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侦测,搭载着阿塔斯游牧大军的魔法船队在夜间降落。
进一步的观察已经发现,米斯塔拉世界有三片大陆。本地人的分别称其为布恩,达瓦尼亚,还有斯科索尔。穆哈迪意外被从印记城传送到米斯塔拉世界时,就出现在达瓦尼亚大陆上。
降落的地点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位于达瓦尼亚大陆上的一片沙漠边缘。靠近拉贾斯坦邦,但这里人迹罕至,罗刹妖、阿修罗,以及其他好些灾星年代残存下来的怪物在这里游荡。
由于马利克苏丹没法及时修好他的巨型魔法船,所以大军只能搭乘回收的吉斯洋基战舰。限于运力,一次最多只能运送两万来人。大致相当于穆哈迪曾见到的那座米斯塔拉城市的两百五十分之一。
而这样的城市,这个世界至少有几十座。
太空旅行,对绝大多数阿塔斯人来说都是一次新鲜的经历。失重和进入大气层时的突然超重让很多人身体不适,所幸没人因此送命,大多数人只不过腿脚酸软而已。
一匹匹骏马和神情萎靡的毛驼被从魔法船上牵下来,小孩子们在人群和兽群中来回穿梭,搬运各种不太笨重的小东西。用了快一天一夜,辎重和坐骑还没有完全运完。这段时间是游牧大军最危险的时候,幸好这里人迹罕至,没有被人发现。
第一次踏上米斯塔拉的土地让许多人激动不已,当他们在昏暗的夜色里看到河流的时候,很多人激动的轻吻土地。
根据阿塔斯精灵的传说,他们的祖先曾经生活在森林里,在林颠建造起美轮美奂的建筑。但是大部分精灵终其一生也没有见过真正的森林,直到这一天。
那只不过是沙漠边缘的一片小树林,树木又矮又稀,叶子枯黄萎缩。但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难以言喻的乐园之景了。
天蝎部落,还有其他几个原本来自提尔地区的部落在降落后聚集到了一起。它们的武士按照兵种集结,骑射手和骑射手,猎骑兵和猎骑兵,步行的弓手和弓手。这么做,会方便酋长的指挥,更好的发挥战斗力。
但是那些新皈依的部落却没有这么做,他们还是按照老传统待在自己的酋长周围。骑着毛驼和骏马的武士旁边就是穷的连金属武器都装备不齐的步行弓手,杂乱无章。
巫王借给穆哈迪圣堂武士们装备最好,实力最强。但他们一向不讨部落民喜欢,此时也没人愿意待在他们周围。有些部落民迷信的很,害怕待在施法者身边会沾染霉头。所以这一小群人孤零零的围着自己的火堆,周围空空荡荡。
螳螂人比他们好不了多少,这些非人异类的实力相当出色,却出了名的喜怒无常难以揣度,没人愿意和他们并肩作战。当然,也没几个人愿意面对螳螂人作战。
见到如此情景,法赫德摇了摇头,“任何白痴都能带队打败我们这帮乌合之众。”他扭头对自己的妹妹说。后者骑在一匹白色的骏马背上,绷着脸注视着来自不同部落的联军。“我敢和你打赌,战斗一爆发,一半的步兵就被自己人踩死了。”
“他们不会的。”法图麦用生硬的语气说。
“除非你给他们注入点纪律的精神。”法赫德耸耸肩。“你若怕麻烦,我可替你代劳。”
“还想当酋长?只要我活着,你就没戏!”法图麦的马打了一个喷嚏。
“你这是在暗示什么吗?”法赫德哈哈大笑。“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我自己确实需要一些补偿。为了站在穆哈迪一边,我可把自己在提尔的议员席位都抛弃了啊。”
“整个部落都已经决定支持穆哈迪,与提尔决裂,你就是想,还能当议员么?你代表谁?”法图麦不以为然。“何况你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捞到,巫王马利克不是赏了你一个人类女人么?”
