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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世间自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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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可能:自然死亡或病死。

司马迁是不是自然死亡的。这个沒有记载。沒法说。沒办法肯定。也沒办法否定。如果是自然死亡。那当然最好。一代史公。虽身遭受奇耻大辱。仍辱身矢志。坚持完成《史记》。其功至伟。虽汉武帝不能比焉。如果是自然死亡。自然去世。那当然是我们后代读者最希望见到的结局。因为我们对他已经是敬仰万分。希望他在不幸之中又能有个“幸”的结局。自然我也如此希望。但我从司马迁的性格來分析这也不太可能。司马迁属于一个隐忍者。他能够在无钱赎身行将被处死的情况下宁愿领受宫刑。也不愿轻易一死。目的就是要完成《史记》。

在他《报任安书》中说:“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特以为智穷罪极。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假如我伏法被杀。那就像是九头牛身上失掉一根毛。同蝼蚁(之死)又有什么区别。而世人又不会拿我之死与能死节的人同等看待。只认为我是智尽无能、罪过极大。不能自己解脱。而终于走向死路的啊。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我平素所从事的职务所处的地位。使人们这样认为的。人固然总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应用死节的地方不同的缘故。”

紧接着。司马迁沉郁地道出了自己所受的耻辱到了极点:“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译成现代白话文即是: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辱沒祖先。其次是不辱沒自己。再次是颜面上不受辱。再次是辞令言语上不受辱。再次是被捆绑囚系而受辱。再次是换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被杖击鞭笞而受辱。再次是被剃掉头发、颈戴枷锁而受辱。再次是毁伤肌肤、断肢残体而受辱。最下等的是遭到腐刑。侮辱到了极点。)

那么司马迁为什么不死呢。。。就是为了他的书。他的《史记》沒完成啊。

司马迁在说出自己的理由之前。引用了历史上的一系列著名人物如西伯、李斯、韩信、彭越等等王侯将相遭灾受罪时“不能引决自财”。來说明自己也不能轻易就死。这个“财”通“裁”。即自杀。自尽。司马迁在信中还说到了自己父母双亲早早失去。又沒有亲兄弟。独自一人。也不能顾念妻子儿女。言外之意:我还有什么牵挂的呢。

“仆虽怯耎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

。。我虽然怯懦。想苟全性命。苟活于人世。但也很懂得区分弃生就死的界限。哪里会自甘接受绳索捆绑的牢狱生活而忍受屈辱呢。再说奴隶婢妾尚且能自杀(而不受辱)。更何况像我到了这般不得已的地步。

。。注意:司马迁在这里再次提到了自杀。他说奴隶婢妾都懂得自杀。何况我。

那么司马迁为什么要活下來呢。

请看他说:“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沒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也就是说:我之所以忍受着屈辱苟且活下來。情愿陷于粪土般的污浊牢狱之中而不肯死的原因。是自恨我内心的志愿沒有尽到。尚未完全实现。耻于默默无闻而死;如果在屈辱中离开人世。那我的文章就不能显露给后世的人们了。。。寓指我的《太史公书》尚未完成。我的书不能传达到后世。这是我不能死的原因。

。。这就是司马迁最后的一点理想。也就是说司马迁是为了他的《史记》而活着的。也暗示了他将为《史记》而死的。当他一旦做到了。《史记》书成之后呢。最大的可能就是自杀了。而不可能是自然死亡。因为自然死亡得继续忍受和承受人世的诽议和苟活的痛苦。自然死亡固然美满。但已经不是司马迁的归宿了。他会倾向于和选择更有利于保存他内心理想和精神节操的手段。无论他有沒有遭到外力。但我相信他肯定是遭到外在的压力的。

至于病死呢。也有这个可能。毕竟司马迁受过宫刑。在古代那种“蚕室”的保温和医疗都不是很好的条件下。司马迁或许会落下后遗症。在他写完《史记》之后发作。他自然因病去世了。依我看。这个病死固然也有存在的可能。但远沒有他自杀的可能性那么大。如果说因病情加重。再加上义无再辱而愤然自尽。那这个可能我倒是认可的。总之。这一切都指归于他的自杀。

