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明命令侍卫悄悄撤离了李欣的府弟,他和李欣及冯阐的弟弟冯述密谋,罗了李敷的‘隐罪’二十二条,其中赫然位居第一的便是谋反。
为什么说是隐罪?这是因为李敷除了包庇李欣贪赃外,其他的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但拓跋明已经揣测到了献文帝拓跋弘欲杀李氏兄弟的意图,他也想借这机会,除掉自己的死敌李敷同时得到中书监的位置。
可李敷中书监,级别和尚书一样,想到杀他,没有罪大恶极的证据,即使是皇帝恐怕也不能轻易下手。他的弟弟李奕为宿卫大将军,又是冯太后的情人,更是难以下手,而最小的弟弟李式为西兖州刺史,是封疆大吏,皇帝要杀也得有充足的理由才能让文武百官不起非议之声。
这李氏兄弟三人,通常情况下都杀不得,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通敌谋反。因此,拓跋明与李欣还有冯述罗列了李敷的二十二条隐罪,其实就是莫须有之罪。称之为隐罪,可借口其实牵涉到大量朝廷的机密,不便公开审讯他们兄弟三人,因而只能秘密处置。
拓跋明密具奏折呈报于献文帝,献文帝阅后心中大喜,他开始思忖如何杀李氏兄弟三人的计策了。
李氏兄弟三人,献文帝最想杀的就是李奕,李敷和李式只不过是陪葬品。但献文帝十分清楚,李奕身为冯太后的情人,对冯太后忠心耿耿,又一直在冯太后身边,那些罗列的贪腐之罪和谋反之罪等,都不可能加于李奕身上。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李敷作为突破口,从他开刀,然后以李敷谋反之罪按大魏律法诛灭三族,从而达到杀死李奕的目的。
献文帝深知,冯太后待自己犹如亲生,虽然对自己更换官员有些不满,可毕竟太后说过再也不过问朝政,对自己也真的没加任何干涉。献文帝心中明白,冯太后对他是十分信任的,根本不了解他内心的想法。
献文帝忧虑的是,自己如果一旦决定对付李奕,必然会引起冯太后的干涉。至那时,非但自己杀不了李奕,连冯太后也会对自己开始生起疑心。他虽然更换了一批官员,但朝中掌握大权的文武百官,可以说还都是冯太后的亲信,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对付他的母后。
献文帝此时虽然只有十六岁,但他已经通读史书,深谙帝王之术。献文帝决定,法办李氏兄弟之事必须秘密进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除掉李氏三兄弟,造成既成事实后,冯太后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