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淳听了她的解释后,疑惑被打消,“莎莎,我最喜欢你直爽的性子了!不装!不做作!”
不像有的女人,做了他情人后,还一副桢洁烈女,被逼无奈的样儿。
吃过饭,她帮他打了领带,穿上西服,他先于她走了。
她在商场做导购,要下午才上班。
杜若淳刚走,她拿着手机就去打电话,“牧叔,给牧歌做手术的钱,收到了吧?”
“璐璐啊,收到了,收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医生说,近期就可以做手术了!”
“嗯!牧叔,您别告诉他啊!”莎莎笑着道,叮嘱了好几遍才挂断电话。
这几年,挣的钱,一面要贴补家用,一面要给青梅竹马的男孩治病……杜若淳问她钱哪去了,她说投资了,那都是骗他的。
她哪来的闲钱投资?!
——
又是一年杜若淳的生日,他是一个爱玩的人,一帮小辈帮他筹划了三十岁生日趴,莎莎也帮忙了。
“莎姐,你可是杜哥的女伴,别打下手了,赶紧换礼服去吧。听说今晚四哥也过来!”
莎莎知道,四哥是谁。
杜若淳最佩服、敬重的人,韩遇城。
她很快去换了礼服,化了妆,精心打扮了一番,虽然杜若淳没说让她做女伴。
他们这帮人等了很久,才等到主角的出现。
韩遇城和何初微,杜若淳和施染,两对璧人的出现,惹来小辈们的热烈欢呼。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看着杜若淳对施染那殷切的样儿,她就知道,他对施染很特别。不过,施染一副高冷范,很不高兴搭理杜若淳。
一整晚,她都被杜若淳无视了。
也没有主动上前,安安分分。
生日趴结束,她一个人回了和杜若淳一起住的公寓。
莎莎发现自己心口有点堵,脑子里总浮现着杜若淳和施染在一起的画面。
她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爱上杜若淳了?
觉得挺可笑的,她明明喜欢牧歌。
杜若淳一身酒气回来,酩酊大醉的样子,刚进门就跌坐在地上了。
“杜哥!你去哪喝了这么多酒?趴体上没见你喝酒啊!”她皱着眉,边拉他边问,却被他一把拉下去坐进了他怀里,他扣着她的后脑勺,便是一顿狼吻。
她根本招架不住,很快两人在地板上翻滚起来。
——
“莎莎,你有过初恋么?”事后,他酒也醒了,抽着烟,搂着她,认真地问。
“有啊……”莎莎迟疑地回答,反正他也不会在乎。
“我也有。准确地说,那叫暗恋!是不是觉得你杜哥挺怂的?”他自嘲地说道。
莎莎撇嘴,就说嘛,她的直觉没错,“施染吧?”
杜若淳愣了下,“你还怪精的!”
“你在她面前俯首称臣,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莎莎直白道,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杜若淳,心底也会有那么一道白月光。
她以为,他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大少爷。
“不吃醋?”他好整以暇地问。
莎莎愣了愣,“我吃哪门子的醋?!”
杜若淳安心地扬唇,“莎莎,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哥一句劝,爱上谁都别爱上我!不然,咱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避.孕措施也做好,这是为了大家好!”
他抚摸着她的香.肩,说道。
莎莎莞尔,“谨遵杜哥教诲!”
心里却酸溜溜的,她暂时还分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人是牧歌,虽然,牧歌因为生病,早就对她爱理不睬了。
但她这些年,一直对他“不弃不离”。
——
牧歌病情严重,继续做肾移植手术,肾源找到了,手术费也差不多凑齐了,但老家医院医疗水平太差,莎莎好不容易帮他挂上了华仁的号,安排住院。
听说华仁最好的外科医生是杜若淳的堂.哥,杜墨言。
她没好意思对杜若淳说牧歌是她的初恋,说是老家亲戚,杜若淳很仗义地帮了她这个人命关天的大忙!
“杜哥,真心谢谢你!我,我表哥的手术很顺利!”吃饭的时候,莎莎端起酒杯,对对面的杜若淳真心诚意地感激道。
一桌都是她做的菜。
杜若淳那张俊脸上扬起邪恶的笑,“真感激我?一会儿,看你的表现咯!”
他说着,端起红酒杯,与她碰杯。
她当然懂他的意思。
红着脸,给他夹了一块肉。
——
他正在泡澡,裹着浴袍的莎莎推门而入,正要招呼她一起洗,她主动脱掉了浴袍,露出里面让他诧异的一身打扮。
身材高挑的她,穿着极端的情趣款旗袍,走了过来,在浴缸边坐下,开始帮他擦背。
“莎莎,我简直越来越离不开你了!你这妖女,太会勾引人了!真怀疑你以前是不是在那种场所做过!”杜若淳咬着牙,忍着那股子燥热,说道。
他只是嘴上说说,莎莎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可是如假包换的处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偏爱她的原因吧!
“我以前的发小,就是在你口中的那种场所做事,学来的呗!”她回答道,帮他揉着肩膀。
“什么发小!赶紧给我断了联系!免得你跟她们学坏了!莎莎,你要是缺钱尽管跟我说,懂么?不许往火坑里跳!”杜若淳一本正经,对她严肃地教育道。
“杜哥,只许我挣你的钱,不许我挣别的男人的钱啊?”莎莎反驳。
“哗啦”一声,她就被他拉进了浴缸里。
“什么叫挣钱?你把我当什么了?把你自个儿当什么了?”他没好气道,他可不是在包养她!
“莎莎,你给我听好,等你想离开我的时候,我不会拦着,随时都可以。当然,等我不需要你的时候,你也得潇洒离开。懂么?”他捧着她汗涔.涔的脸,十分认真地说道。
“懂!”她回答。
——
当牧歌出现在她跟前的时候,莎莎愣了,他也愣了。
她穿着干练的套装,站在高端大气的品牌服装店里,而他,面黄肌瘦,穿着牛仔裤、白色T恤,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儿。
她像个优雅干练的白领,他还是青涩稚.嫩的模样,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莎莎跟经理请了假,带着牧歌去了附近的餐厅吃午饭,却被他拉着去了后街的无人角落。
“孟璐,你哪来的这么多钱?!”牧歌从牛仔裤后兜里掏出一沓汇款单,甩了出去,大声质问。
她皱眉,没想到牧歌会知道。
“你是不是出来卖了?!”牧歌又咆哮,一脸的铁青,死死咬着牙,紧紧握拳。当初,为了不连累他,他狠心撵她走,与她分手。
“牧歌!你胡说什么?!不是还没出院吗?回医院去!”她气愤道,眼前的大男孩,在她眼里,已然不是曾经的心爱少年了,面对牧歌,有种看弟弟,看亲人的感觉。
“卖衣服的,能挣这么多钱?!孟璐,谁让你这样的?!”牧歌爆吼道,羸弱的身子在颤抖。
莎莎瞪着他,想反驳,却觉得自己跟杜若淳在一起,跟卖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她每月都会拿他的钱。
“那是我男朋友的钱!牧歌,我有男朋友了,富二代,非常有钱!给你治病的这点钱,也就是他给我的零花钱。还有,他没结婚,我不是第三者。你如果心里过意不去,就赶紧健康起来,将来挣到钱了再还给我也不迟。”她转念一想,这么对他说道。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