最后我们要说到第三种可能:自杀、自尽。这就回到了开头一下笔即托出的最大可能。它表现在哪里呢。不但表现在司马迁的文章中。也表现在他的性格中(勇于行动。年轻时即为写史记而行万里路即是一证)。同时还表现在后人的猜测中。比如:不但熟读《史记》、研究司马迁人格和风格的专家李长之先生如此推测。就连马丽丽这个并不熟读《史记》和《报任安书》的女孩也如此认为。马丽丽想这并不是偶然的。且不说司马迁亲笔写下的《报任安书》中有那么多暗示性的自杀的话。

下面又是马丽丽说几点推想:

1、司马迁的《史记》也是一本复仇之书。他在《史记》宣扬了大量的复仇故事。最著名的“卧薪尝胆”(洗雪耻辱的越王)[曾经有人考证这个故事在《史记》之前的史书中是不存在的。是司马迁制造出來的。此处不详论。]、掘墓鞭尸(报父兄之仇的伍子胥)等等都是。有仇报仇。可以说是司马迁此书中的一大隐蔽的“亮点”。而有此复仇之念的人。如果是书生。身无搏虎之力。手无三尺龙泉。最后要么熄灭此念。要么将复仇之心转化于文字。在书中用文字复仇。伟大如司马迁者亦不能避免此嫌疑。毕竟伟大如司马迁者亦遭受此天降横祸。那么复仇和司马迁自杀有什么关系呢。。。马丽丽指出“复仇”是想要说明什么呢。想要说明“刚烈”。司马迁既是一个隐忍之人。也是一个刚烈之人。从前面引用的《报任安书》的文字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來了。他一再说明自己遭受奇耻大辱而不能“引决”(自杀)。就是要完成他的书。骨子里除了隐忍之外。就是刚烈。绝大的隐忍到顶了。就是最大的刚烈。明白了司马迁性格中“刚烈”的因素。就不难明白他一旦书完成之后。重任卸掉之后。他会采取“义无再辱”的刚烈行为。。。也只有这种行为才符合他的心理特征。

2、正是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流露出了太多的悲愤和太多的耻辱。我们才能在千百年之后看见遭受宫刑之后的司马迁的真实状况和心理精神。为了《史记》他可以忍辱负重。苛且偷生。而不会引颈就戮。更不会“自决”。那么他一旦书成之后。这个“不会”的精神支柱就会随着如影随形的耻辱和人世的诽谤而可能空掉下來(书完成了亦是一种解脱)。更有甚者。这时皇帝的震怒、威胁和朝廷的恐吓也会加重起來。那么义无再辱的司马迁只有愤然寻死。一死了之。以保全自己精神上的清白。那么这个“一死了之”最大的可能就是自杀。司马迁舍生取义。一则保全了自己的精神节操;同时。亦有可能中了朝廷或皇帝的奸计。。你死了。正好。懒得我动手。我也不用背上什么包袱。

3、中国人对“死”是看得很重的。如果后人不是因为不好说的原因。即为尊者讳的原因。一般都应该有所记载。更何况是以不世出的才华和胆识成就了《史记》的司马迁。继承他遗志、保存他遗书而使之公开和传扬于世的他的外孙杨恽。也是一个有才有识的人。他肯定听到过他的母亲。。也就是司马迁的女儿。。说过司马迁的死因和状况。可是他沒有记载;或者说他记载了而因为别的原因而沒有流传下來。导致了我们今天寻找司马迁的卒年忌辰而无一丝真实的蛛丝马迹可寻。不能不说是遗憾。但是反顾起來说。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司马迁的死法不好。不好公之于世吧。我想。这一点是很可能存在的。无论是自己自愿自杀。还是朝廷逼得自杀。都是不好的事情。而这两者之中。哪一者占的比重大呢。马丽丽个人倾向于又病又弱又有朝廷和世俗的压力下的自尽。从前前后后來看。这是有很大可能的。综合种种。它是占最大可能的。因此。马丽丽的总的意见就是:司马迁最终是义不再辱地自尽而死。

一代伟人司马迁。碰上了一个同样不世出的强悍帝王汉武帝。结果一文一武。两强相遇。发生了这样的惨绝人圜的悲剧。一个成就了千秋霸业。一个成就了万代史书。文字的力量在武力过后终将生发出來。风恢恢。气莽莽。千年之下。结果是文字的司马迁战胜了武力的汉武帝。正如真理战胜了强权。岂不令后人为之一发千古之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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