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拿下大宋江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再说,当初我父王几十人马起兵,发展壮大,没有什么内奸走狗,不照样生擒宋徽宗父子?”他哈哈大笑,倨傲无比,“赵德基越来越荒淫无道,秦桧骄横贪婪。大宋就如一头猪,身上沾满了苍蝇和蛆虫,不等别人去杀,这些驱虫就会慢慢吃空它的肉,腐蚀它的骨,假以时日,等它油尽灯枯,本太子再统兵南下,灭宋岂不是手到擒来?”
花溶这一次,连骂都骂不出来了。
“花溶,走吧,现在对于你来说,能先杀掉一个敌人就先杀掉一个够本。否则,你还能有什么办法?”
“金兀术,你也别太嚣张,小心你的命。杀不掉王君华和秦桧,你休想得到解药。现在是一个月发作一次,以后便是半个月,三天发作一次,最后,你会全身溃烂,身上长满蛆虫也死不掉……”
金兀术刚刚才说了这番话,此时听到“蛆虫”二字,饶是他在满心惊喜下,也忍不住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仿佛那些毒素一下发作,在血液里加速流淌起来。
花溶一点也没有忽略他眼中的惊恐,淡淡说:“这毒的最后期限还有一年,如果其间你敢再有什么歪心眼,我大不了跟你同归于尽。”
金兀术双手一摊,也毫不掩饰眼里的惊恐,无可奈何说:“事到如今,本太子还敢耍什么心计?花溶,现在我和你是平等互利的关系。我助你杀秦桧,你给我解药。如此皆大欢喜。走,上路。”
大黄马已经跑过来,亲热地看着金兀术那匹一等一的千里名驹。
马看马,没有仇恨,人看人,眼里都是怒火。金兀术暗叹一声:“花溶,还记得金塞斯么?马还给你留着。”
花溶根本没有理睬他说什么,这一上马,远赴燕京,真的就能杀得了秦桧?她稍一犹豫,只听得背后马蹄声声。金兀术面色一变,立刻说:“快走……”
只听得背后大声的呼喊:“夫人,夫人……”正是刘志勇等人。花溶情知自己能从怡园逃脱,除了金兀术,还有刘志勇等人的功劳。她惆怅半晌,刺杀赵德基不遂,又惦记着儿子,可是回去吧,又面临秦大王和李汀兰的婚姻。自己在岛上如何自处?果真如杨三叔所言,除了妨碍秦大王,自己完全帮不上他一星半点。秦大王真能成就一番大业,自己只能是一块绊脚石。心里有一刹那的动摇,
金兀术见她踌躇,喝一声,一掌拍在她的马尾上:“快走……”
马吃疼狂奔,花溶一咬牙,也不理会后面的呼喊,挥鞭狂奔。渐渐地,身后的呼喊声就一点也听不到了。她悄悄擦掉面上的泪水,明白自己此去,已经是彻底毫无退路了。
刘志勇等人追到前面,只见前面一块平整的地上全是血迹,他惊得大叫一声:“夫人受伤了?”其他几名海盗尚未回答,只见松软的泥土上写着几行字:请勿寻找,我很安全。照顾虎头,谢谢。
“是夫人留下的,夫人叫我们不要再寻找她了。”
刘志勇无可奈何,到此已经彻底失掉花溶的下落,便只得伸手将这行字抹平,率人回去向秦大王复命。
三月的北方,气候还很冷,越往北,就越是寒冷。
花溶从临安逃出来,只着单薄的衫子。虽是仓促之间,但因为随时做好了亡命的准备,身上带了一些金叶子,遇到下一个集镇,就买了一件衫子。金兀术却因为一场混战,狼狈不堪,身上也不知是不是没有带银两,或者带了又掉了,依旧只能穿那件旧衫子。他见花溶买衣服,本想厚着脸皮求她,可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只能讪讪地缩回去。这一路便一直破衣烂衫,加上肿烂的脸,完全如一个破落猪头,哪里有丝毫昔日四太子的威风?
一路行来,二人并无任何交流,行路也是一前一后。花溶仿佛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哑巴,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理不睬,饿了吃在一家小店买的干粮,渴了喝自带水壶里的水。金兀术生平没过过这样的日子,每每遇到客店旅舍要好好休息大吃大喝一番,可花溶是不会停留的,他便也只能咬紧牙关,跟着她的节奏,昼伏夜出,风餐露宿。
一堆火生起,花溶坐下,盯着火堆发呆。
金兀术在烧烤一只打来的野羊腿,他的一只袖子被撕烂,衣襟掉下来,他干脆撕掉袖子,光着膀子翻动野羊腿。渐渐地,野羊腿已经散发出浓郁的香味,他抬眼看去,火堆的另一侧,花溶静静地啃着一块干粮,不时喝一口水。她穿一身青衣,随便带一顶头巾,脸上满是风霜,如一个落拓的流浪汉。
“花溶……”他将烤好的羊腿扔一腿过去。
花溶闭着眼睛一声不吭,任羊腿落在自己面前的草地上,静静地散发香味。并不觉得饥寒,迷迷糊糊里,仿佛回到了当年,自己和鹏举重逢,第一次击退金军,自己依靠着他,靠着大树宿营。她头一歪,身子差点倒下去,茫然醒来,梦里依靠的肩膀已经失去,环顾四周,只有茫茫的黑夜,和一颗为仇恨而奔波的心。
金兀术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气氛,忍不住说:“花溶,你吃一点。纵然想杀我,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
花溶依旧没有丝毫动静。他忍不住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花溶……”