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汉远征军还如此强悍,竟然盔甲刀枪不入,当初为了消灭那一千藤甲军,乌孙悍不畏死的士兵足足死了三四千人。
而且要不是地势,乌孙军很可能无法消灭这一千人,伤亡会更惨重。
那一战着实让乌孙军震撼,而现在川军显然不止这点军队,大约还有一万人,其中五千人左右与那一千人盔甲想同。
既然这六千人这么厉害,那其他军队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一想到这么多刀枪不入的敌人,就算乌孙将领不畏死,也同样头皮发麻。
听到是大汉远征军,弥天也豁然睁开了眼睛,显然弥天没想到这么快就遭遇汉军,不过旋即闭目,一支汉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弥天生性喜欢挑战强者。
如果汉军对上,弥天不会害怕,只会兴奋。
莫达尔汉见了弥天神色,继续道:“这支汉军的统帅据说叫刘璝,但是我肯定不是他的真名,这支军队在进攻天山北脉的车师王子达哈木时,冒充我乌孙军队,用了王子你的名字作化名。
在车师前国一带作战时才用了刘璝的名字。
我们乌孙与汉帝国来往还算频繁,虽然对现在的大汉了解不是太多,但是我听说了蜀王刘璋分封的五虎上将,五员猛将个个武艺超群。
而这次大汉远征军出征西域,有一员将领手持双斧,身高体大,生着厚厚的肉鳞,眼睛中隐有红色光芒闪动,在万军之中所向披靡,如此显著的特征,必是五虎上将第五名兀突骨无疑。
兀突骨都只能当这个汉军将领下属。再加上昨日作战时,我们看到那汉军统帅身边有个使双锤的矮光头,厉害无比,必是五虎上将之首好厉害无疑。
兀突骨为部下,好厉害为护卫,那这个人就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大汉蜀王大将军刘璋。”
“哗。”莫达尔汉的话刚说完,众将全都倒吸一口凉气,比刚才听到大汉远征军的消息还要震撼的多。
虽然他们都是一心振兴乌孙的爱国将领。对乌孙有深深的爱,但是对于大汉,一个几百年的强盛大帝国,多次征服乌孙让乌孙俯首称臣的大帝国,在他们心里还是仰望的存在。
而刘璋是大汉现在三大诸侯最强大的一个。贵为蜀王,掌握了大汉帝国超过五分之二的力量,这样的人物,会带着一万人远征西域?
“老大人,你的情报是否有误,刘璋怎么会来西域?”
“是啊,这不可能吧?”
面对众将质疑。莫达尔汉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解释,试问大汉哪个将军能让好厉害护卫,兀突骨做部属?”
“哈哈哈哈。”
一直闭眼不语的弥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众将立刻安静,和莫达尔汉一起看向弥天,弥天大笑完。轻笑了两声,手撑着案几站起来。
“不管是不是刘璋。既然来到这里与我们乌孙为敌,那就必须成为我们乌孙崛起的垫脚石,不过我倒是真希望他是刘璋。”
“殿下何意?”莫达尔汉好奇问道,如果与刘璋直接交战,虽然现在川军只有一万人,那也是与五分之二个大汉为敌,对乌孙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事。
弥天冷声道:“刘璋,在大汉名声显赫,威势滔天,本王子虽然常年卧于病榻,也知道此人的威势。
自五年前起兵,屡败强敌,而且是在得罪了大汉最核心的利益集团情况下崛起,发展为现今大汉的第一大势力。
刘璋,是本王子非常佩服的一个人,因为他敢于挑战强权,大汉的世族阶层几百年前还是大汉的积极力量,到现今早已腐朽,与我们乌孙的那些酒囊饭袋官员一模一样。
偏偏这些腐朽的人掌握着一个国家的绝对力量,要想反抗他们,需要莫大的勇气,我告诉你们,刘璋是与你我一样有勇气的人,他对于大汉的作用,相同于我们对于乌孙的作用。”
弥天说到这里,乌孙众将交头接耳,对刘璋也生出了一些佩服,因为他们自己就是一群反抗强权的人。
乌孙是腐朽的大国,但是一个大国的腐朽绝对不是几个贪官污吏的事情,那是整个国家体制和阶层的腐朽。
别看乌孙现在对外软弱的不得了,对于国内叛乱那是从不手软,反抗他们需要多大的勇气只有现在在堂中的武将才清楚。
这些年来,弥天王子用药费通过御医资助军队,又从民间秘密募集,现在是成功了,可是过程的艰难是这些人深刻体会的,这些年来,这里的人谁睡过一个好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