“你说迪尔德丽?她倒确实是个尤物。值得我在战场上叛变,玷污自己的荣誉。”法赫德表示。“我把她也带来了,你会发现她还是挺有用的。毕竟,她原本是拉姆城的首席圣堂武士,还是个不错的法师。”
“亵渎者法师。”法图麦指出。
“没错,亵渎者。”法赫德用精灵的方式耸耸肩。“这重要吗?法术就是法术,不管它从何汲取能量,管用就行。”
“不重要,因为我压根就不打算用到她。”法图麦说。“在你回阿塔斯的时候,我已经搞清楚了这一带的地形,还知道了周围的敌对势力。这比十个亵渎者法师加起来还有用。现在,如果你有空的话,去把其他部落的酋长给我找来。这比留在这里烦我有用。”
“如果他们不肯来呢?”
“如果你连这都需要我教,那你不用在我面前出现了。”
“你会发现他们将在一个沙漏时内出现在你的金帐里。”法赫德在马背上鞠了一躬,用夸张的语气回答。“酋长。”
一个沙漏时后,精灵说到做到,真的把所有部落的酋长都集中起来了。有的酋长对这个安排并不满意,特别是那些和天蝎有旧怨的部落,他们怀疑这可能是个想要把他们一网打尽的阴谋。
大帐里回响着不同种族的笑声,歌声,祈祷声。舞者起舞;乐者摇铃、挤压气囊发出奇异的调子;歌手用晦涩的古精灵语吟唱古老的火歌。为了打消众人的疑虑,法图麦命仆役准备好了枣汁和各种饮料,用奇特的香料调味。她还命人准备好了种种美食。
按照传统,共享饮水和食物的客人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力。没人敢加害他们,除非愿意让自己名誉扫地。这种传统根植于阿塔斯悠久的商业历史,没有部落可以自己自己而无需与外人贸易。一旦名誉被玷污,部落就往往要面临封锁直至毁灭。
我恨这个,法图麦·本·阿比阿德心想。这帮只知饮酒作乐和蝇头小利的懦夫,给我半个沙漏时,我能把他们的部落砍个落花流水。
穆哈迪传导的教义禁止信士无故自相残杀,法图麦虽然虔诚,但她一遇到不称心的教条就想要“变通”。
一打不同品种的肉类和谷物被摆在地毯上:蜥蜴肉,鸟肉,圣甲虫,壳甲虫的蜜等等,配以加了好多香料的毛驼肉。没有什么豪华的部落民宴会是完全没有毛驼的,法图麦的厨子做了驼肉四吃。虽然半身人和螳螂人也有出席,但这里可没有人肉或者精灵肉。
法图麦几乎什么也没吃,只是象征性的用嘴唇沾了沾杯子。这就是统一和团结,她对自己说。小时候我梦想过沙漠里的部落不再自相残杀,团结在一起,这是我为之奋斗过的目标,为何感觉起来如此令人厌烦?
为了打败为数众多的敌人,为了穆哈迪,自己必须这么做。
法图麦举起自己手中的杯子,用一把匕首敲了敲。这么做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有个半身人还在和身边的人谈个不停,好像没听见一样。他穿着兽皮做成的围裙和上衣,脖子上挂着一串兽牙项链,脸上涂着油彩。
法赫德注意到妹妹的眼色,踢了那个半身人一脚。“来自强心半身人部落的……额,再告诉我一遍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那半身人说了一句脏话,然后说。“精灵!你打扰到高贵的图特摩斯了!”
“再不闭嘴,我还拿你当矮凳子呢。”法赫德说,一手扶着自己腰间的刀柄。
“那你就得给自己准备一个铁屁股了。”半身人不甘示弱的说。“你敢坐我就把你屁股削了。”
“那你需不需要给自己做一个铁脑袋?”法赫德说,上前一步。半身人想要攻击他,可精灵的速度比他更快。法赫德用了个虚招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然后一脚踢翻了半身人。没等半身人起身,精灵就用刀柄把他敲晕了。
他的动作比以前更快,也更巧妙了,法图麦把一切看在眼中。和一年前比起来,每个人似乎都成长了不少。
“让我们为即将到来的胜利干杯!”等这段小插曲过去了,法图麦说。
“干杯!”众人回应。先用指尖从杯中沾了一点弹向上空和地面,然后一饮而尽。
“你们无疑都是出色的武士,你们每一个。”法图麦说。“我想你们都知道,若想打胜仗,就得了解自己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