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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衣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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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的歌声,也很喜欢你的人,自然也就想得到你,但这和爱情是有区别的。就好比,你在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件非常美丽的衣服,让你忍不住想要买下它,无论要花多少钱。或许买下后你会将其放在衣橱里,很少拿出来穿上,但买下时的那种愉悦和满足的感觉,是别的事情替代不了的。”在邓莉君旁敲侧击这方面的问题时,李旭是这么回答的。

虽然他马上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了,你肯定会好好呵护这件衣服,让它尽可能的保持着刚买下来的样子,因为你很喜欢它。”

但是这番描述足够邓莉君苦笑连连了。

不仅直白并毫不掩饰,还……非常的诚恳,至少她是这么感觉的,所以心里一直以来的难堪也就渐渐被冲淡了。

就像现在,明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是,她在他母亲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也生不起气来。

如果说回RB之前她还考虑过,能不能将十年的包养期限缩短,早一点摆脱李旭的控制,但在见到他喝退宝木等人之后,这个念头也就随之熄灭。

邓莉君不是没有打听过李旭的背景,能随意改变她在拘留所的环境,能轻易将她警察局带出来,都说明他的背景不简单,更何况李旭也没隐瞒过RB这边的家世。

只是,她的一些RB朋友虽然受她之托而收集过九条家的信息,却没什么大用。

二战之后,战败的RB在美国的指使下终结了华族制度,原本的公爵、伯爵也一律降为平民,并渐渐退居幕后。虽然彼此还以各种协会为纽带,但流入大众的资料并不多,加上邓莉君也不好意思说自己被包养的事情,所以帮忙的人也不怎么上心。

除此之外,李旭并没有介绍美国这边的家世情况,甚至没有带她回过这边的家,也没跟她详细说明自己做过什么事情,再加上他们初次见面时他都还差一点才满17岁——后来知道这个,她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于是,在邓莉君的认知里,李旭就是那种家里很有钱的,从小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公子哥儿,一旦见猎心喜,就一定要得到,大概就是台湾吴家、香港李家那种情况。

然而,当宝木在她面前被呵斥出去后,邓莉君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对他以及他的家世了解,似乎还远远不够。

新闻局长已经是大人物了,尤其是她这样的歌手,得罪唱片公司的老板都还好说,得罪新闻局长那就等着被彻底封杀。

别说她,就算是那些大商人、有钱人,在实权官员面前也得装孙子。

但是堂堂新闻局局长,被李旭呵斥了也没有反驳,所以……所以她还挣扎什么呢?反正对方对她都还算不错,反正……还有个十年期限不是?

“爱德华,美智子夫人是做什么的?”在重新坐下后,邓莉君忍不住这么问了句。

好吧,虽然不敢对美智子夫人的冷淡表示不满,心里终究有那么点不服气。

“她啊……”李旭先是微微一愣,跟着轻笑了起来,饶有兴趣的看着邓莉君没有说话。

邓莉君随即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总觉得被看穿了。

不过李旭并没有让她尴尬太久:“我母亲目前是九条商会的会长,当然,与其说是商会,不如说是投资控股公司,和三井、富士、劝银等财团的关系都很密切。”

“啊?”邓莉君一副懵懂的模样。

“这么说吧,目前九条家除了神社之外的所有资产,都由我母亲掌控,这些都是她在战后抓住机会凭自己努力建立起来的。”李旭想了想后又这么说道。

“啊!”邓莉君总算明白了一点,顿时小小的惊叫了出来。

她在RB发展了也有七八年,对这里的社会环境还是有所了解的,女性在RB想要当演员做歌手,以及在服务业方面发展,还是比较容易的。

但想要掌控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却是几乎不可能的——别说掌控公司或企业,要成为公司或企业的部门主管,都是千难万难的事情。

就算是和田加津,那也是辅助丈夫和田良平创建了八佰伴,而非独自创建八佰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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