两银子。
而陆小凤呢?
他在熊姥姥被处死,红鞋子被差不多一锅端之后,他也选择离开了扬州。可问题是,红鞋子只是差不多被一锅端,但外面还有个五妹,那几个姑娘死咬着口不肯泄露她的身份。
红鞋子的成员尽是女子,而且个个都是有才有貌的美人。她们的人虽然不多,但拜倒在她们裙下,愿意为她们出生入死或是倾家荡产的男人数量却不少。
色令智昏,道理谁都明白,但美色在前,很少有男人能够把持住自己。
可以说,红鞋子很有钱,每年弄来的银子甚至不下于国库半年的收入。
于是,唯一未被擒到的红鞋子五娘就用这些银子在黑市上下了单。
一半的银子悬赏,救出身陷六扇门的姐妹们。而另一半,她直接下了黑道悬赏,要陆小凤的命。
所以说,陆小凤刚出了扬州就被人追杀。
巧就巧在,陆小凤出城的道正好和叶云裳的重合在一起。追杀过程中,叶云裳的马车就受到了牵连。为了保护不会武-功的车夫,叶云裳一个剑神无我就抽了过去,倒了一片。
……于是,叶云裳就被当做陆小凤的同伙,一块追杀。
财帛动人心,这一次悬赏,不仅惊动了江湖上那批见钱眼开的赏金猎人,就连据说唯有死人才能够进入的幽灵山庄也派人了。只是,他们这一次不是添人,而是杀人。
说到底,还是五娘给的银子到位了。
这一路上,单是下毒的手段就千奇百怪,防不胜防。叶云裳主修《冰心诀》,《云裳心经》只习得皮毛,更何况,七秀坊的《云裳心经》不像是游戏里面那样神奇,最多修炼久了会使内力中多几分生气,受伤的时候在这样内力的温养下恢复的速度快一些,且对毒物具备一定的抗性。
叶云裳也被这些只要能够完成任务,无辜之人死伤不论的行为弄得心头火起,直接对他们下了杀手,常常一剑死一片。
能在战场上活了七年的人,叶云裳无论是武-功还是觉悟,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比拟的,即使是陆小凤。
这一路走走杀杀,从扬州郊外到掉入悬崖,叶云裳算是体会了一把主角的待遇,她的内心在崩溃之后变成了淡定。比起在大唐那会儿,这些都是小巫见大巫。
但叶云裳觉得棘手的是,陆小凤那丫的眼神看她越来越不对了!
叶云裳无视。
叶云裳倒是没有孤生的想法,可虽然她能够正确地对待和离,但两辈子第一次婚姻怎么不得郑重些,更何况,以这陆小凤的劣根性,没准只是想她来一段露水姻缘什么的。
那种人,叶云裳见得多了。缠绵缱绻,可以有,可一旦要上升到婚姻高度,那理由就多了。
比如说,保家卫国随时可能战死沙场,不能耽搁姑娘。
比如说,浪子心结,不愿被束缚了自由什么的。
借口一堆一堆的,待得姑娘被伤了心,恨不能宰了那个负心汉,那江湖人就会给那个姑娘“母老虎”的称号,再暗自嘀咕:难怪不肯娶她。而那个男人,最多多了个“风流浪子”的称号,自觉能够令他收心的姑娘还是会源源不断地扑过去。
那种人,哪里值得托付终身。
寻不到良人,她就不能做自己的良人?
总之,对于陆小凤那莫名其妙的好感,叶云裳完全持拒绝态度,半点心动也没有。
她大剑三美男一个又一个,撇除那几个滥情找事儿的,比如说某个在她们秀坊勾搭小姑娘却不肯娶的将军,专情的男子比比皆是,比如说慕容追风,比如说她们秀坊的孙飞亮。
遥遥地看了一眼东方,陆小凤舒了口气,坐下来,道:“差不多了,应该今天晚上就能回到中原了。”
叶云裳睁开眼,点了点头,道:“交换,你过来打坐调息一下。”
陆小凤没有推辞,若是换做以往,他会将所有的工作都担了,毕竟,这位叶姑娘是被他牵连。但和这位姑娘相处了一阵子,他就发现,这位姑娘的性格极为刚强,这种类似怜惜女子的呵护,人家根本不理会。
总觉得,若非云裳在方向感上有些欠缺,她根本就用不到他……
陆小凤默默地借着波光潋滟的海面照了照脸。
曾经,他有一张能够令女子怦然心动的英俊面庞,外加两撇性-感的小胡子,然而如今,他有半张脸淹没在胡子里,丑得很有性格。而那位叶云裳姑娘,虽然同样狼狈,但仍美丽不可方物。
当初他在茶馆主动搭话,虽不见姑娘的容貌,但确实是因为她的身姿而有一刹那的心动,又因她走得干脆而生出几分难舍的心思。但“同甘共苦”的这一段日子里,他却真切地体会到了歆慕这种令人时而开怀时而难过的情感。
很折磨人,但他却甘之如饴。
报应啊……
陆小凤也不打坐调息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整个人往船板上一瘫,整只凤凰蔫哒哒的。
叶云裳眼皮都不抬——唔,又发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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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陆小凤苦思应该如何赢得美人心,连处理被悬赏追杀一事都没有这个上心的时候,同样桃花开遍江湖,到哪儿都能碰到红颜知己的楚留香可谓是焦头烂额。
果然,最难消受美人恩,尤其是他这等有家室的人。眼前的人越美,他越觉得后颈冷汗直冒,连面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不少。
若说在原来的世界,年轻那会儿他的确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被胡铁花酸过好几回,他只能无奈地感慨自己魅力太大,但心底不是不得意的。但在遇上那人之后,楚留香陡然发现,从前的风流韵事分分钟变成黑历史,信誉简直跌破谷底。
楚留香办过不少蠢事才让那个人对他正眼相看,并慎重考虑感情的问题。可没等考虑出个一二三来,他们竟然在一场海上暴风雨中来到了百年后。
好在两人皆是豁达之人,这百年前还是百年后,不是一样得活。
只是,麻烦似乎并不以他们身处哪个时代为转移。
楚留香苦笑着摸鼻子,他求助地看向在一旁自顾自喝着美酒的萧十一郎,却只看到了萧十一郎的后脑勺。一身黑衣,腰上别着一把平平无奇的长刀,相貌英俊但下颌上留着胡茬的男人看都不看他一眼,只专注地看着怀里的酒坛。
五十年份的竹叶青,果然好酒!
这世上,唯有美酒不可辜负。
站在楚留香面前的,是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女子。那是一个极美的女子,柔软的黑袍贴着修长高挑的身躯,勾勒出柔和的线条来。乌檀似的黑发,轮廓分明的白皙面容,一双猫儿似的眼眸,既慵懒,且高傲。她的眼睛像是会说话,时时拿着羽毛轻轻撩拨人的心尖。
她咬住嘴唇,神情脆弱又倔强。这样的神情最能引发男人保护的欲-望,若是曾经,楚留香一定不会介意这送上门的艳-遇,但眼下,他只觉得尴尬与不安。
仿佛感觉到楚留香的尴尬,女子的眼底浮起浅浅的雾气,她扬着头,倔强地道:“楚公子不必觉得为难,沙曼自行离开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