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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杰只好起身试衣,将外衫脱下,拎着女人的衣裙却不知该如何下手,可怜见的,他身为男人,又没有妻室,对女人的衣裳还真是没研究过。
白忆见他拙手拙脚的模样,只好上前帮忙,好不容意将衣裳套上,又见他脖颈上的绸巾实在碍眼,与这素色衣裙不太搭配,便伸手将他脖颈上的绸巾取下。
待陈明杰反应过来,想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天青色绸巾被取下,露出他咽喉处的疤痕。
她凝着那道疤痕,只觉着很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却无论怎么想,想破了脑袋也想不起来。
她格开陈明杰欲拿绸巾遮掩的手,另一手轻轻抚触上那道疤,疤如一只粉红的小蜈蚣。
当她的手触及那道疤痕,在她的脑中,不断的闪现出一副副的画面,少年喉哽异物,生命垂危,一位身穿粗布衣裳的少女,手执薄刃,切开少年的喉管,先为其通气,更为其取出异物,缝合伤口,一幕幕清晰在目,仿如身临其境,她努力想要看清那少年的面貌,想要看清那少女的面貌,却仿佛有一层神密的面纱将二人的面貌覆住,蒙了她的眼,蔽了她的心。
见她这般模样,他心知不妙,赶忙退身数步,干笑道:“还是我自己来吧。”
他匆忙慌张的模样看在了莫伯的眼里,这小子,一定有事。
莫伯的眼睛一直盯着陈明杰的喉部,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陈明杰不带绸巾的模样,自陈明杰走马上任南台县令一职,不论人前人后,他脖颈上的绸巾便从未取下过,他初时以为他只是喜欢这样的装束,没想到,他戴这绸巾的目的,竟然是为了这块伤疤。
能将伤留在脖颈上,且还活着的人,陈明杰当属第一人了吧!
“小子,你脖子上的伤口是怎么回事?”莫伯向来有疑便问,从来不会拐变抹脚,这也是陈明杰相信且信任他的最大原因,他就是这样一个直爽无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