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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四 章 萍 水 相 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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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四 章 萍水相逢

赵二小姐看到“高俊明”样的男人,她的嘴马上像上足了发条的留声机喋喋不休.在一旁的三小姐看得很不是滋味,思忖自已是否太示弱了,像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那样多愁善感,这样能夺得心爱之人吗?不行的.要夺得心爱之人,妹妹你就要大胆往前走和敢于“露”才行.如今上面嚷着世道“转型”了,古时说皇上是风,百姓是草.风吹草低,不跟也难,人心不古喽.于是她一改开始时的忍让,用好看的被黑布鞋包裹的脚在她姐姐黑圆头皮鞋上狠狠地踩了一下,意思是:你已身为人妇,还在俊男面前扎堆,轧闹猛,侬啥意思侬?如果地球上的人都这样破坏游戏规则,地球还能玩得转吗?

被踩了一脚的二姐心知肚明,知道三妹心里窝着一肚子火,憋曲着呢.她为保持淑女的良好形象不能在美男面前发火,只能用这样的暗功夫找机会发泄,并向当事者提出警告.

别说,这一招还真灵.二姐毕竟是沐浴爱河的人,不想为一瓶醋损害嫡亲妹妹,本来就是逢场作戏的事么,何必大动干戈呢,怒伤肝噢!这种损人不利已的事,不能升级的呀.老二忍着脚背疼痛,怨艾地瞪了老三一眼,意思是说,做啥拉,侬加紧张,阿拉是白相相的呀,侬当真格一样,小十三点(沪语傻子).老二她知趣地往后退了退,其肢体语言是在说,让拨侬来唱独脚戏,现在侬该满意了吧.

三小姐当仁不让,上前一步,脸上顿时由多云转晴,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嗓子眼同步发出极嗲极糯的声音,像八仙桥雅庐书场说书的女评弹艺人开出的国语,道:“先生贵姓?”

萧剑秋见又出来一位年青的小女生,眼睛顿时一亮.必竟大家都是未婚之人,眼睛射出来的带有信息的光芒与刚才那位虽是美女,但已为人妇的老二绝对可以作出不同的解读.说白了,萧剑秋对二小姐的感触充其量是对一位光彩照人的异性的惊讶,好比是一种美学意义的欣赏,并不具有非分之想.打个比方,你在画展或雕塑展上看到美女的造型,你会感到惊叹,但不会下体发紧,极想上去与画中人或雕塑来一次即兴深度碰撞,以享荷尔蒙在体内萌发出酣畅淋离之快感.因为这是一码归一码.

但是见到条件想仿的异性眼中发出的信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做到观察人脑的思维,并将此思维转化动能,如电脑技术可以将脑思维活动转换成具象的物质运动,如开关电脑,转换频道等.此一事实说明二点:一思维不仅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是可以具象的;二思维是物质,有能量.

人的眼神中肯定包含人的情感内容(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等),这是一种信息传递或说交流.按佛学观点,是心对外界感受的反应,佛家说“象由心生”就是这个道理.至今还没有听说有科技手段可描摸眼神的内涵,作出解读,但上述的心脑活动物质化和具象化已经说明了一切.心为神舍,眼不过是心主导下的一个外露的器官而已.

所以萧剑秋见到三小姐传来的眼神,以及与眼神配合的对方一切肢体活动(肢体语言)如体贴,妩媚,招手弄姿等,及语言本身,如声音的强弱,温柔可人等,都在向对方发射出明白无误的表示:我未婚,我有资格喜欢你,我有条件让你喜欢,我相信你也喜欢我.为什么?因为我从你的眼睛中可以看出,你喜欢我的那种难以言表,但一看就知的东西---爱的味道.搞笑点说“味之素”也罢.但此“味之素”不是炒菜用的味精,而是人生精神生活的“调料”.两者虽不能相提并论,但重要性不可或缺.孔子说食色性也.其精辟程度说一句顶一万句,不言过其实.

在赵三小姐的主动进攻下,萧剑秋不能自已,他觉得难以做到像柳下怀那样的坐怀不乱,但内心深处他还在负偶顽抗,他不想一出山就被一位富家女子击中,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是为着入世,准备与普通老百姓一起忍受国破家亡的大苦大难而来,怎么刚一接触社会众生就捞到一个漂亮媳妇,这不符合做好事的原则.古人说慎终追远,民德归远矣.萧剑秋突然想到父亲在他成年之后给他讲过一个历史故事,语重心长,现在想来值得回味.

父亲说唐朝有一个叫王方义的人.此人虽不像同时代铁骨铮铮,直言相谏的当朝名相魏征那样有名,但王方义他也在史书中占有一席之地,著名的<资治通鉴>都有他的记载.那么此人有何种事迹才能让史学家如此青睐,为他传名千古呢?

说来也是与魏征的因缘际会,与魏的名人效应不无关系,但并不是靠魏的光环上位的.当然,王方义也不是等闲之辈,此人文才好,饱览四书五经,人品也不错,还当上官,但官职一般.魏征并没有门户之见,他欣赏王的才华,也看中他的品行,决定见自已的妻侄女许配给他.按常理,王方义应是求之不得,因为朝中有人好做么,这是数千年来官场通行的,至今有效的潜规则,明摆着的范儿.但生性耿直的王方义就是不吃这一套,将魏大人的一片好心打了回票,魏的满腔热情被王的一盆冷水浇灭.世人大呼王方义此举让人看不懂.

