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希恩的交涉陷入了僵局,雷他们一时间无计可施,只能耐心等待。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距离开采典礼已经不远,只要等上半个月左右就行。他们已经在路上花了近三个月,也不在乎再多等半个月了。
而且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虚空假面陛下正在帮助海姆萨拉追杀提姆萨尔,或许半个月之后,祂已经击杀了那只造孽无数的魔怪,来到了加尔斯城。
只要有祂在,就算真的要跟莱利家族翻脸动手,大家也有十足的底气——加尔斯城或许能够对付传奇强者,甚至能够跟半神硬拼,但面对一位真神,他们只能低头。
凡人怎么可能胜过神祇!人多势众固然有用,可毕竟也是有极限的。
所以他们干脆就安心地住下,为了恶心一下希恩,还特地搬到了加尔斯城最高档的旅馆,让最高档的饭店把三餐送上门——雷直接叫他们把账单送到希恩少爷府上去,结果还真的给付掉了。
不可否认,作为繁华之地,加尔斯城的享受水平的确远非金塔城可比,至少就生活条件来说,大家都很满意。
莉芙拿着老师给的零用钱,每天在大街上溜达来溜达去,虽然她并不乱花钱,可还是时不时能有一些意外的收获,经常带给大家一些惊喜。
这女孩简直是天生的鉴定能手,尤其有令人感叹的直觉。她不止一次买了些虽然不清楚究竟怎么回事,但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回来,结果经过鉴定,还真是物超所值。
蒂格夫人则带着小妮丝深入简出,除了通过训练恢复自己昔日冒险时候的状态之外,就是照顾小女儿。
她很清楚,等到开采典礼的时候怕是会有一场大战。到时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都不奇怪,除非虚空假面陛下能够及时赶回来,否则以她们母女三人的实力,届时生死都只能交给运气。所以她抓紧这最后的闲暇时光,希望能够和小女儿多相处一段时间。
毕竟……如果真的出了事,小妮丝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每当想到这个,她就心痛得几乎想要退缩,可她终究还是没有。
有恩必还,有仇必报,是她人生的座右铭。即使要付出再大的代价,即使会血流满身泪流满面,她也决不放弃复仇!
雷则带着另一个学生兰克一起从事冒险者的生活,他抓紧时间,将自己懂得的知识尽可能地教给兰克——如何观察形势?如何判断战局?如何趋吉避凶?如何与冒险者们接触?如何推敲任务的细节?在战斗中如何保全自己?等等等等。
用丝蒂尔的说法,他简直恨不得把兰克的脑袋砸开,将自己的心血全部倾注进去,好让这小子一夜之间就脱胎换骨,成为杰出的骑士。
“你为什么对兰克这么用心?”她曾经私下里问过,“那小子天赋有限,学不了这么多的。”
“但他很努力。”雷笑着说,眼神中满是怀念,“每当看到他练得精疲力竭,可却一点退缩和偷懒意思都没有的时候,我就想起当初的自己。”
“哦?你当年天赋也这么差?”
“……不,我当年被称之为天才。”
丝蒂尔忍不住笑了,根据雷的年龄和当初在梦境里面看到的情景,再对照这段时间她刻意收集的资料,雷的真实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然而她终究没有点明,既然雷自己不愿意说,那她就没必要挑明了,这是同伴之间的默契。
至于她自己,这段时间整天都神出鬼没不知所终,奇怪的是,按说她到了这花花之地,就像是老鼠掉进了米缸,怎么也该大“吃”特“吃”,哪怕当天晚上就变成猪也不奇怪。可她却一直保持着人形,实在让人诧异不已。
为了掩饰双手手背上奇异的光焰,她特意戴上了一副黑色的薄手套。质地如同丝绸一般,其实是用魔兽的皮革经过特殊的炼金工艺处理之后的产物,不仅非常坚韧,更能很好地遮住手背,避免引人注目。
然而……戴着黑丝长手套,穿着长筒黑丝袜的美丽女人,怎么看都没办法不引人注目啊!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距离加尔斯城最重要的庆典——开采典礼——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