事隔不久,魏征得病去世,他提亲不得要领的事想来也从此烟灭于尘土中.但此时王方义却杀一回马抢,主动旧事重提,向魏的妻侄女求婚.朝野闻知王方义出此怪招全是一头雾水,不知他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总有好事之徒愿顶着骂声想把事情搞搞清爽,于是有人问王方义,道:你如此翻手为云,复手为雾究竟想干吗?王方义道:我当初拒绝魏相提亲是不想给旁人以口实,说我王某是吃软饭的脚色,凭裙带关系,借魏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地位走升职捷径.老实说我王某人就是不吃这一套.身为仕生,忧国忧民是一已之职,当官是为国家出力,为人民担当.

历史上为命请民的官员和仕生要举名字可列出一大摞,远的有投江而死的屈原,后来者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丹心照汗青”的闻天祥,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尽忠报国的岳飞,抵抗清兵血洗扬州的史可法,近代有虎门禁鸦片的林则徐等,他们都是国人心目中响当当的,大写的人,他们的英名传世,万世流芳,成为中华官文化中光辉的一页,这才是名符其实的正能量,像太阳一样,永远给人以光和热..

如果仕生灯下苦读几十年仅为当官,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来也算不上是一笔划算卖买.现在有卖官的,认钱不认人,或者拼爹的,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当官只要找路子,何必辛辛苦苦读什么书呢?古时读书人讲报国.合则来,不合则去.如果当官仅为一已之私,那不成了走致富捷径的“梁上君子”吗?

人各有志.萧剑秋接着道出为何在魏大人去世后重提这门亲事的真相.

道理很简单.我要报魏老的知遇之恩.人的一生有一知已足矣.魏大人不看门弟,不看出身,不看我是否有房,不看我是否有“文凭”(官居哪一级),只看重我的真才实学和人品,愿将妻侄女嫁于我,这是对我做人的最高褒奖,是对我的最大恩赐呀.人,要懂知恩图报,所以在他老人家走后我必须旧事重提,以实现老人的心愿.

萧剑秋想到此很快找到了答案,他恢复常态,真诚地对三小姐说:“承蒙小姐起重,问询名字,在下姓萧名剑秋,是矣.”

三小姐说,“萧先生帮我们找回了提包,我与姐姐理应到府上登门拜谢才是.请问萧先生府上在哪里?我们约个时间当面致谢如何?”

“不必了吧”萧剑秋笑着说,“区区小事,举手之功,不必再劳二位小姐兴师动众.再说在下与小女也刚到此地,还没找到住处,联系有诸多不便.”萧剑秋据实道来,恕不高攀之意明显.

“什么,你有个女儿?,”三小姐一听此话,心里感到沉甸甸的,莫非他已成家,否则哪来的女儿呀.一旁的二小姐听了倒觉得有些解闷,我吃不着,你也别想了,二小姐心里窃窃私语.

说时迟,那时快.说到曹操,曹操就到.此时从场外挤进一个女孩.原来白领闻讯义父救场成功已回到原地,急不可耐地拿起包袱和小皮箱来到闹哄哄的人圈,一点点地挤进去,终于看到义父与二个年青漂亮女人在做问答题.

白瓴情急之下一声“爸”脱口而出,将现场人的眼球“唰”地一下都吸引过去了.

半路杀出程咬金.眼前这个小女孩的出现使志在必得的三小姐心里五味杂陈,像打翻了各种调味品,什么滋味都有:真是世事难料,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等一连串反映在二小姐头脑里翻腾……一时间,她自已也乱了方寸,毕竟是情窦初开的少女,没有应付过情场折腾的经验,不知何以应对这“三国四方”会谈.

姜还是老的辣.退居“二线”的老二此时出面打圆场了,道:“喔唷!这伽机灵的小丫来寻爸爸啦,爸爸逃不脱小姑娘的手掌,你妈妈呢?”一句无心无肺的话,引出了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

白瓴一听说妈妈二字,因找到爸爸的喜悦的脸顿时蒙上一层阴影,小女孩没有啃声,走过去偎依在萧剑秋的身边.二小姐迅速捕捉到这一信息,心想内中必有隐情,真想穷追下去,萧剑秋自然地出来解围,道:“孩子是我的义女,叫白瓴.孩子虽小已经历过二次家庭变故,很令人同情.孩子的生母与我的一位武林同道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命运硬生生地将他们俩分开,有情人不能成眷属……

她为人妇后,我的武友一气之下远走他乡,将初恋之情埋入心田,暗誓道,永不再娶.后来那女人的丈夫外出经商不幸遇难,孩子和女人成了孤儿寡母.苦命的女人扭不过命运的折腾,经不起二度失夫的重击,万念俱灰,将孩子托孤给前男友,自已出走寺院,削发为尼,誓言道:永不事女人身.

幸福的事如曾相识,不幸遭遇因人而异.我武友对初恋情人一往情深,对她的托孤如同已出,总算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单亲家庭.但是祸不单行.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很快以身殉职.他临“走”前再次将孩子托孤于我.为什么这孩子那么命苦?当我看到孩子期盼的眼神,我有什么理由不伸出双手去拥抱已来到人间,无助的,弱小的生命?我们不都是地球的子民吗,不都是按神的旨意到人间来重塑人生的吗?除了极少几个负有使命的圣人外,芸芸众生不都是同一生灵吗?当人走完百年人生之旅后都要回归自然.与宇宙动辄亿年间的历史相比,人,不过是区区百年的驻足裸虫,整个人类也无非是百万年的回眸,人为什么不能珍惜与自已一同来到地球的过客呢?

就这样我成了孩子的义父.我和这孩子有缘呀,我没有成家立业,但我已尝到为人父的甜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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